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计 依法行事——完善制度约束人的行为 妙计详解
一个有规则、体系完备、制度健全的公司,往往值得信赖和尊重的,也是容易汇聚人才的地方。因此,领导者在选人、任人、用人的流程中要始终贯彻“依法而行”的原则。这里所说的“法”一方面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指公司的规章制度。领导者在任人之初,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坚持“把丑话说在前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具体说来,对聘用的人员一定要签订合同,明确约定职位、职责、责任、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内容。这是双方未来行为的基准,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这样,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一旦发生争议,双方权责明晰。此所谓“先小人”。
任人的过程是需要规则的过程,而用人的过程,则是需要艺术的过程。规则是冷冰冰的,但规则又是维护秩序所必需的。冷规则要达到热效应,这就需要在规则之上的感情投入。此所谓“后君子”。
所谓的制度管人,是指人们依据一定的规则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以约束人的行为,使大团体内的小团体、小团体内的个体,都有一个可遵循的避免各种矛盾冲突的规则。每人的活动符合大家约定俗成的细则,就是正确的,合理的,须支持的,反之,为了己利,哪怕是细微的有违规定的行为,都是错的,必禁止的,倘若做了,就必受惩罚。惩罚要坚决,要起到作用,因为惩罚是维护制度的手段,只有真正施行了,公诸于众,大家才会警戒,不去轻触,久之,制度的严肃性,有效性就树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