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厌女症能够超越吗
厌女症的理论装置
我一直以为,男人是在与女人的“对偶”的关系中“成为男人”的。错了,男人是通过与男人集团的同化而“成为男人”的。
让一个男人“成为男人”的,是其他男人;承认一个男人“成了男人”的,也是其他男人。女人至多不过是男人“成为男人”的道具,或作为“成了男人”的证明伴随而来的报酬奖赏而已。
与此相反,让女人“成为女人”的,是男人;证明一个女人“成了女人”的,也是男人。
对“成为男人”与“成为女人”这个压倒性地不对称的机制,伊芙·塞吉维克在《男人之间》一书中,用醒人耳目的理论装置做出了精彩的解说。关于异性恋秩序、男人之间的权力与欲望、同性恋憎恶、社会性别的非对称性、女性歧视等一系列现象之间的关联,没有比塞吉维克的理论解说得更明晓易懂的了。喔,原来如此,对,就是这样的,我在朦胧中的感觉,她给出了概念,即,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homosocial)、同性恋憎恶(homophobia)与厌女症(misogyny)的三项配套机制(参见第二章)。
概念只是概念,不是现实,但概念能够成为说明和解释现实的有力武器。有了厌女症的概念,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喜欢女人”的男人其实蔑视女人,为什么男人寻求比自己劣等的女人。
对于男人,异性恋秩序,是一种证明男人为性主体的装置。在异性恋的装置之下,男人与女人并非对等的一“对”。男人处于性欲望主体的位置,女人处于性欲望客体的位置,这个关系在男女之间是不对称的。异性恋秩序是一种“命令”,要求男人不得以同性男人为性欲望的对象,他的性欲望对象只能是“非男人(即女人)”,反过来说,被男人视为性欲望对象的人,便成为“非男人=女人”。如果那个对象是男人,他便被女性化,被视为“像女人一样的男人”。在这里,“女人”的定义就是男人性欲望的客体。因此,不能唤起男人性欲望的女人,在定义上便“不是女人”。
男性同性社会性共同体,指相互承认对方为“性主体”的男人之间的集团。被这个集团排除在外的人、其存在理由仅为被男人欲求和拥有的人,则被给予“女人”之名。那么,男人集团的成员,将女人视为比自己低劣一等,便是理所当然。
所谓女人,是对“非男人的人”标注特征的名称,这个群体被划入另一个范畴,其特征必须与被视为属于男人的一切美德与名誉区别开来。女人与男人不同,是“不勇敢的人”,“不坚强的人”,“没有领导决断能力的人”,“懦弱的人”,“小心谨慎的人”,“无能的人”,一言蔽之,“不能成为主体的人”。所有这些“女人属性”,都是被制造出来的适合成为男人支配对象的属性。
所以,异性恋秩序的核心为厌女症,就完全不奇怪。因为,唯有“不是女人”的自我身份认定,支撑着男人们的“男人气”。一个男人,只有把女人当作性的客体证明自己已经成为性的主体之后,他才能得到同性集团的认可,获取进入男人共同体的正式成员资格。众所周知,轮奸是与性欲无关的集体行为,一种验证男人气的仪式。
欲望三角形
塞吉维克在构思她的理论时,借用了勒内·吉拉尔(Rene Girard)在《欲望现象学》〔Girard,1965〕一书中提出的“欲望三角形”的理论框架,正如拉康所言,欲望乃他者之欲,指人们将自己渴望与之同化的对象所欲之物视为自己的欲望对象。与弗洛伊德的理论相同,在这里,同化的对象与欲望的对象分为不同性别。在吉拉尔的“欲型三角形”中,让人渴望与之同化的“他者”,必须是尊敬、爱恋或竞争的对象,所以,生出这种欲望的男人之间,常为父与子、师与徒、前辈与后辈或互为对手的关系。如果对对方不抱敬意,“他者的欲望”就不会产生价值。男人通过获取自己渴望与之同化的对象所欲之物,从而使自己也立于同化对象所占据的“欲望主体”的位置。
在“欲望三角形”中,欲望的主体仅限于男人,女人只是没有个人意志的欲望客体。通过对同一客体的欲望,男人们相互承认对方为共有同一种价值观的欲望主体。男人欲求的女人,比起女人欲求的男人,价值尺度更为一元化更单纯明了,原因或许就在于此。因为男人必须要向其他男人夸耀到手之物的价值。
盖尔·鲁宾(Gayle Rubin)更明确地指出,位于异性恋秩序根基的欲望三角形,不是由复数的男女构成的,而是由(作为欲望主体的)两个男人和(作为欲望客体的)一个女人来构成的〔Rubin,1975〕,她以列维-斯特劳斯的“婚姻交换”理论为基础,不是将婚姻视为一对男女的纽带,而是视为通过女人的交换建立起来的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集团)之间的纽带,女人只是男人之间的纽带的媒介物。所以,异性恋秩序将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男人之间不带性意味的纽带)和厌女症(对女人的排除)置于核心,同时伴随同性恋憎恶(对同性恋的驱逐)。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由这三项要素构成的机制,可用下图表示。这个图不是塞吉维克书中有的,是我的独创。这个概念图的优点,是同时可以回答“女性之间是否也存在同性社会性纽带”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可与男性共同体相比的同性社会性纽带,在女人之间是不存在的。塞吉维克设想了女性之间的纽带,但她同时也指出了性别的不对称,即,对于男人,同性社会性欲望与同性恋之间,是隔断的,但对于女人,其间却是连续的。塞吉维克的设想,让人想起艾德丽安·里奇〔Rih,1986〕提出的“女同性恋连续体(lesbian continuum)”。
图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的整体关系概念图
只要性别关系中还存在权力的不对称,女性之间的纽带,即使存在,也与男人之间的纽带不可同日而语。因为,通过与同性集团的同化所能得到的权力资源,男性集团与女性集团相比,多寡之差是压倒性的。谁愿意主动去与处于劣势的集团同化呢?即使女性的同性社会性欲望与同性恋之间有连续性,那也只是一种甘居劣势的不利的选择。与之相比,女人不如接受性欲望客体的角色,归属于男性集团,通过这种途径去寻求权力资源的分配,虽然这个途径只是间接的,但效率却远远更高。只要女人还是被置于围绕男人(被男人选上)的潜在竞争关系之中,女性之间的同性社会性纽带,即使存在,也是很脆弱的吧。这正可以解释,女人的嫉妒,为什么不是对背叛了自己的男人,而是指向同性的女人。
“性的近代”
当然,塞吉维克并没有说,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的三项配套机制是超越历史而存在的,她不会如此欠缺慎重。她的探究的目的,是说明“性的现象形态和被视为性的东西,怎样被历史上的权力关系所影响,同时又怎样反过来影响历史”〔Sedgwick,1985〕,当然,那是因为存在着“可能随时代发生变化的权力的非对称性”〔Sedgwick,1985〕,正因为如此,她作为依据列举的事例,均来自19世纪之后的英国文学。这也意味着,塞吉维克提出的三项配套的概念装置,用于说明福柯所说的“性的近代”尤其是异性恋秩序,非常有效。反过来说,只要这个概念装置还有效,那便意味着,我们还没有从“性的近代”中解脱出来。至少,直到用这个概念无法说明的例外的事态不断出现、或更具说服力的别的概念登场之前,我们还处于“性的近代”之中。
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就像事先预备好了脚本似的,碰到了一个正好用上的例证,周刊杂志《AERA》(2010年5月3日号)对封面人物韩国影星李秉宪(Lee Byung-hun)的采访文章,“我想远离比我还能喝酒的、我说不过的女性。因为女性我想自己来保护,”“好像能把身边的男人都打败似的女人,很恐怖,不太喜欢(笑)。”他的这些话,等于在坦白:在女强人面前,他就会阳痿。他的“女性我想自己来保护”一语,不过是“占有”欲望的委婉修辞而已,实质是把比自己劣等的女人围入自己领地之内的赤裸裸的占有欲。
而且,他还亲切地为我加上了这么一句话,“要是和自己的朋友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的正是吉拉尔的“欲望三角形”。他的话我们应该做如下解读才正确。这里设想的,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孩碰巧正是好友之爱的场合,相反,好友是自己爱恋尊敬、渴望同化的对象,正因为是这样的好友所爱的女性,所以自己也爱上。这时,是为了女性与好友成为竞争对手呢?还是优先男人之间的友情而放弃呢?不到那个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男人常常会恋慕“好友的恋人”、“老师的妻子”、“领主的夫人”,等等,毫不奇怪。中世纪的骑士道恋爱,对象是不能到手的已婚贵妇人,而这正是浪漫恋爱的原型。那个女人之所以有价值,无他,只因为是上司之妻。研究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乔治·杜比〔Duby et Perrot,1991〕揭示出,骑士道恋爱的一个功能是,通过崇拜同一个女性,使骑士团这个男性共同体的纽带得以维持和强化。
韩国影星李秉宪的话,可以解释为与尚存征兵制的韩国社会很相符的男人气十足的发言。可是,采访他的《周刊朝日》的貌似年轻的女编辑,对这位影星的发言,是赞叹和陶醉。由此,我不得不再次确认,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塞吉维克从19世纪的英国发现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和厌女症,依然还在历史的保鲜期内,尚未失效。
塞吉维克以这三项配套的理论装置为武器,解析了近代英国文学;我也手握厌女症这把钥匙,尝试了对日本社会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的分析,详细地探究了厌女症如何影响着日本男人以及女人的欲望和身份认同。发现这个概念至今十分有效,我们或许反而感到失望。可同时,如果这个理论露出了破绽裂隙,我们便可从中看到新的变化的可能性。
超越厌女症
在不厌其烦地剖析了厌女症的种种现象之后,最后一章题为“厌女症能够超越吗”,这种手法实在太一目了然。厌女症要是简单地就能超越,还用写这本书吗?厌女症与社会性别一样,不是因为我们懂得了那仅仅是在历史中被建构起来的文化产物,便意味着我们能从中得到解放。而且,正如我们在本书中所见,由于厌女症已经太深地刻进我们的身体,潜入欲望的核心,若是去掉厌女症,很可能像倒掉盆里的婴儿一样,将欲望本身也全盘否定。关于超越了厌女症的未来世界,就像马克思关于废除了阶级的未来世界所言,我们只能说:
“由于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厌女症根植太深的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厌女症的世界。”
超越厌女症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女人的路径,一条是男人的路径。
关于前一条路径,我要对一个广泛流通的误解作出解释,即“女性主义者也有厌女症”之说。对于此说,我们点头称是即可,没有任何否定的理由。原因之一,生于长于这个厌女症的社会,不被厌女症侵染的女人,恐怕不存在。原因之二,女性主义者就是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的人。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那样的女人如果有的话),那她就不存在斗争的对象,也就失去成为女性主义者的理由了。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只为改变社会而斗争,那么,女性主义就不再是“自我解放的思想”,而只是“改变社会”的道具。这样的斗争,只是一种“强加的正义”,几乎可称不同文化的碰撞,两者之间不但不能对话,反而会以多数派对少数派的压抑和排除而告终吧。本来,何为厌女症,只有知道的人才能判定。许多女人,正是因为知道了何为厌女症,才对此感到愤怒和痛苦。
男人的自我厌恶
另一条男人的路径,又是怎样的呢?我写过,厌女症就是男人的女性蔑视和女人的自我厌恶,但森冈正博在他最近的著作中指出,“很多女性主义者最大的盲点,可能是没有看到男人的自我厌恶的问题。”〔フリー夕ーズフリー,2010:181〕此言堪称卓见。
森冈自述,“我是女性主义的产儿,毫无疑问,属于被女性主义思想唤醒的一代,”〔フリー夕ーズフリー,2010:147〕这么自我认定的森冈断言,“‘男人’固有的性的痛苦和苦恼,是存在的。”〔フリー夕ーズフリー,2010:156〕
“作为一个男人,明明在恋爱、性爱、性等方面伤痕累累,却要装做什么痛感也没有,说自己是无伤的加害者,一直就这么欺骗自己,以这种方式让自己去适应社会构造。我意识到这一点,用了很长的时间。”〔フリー夕ーズフリー,2010:157〕
森冈说,男人的自我厌恶有两点,一是“自我否认”,一是“身体蔑视”。关于男女在身体异化问题上的差异,我曾经提出过一个对比图式:女人是“朝向身体的异化”,男人是“远离身体的异化”。森冈说的男人的“身体蔑视”,与那个图式相符。借用提倡身体史的荻野美穗的精彩表达就是,女人被视为“身体度”高于男人。另一种表达为,女人从属于身体,男人支配身体。所以,女人终身诅咒自己为身体的奴隶,而男人则终身偿还将身体他者化的代价。男人对身体的厌恶,可称身为男人的宿疴。
在这背后,存在着近代主体的形而上学,即我们熟知的主体与客体的二元论、精神与身体的两项对立。男人锤炼身体损伤身体,是因为他们将自己身体彻底地他者化了,他们被迫要显示,自己是身体的主人,即主体=自我。与精神相比,身体处于劣位,所以,性欲,这身体的欲望,便被视为“肮脏”,而那种欲望又只能通过更劣等的女人才能满足,男人对身体的诅咒,当然只会越来越深。
男人对身体的自我厌恶,也表现为“去身体化”即脱离自己身体的愿望。这种欲望有时表现为向女人身体的同化。或许,男人的“女装趣味”,其实是向理想中的身体同化的渴求,而非性别越界的愿望。大塚英志在解说M君的幼女碎尸事件时说,M君“怀有想变成少女的愿望”,大塚的断定并无依据,但我却有种不可思议的现实感,也许就缘于此。
男人也有自我厌恶。的确如此吧。可是,男人的自我厌恶应该有两种。一种是对“身为男人”的厌恶,另一种是对“不够男人”的厌恶。森冈的论述没有将这两种自我厌恶区分开来。这两种自我厌恶,不但似是而非,更重要的,是所指方向完全相反。
男性学指出,男人也为性别的束缚而受苦,但是,那不是后一种自我厌恶即“不够男人”的痛苦吗?性弱者、不受女人喜欢、无业、自闭等等所谓的“男性问题”,表现出的是对偏离男性集团“规格”的恐怖和痛苦,“偏离规格”的男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日益走向孤立,是能够理解的。被同性集团排除的“没能成为男人”的人们,相互之间不可能团结。
当然,女人同样有对“偏离规格”的恐惧和痛苦。减肥、不孕治疗、“败犬”恐惧,等等,可是,当她们成功地克服恐惧达到“规格”时,她们方才知道自己陷入了厌女症之中,为之愕然,不能不自我厌恶。“规格外”的女人们,一面与自我厌恶做斗争,一面争取和其他女人的团结。这,就是女性主义。因为她们深知自我厌恶的普遍性。
森冈指出的男性的自我厌恶,的确有深度,触及到了男性性的根基。他谈到了男性性与暴力的结合。暴力,以恐怖为名,是一种解除了自我防卫的与他者身体的过剩关系。男人在与他者身体发生暴力关系以前,应该先是对自己身体的暴力吧。这一方面表现为不顾身体安全的鲁莽或勇气,另一方面表现为酒精中毒、毒品中毒等慢性自杀。对身体的过度关注,被视为“懦弱”、“像个女人”等男人气的欠缺。无论走向哪一方,等在男人前面的,都是“自我厌恶”。可以想见,对于男人,无论“是男人”或“不是男人”,都是充满痛苦的经验吧。
男人的自我厌恶,来自被他者化了的身体的报复。这样的男人,超越厌女症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停止对身体的他者化。换言之,停止成为身体及身体性的支配者,即精神=主体。停止将与身体相关的性、怀孕、生育视为“女人领域”。如果像森冈所言,男人也想接受“一个完整的自己”,那么,就应该与包括身体在内的自己和解。正面面对身体的欲望和欲望的归结,关注陪伴身体的变化,不要贬低以身体为媒介的亲密。无论对谁,身体都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最初的他者。如果我们接受了身体这个他者的他者性,应该就能够延伸出去,进而接受通过身体相关连的他人的存在,这就是,既不将他人视为支配控制的对象,也不视为威胁恐怖的源泉,而是完整地接受下来。对于男人,“他者”的中心即为女人,故男人成为主体的核心便是将女人(和像女人一样的男人)他者化并加以排除,这应该终止。
对于(理应)生为男人的人,这意味着战胜“变得不是男人”的恐惧。这个课题,男人是否能够完成,我不知道。如果完成了,男人的欲望会变成怎样的形态,我也不知道,森冈说,“作为男人出生成长的一切,都希求得到完整的肯定,”他接着又说,所以,“必须拒绝女性主义中否定男性存在的核心思想。”〔フリー夕ーズフリー,2010:184—185〕
请不要误会。女性主义否定的是“男性性”,而不是个体的“男性存在”。如果被分类为“男性”的人们,“希求得到完整的肯定”——这个希求对每一个人都是极正当的——那么,就像为“得到完整的肯定”而与厌女症斗争的女人一样,男人也必须与自己的厌女症格斗。
另外,关于男同性恋者,有个问题是,他们被视为“不是男人”、“女人一样的男人”,一直被女性化,那么,男同性恋者就可以说是克服了厌女症的男人吗?其实,“变得不是男人”,并不等于“成为同性恋”。同性恋的男性是否克服了厌女症,我不知道。不过,塞吉维克指出,女性主义者对同性恋运动的理解,基于两种错误的前提,“一种是,同性恋者与所有女性可以超越时代地‘自然地’共同斗争,(中略)两者的利害关系在本质上能够达成一致;另一种前提是,男性同性恋者为厌女症的化身,是厌女症的人格化表现,也是厌女症的结果,甚至是厌女症的首要原因,”〔Sedgwick,1985〕她又说,“我相信这两种看法都是错误的”。在我看来,这两种极端的看法,可能都有几分正确,也都有几分错误。
以前,我对“男同性恋者与女性主义者是否能共同斗争”的问题,曾经回答过:“能,但有一个条件,如果不是厌女症的男同性恋者。”现在,可以再加一句,“无论性取向如何,如果不是厌女症的男人。”不过,因为女性主义者本身尚未能脱离厌女症,所以,应该更慎重地表达为,“如果是与厌女症做斗争的男人。”
在与森冈的对谈中,杉田俊介有如下发言:
现在的状况,可以说是处于“后男性运动”时期。关于男性的问题,新近出现了很多话题。比如,对女性主义的激烈抵制、不受女人喜欢的男人、草食系男子、动物化、宅男、轻度宅男、儿童色情制品、准儿童色情制品、家庭暴力、加害者临床治疗、性犯罪者的矫正与限制,等等。其中一部分,虽然没有公开宣称是男性运动(或不自觉),但我看来应该视为男性运动。
可这些都像互不相关的细小的水流,还没有发掘出将这些水流合为一体的更宽广的水脉。现在,我们需要能将这些论点统一起来的更宏观的关于男性性的理论。
〔フリー夕ーズフリー,2010:150〕
的确如此。借助塞吉维克的概念展开论述的我的这本书,希望也能为此助一臂之力。因为,本书最根本的论题,就是“何为男人”的问题。
对于女人,女性主义是与自我和解之途。对于男人,与自我和解的道路,也不应该没有吧。和女人一样,那应该是与“自我厌恶”的斗争,不过,为男人指出道路的任务,已经不该由女人来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