第5章 怎么办? 一种新的道德语言?
希腊伦理学建立在人性的客观目的论基础之上,相信有一些关于人及人在世界中的位置的事实,以一种理性能够发现的方式,决定着他注定要过一种合作的、有秩序的生活。后来大部分伦理学说都坚持着这一学说的叙述;自5世纪某些首先质疑过它的智者们之后,我们可能比任何人都更加意识到,我们再也得不到它了。
——伯纳德·威廉斯
左翼未能有效地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过去30年中更广泛的从国家向市场的转向做出反应。由于无法申辩,社会民主主义者和他们的自由派与民主派伙伴们在这一代一直处于守势,为他们自己的政策道歉,而轮到批判他们的对手的政策时,又显得完全没有说服力。即使在他们的方案深受欢迎的时候,当面临预算失控或政府干预的指责时,他们也不容易为自己辩护。
那么怎么办呢?左派能够提出什么样的政治或道德框架来解释自己的目的、捍卫自己的目标呢?老式的大师语言、一揽子全包的万金油理论早就没有立足之地了。我们也不能退回到宗教:不管我们怎么看待关于上帝的意旨和他对人的期望,事实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重新发现信仰的王国。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把宗教当作公共或个人行动的必要的或充分的动机的人越来越少。
反过来说,大多数西方人听说公共政策建立在神学基础上时会觉得困惑不解,这个不应当使我们拒不承认在人类事务中道德目的的重要性。关于战争、流产、优生学、酷刑的辩论,有关健康和教育的公共开支问题上的争论,和在其他很多问题上一样,都本能地化用了直接来源于传统的宗教和哲学作品的概念,即使当代的评论家们对这些作品并不熟悉。
正是公共政策决策内在的伦理性和当代政治中的功利主义性之间的分歧,使人们对政治和政治家缺乏信任。自由派急于嘲弄宗教领袖乏味的道德秘方,拿它们和现代生活的复杂性和诱惑相比较。已故的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对天主教教会内外的年轻人的非同寻常的吸引力,应当让我们揽辔暂停:人们需要一种用来表达他们道德本能的语言。
换个说法,即使我们承认生活没有更高目的,我们仍然需要一种能够超越行动的语言,为行动赋予意义。仅仅宣称某件事物对我们的物质利益有利或者不利,大部分时候不能使大多数人感到满足。要说服他人相信某件事物是对的或是错的,我们需要一种关于目的而不是手段的语言。我们不需要相信我们的目标注定会成功,但我们却需要能够相信它们。
政治怀疑主义是我们很多困境的根源。即使自由市场如人们宣扬的那样行之有效,我们也很难宣称他们为一种良好的生活提供了足够的基础。那么,我们认为毫无限制的金融资本主义,或者是18世纪的商业社会,所缺乏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们认为目前的制度中缺乏些什么,我们对此又有什么对策?当我们面临富人以其他所有人为代价进行的不受约束的游说时,是什么东西冒犯了我们的分寸感?我们失去了什么?
我们都是希腊人的后代。我们本能地掌握了对一种道德方向感的需要:我们不需要熟悉苏格拉底,就能够感到,未经省察的生活没有什么价值。作为天然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我们设想,一个公平的社会是习惯性地施行公正的社会;一个好社会是人们表现良好的社会。但是,要这个暗含循环的论证有说服力,我们需要在“公正”或“良好”的定义上达成共识。
对亚里士多德和他的后继者来说,公正或善的实质既是一种公约功能,也是一种定义。像色情一样,这些特点可能无法定义,但你看见它们时就知道了。“合理”程度的财富、“可以接受的”妥协、公正或好的解决方案,它们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避免极端本身就是一个美德,也是政治稳定的一个条件。但是,一代一代的道德家们那么熟悉的中庸思想,在今天却很难阐明。大并不总是更好,更多也并不总是更可取;但我们不被鼓励去表达这种思想。
我们思维混乱的一个根源可能是法律和公正的区别变得模糊不清了。尤其是在美国,只要某项实践不是非法的,我们发现就很难界定它的短处。我们不再明白“审慎”的概念:高盛公司从纳税人的慷慨中获利之后不到一年就发放几十亿奖金是“不审慎”或者不适当的想法,对于苏格兰启蒙主义者是显而易见的,对古典哲学家也会是显而易见的。这方面的“不审慎”本来应当和金融欺诈一样受到谴责,尤其是它还使广大市民面临危险。
将古典的道德范畴焊接到世俗化的人类进步上,是启蒙运动的一项杰出成就: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人们不仅会生活得很好,而且还会生活得比过去更好。进步这一概念进入了伦理字典,并且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中起着支配作用。即使是今天,当美国人热情地谈及“重塑”自己时,我们也能够听到这种天真的乐观主义的回响。但是,除了硬科学之外,难道“进步”仍然是对我们居住的世界的可信描述吗?
启蒙主义的愿景——不管是不是把上帝当作其先行者和道德仲裁者——都不再有说服力:我们需要理性来选择其一项政策或某一系列政策,而不是其他的政策。我们缺乏的是道德语言:一种内在一致的、以一种超越行动的方式为我们的行动赋予目标的叙述。但是,那种认为政治是一种可能的艺术,而道德,用英国前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的话来说,最好留给大主教们的说法呢?如果认真计较的话,所有的规范性命题难道不都是潜在地不宽容?难道我们不应当从我们所拥有的而不是抽象的第一原则出发?
集体目标有可能会包含互相冲突的目的。确实,任何真正开放的社会都会对它们兼容并包:自由和平等是最突出的,我们现在也都十分熟悉创造财富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紧张关系。要认真对待我们所有的渴望,就必须有某种相互约束:这对任何协商一致的系统都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它对公共生活的退化影响深远,以至在今天听来显得十分理想主义。
理想主义和天真:谁现在还相信这种共同的理想?但是,总有人必须为雅恩·帕托什卡(Jan Patočka)所称的“城市的灵魂”承担责任。它不能永远被一个无尽的经济增长的故事替代。(丹尼尔·贝尔曾经观察到)财富是美国为社会主义找到的替代品。但这是我们能够得到的最好结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