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自取其害:没有做错事的正确方法 恐吓:不端行为的邀请函

对于孩子来说,恐吓会刺激他们重复做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当孩子被告知:“如果你再做这件事……”时,他听不到“如果你”这三个字,他听到的只是“再做这件事”。有时他会把这句话理解为:妈妈希望我再做一次,要不她会失望的。这样的警告——对于成年人来说可能很合理——不但无用,而且后果更糟糕。孩子肯定会再犯那些让人讨厌的行为。警告是对孩子自主权的挑战。如果他有一点点自尊的话,他就会再次违纪,以此向别人展示他不惧怕任何挑战。

奥利弗五岁,不停地向起居室的窗户玻璃上扔球,多次警告依然无效。最后他的父亲说:“如果你再把球扔到窗户上,我会把你打得眼冒金星,我保证。”一分钟之后,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告诉奥利弗的父亲他警告的后果:球最后一次扔在了玻璃上。在这一系列的威胁、保证以及不端行为之后,后果很容易想像。下面的事件正好相反,处理不端行为时并没有诉诸威胁,让我们看看效果如何。

七岁的彼得用玩具枪向他的弟弟射击。他的妈妈说:“不要朝弟弟射击,要朝靶子射击。”彼得再一次向他的弟弟射击,他的妈妈把枪拿走,对彼得说:“人不是用来射击的。”

彼得的妈妈觉得为了保护婴孩,她做了自己必须做的,同时又能够支持她对可接受行为的标准,她的儿子在自己没有受到伤害的前提下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后果。妈妈暗示的选择很明显:要么朝靶子射击,要么没得枪玩。在这起事件中,他的妈妈避免了通常父母们会犯的错误,她没有走那条很显然会失败的路:“彼得,停下来!除了朝你弟弟射击,你就想不出更好的玩法了吗?你不是有一个更好一点的靶子吗?如果你再这么做,你听着,你再做一次,你就再也见不到这支枪了!”除非孩子很温顺,否则,对于这样的警告,他的回答是重复被禁止的事情。接下来的场景就无需再描述了,任何一个父母都能很容易想像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