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荒野英伦 第九章 玄幻之书
菲利克斯这会儿已经出了镇子,独自来到一片草场,旁边就是溪流;他跪下身,用手捧起溪水来喝。他本打算越过远处那山丘,都已经走到那一侧的围栏处了,才突然想起按规矩宾客在晚餐时一定要到场的,而现在也已经到了用下午茶的时间。他急忙返回古堡,只见庭院里挤满了人。院中通向男爵夫人房间(下午茶就在此享用)的楼梯简直水泄不通,挤满了女士们和她们的追随者,女仆排成了长龙,年轻的侍从穿过人群的缝隙进进出出,仆人们都要很费劲才能来回走动,还有身材细长的灰狗猎犬,旁边的女主人和它们形影不离。
菲利克斯耐着性子,一步步挪到了二层,挤进客厅。男爵夫人独自坐在桌旁,其他客人要么成群结伴,要么随机地跟身边人攀谈,大多人站着或是斜靠在大敞的窗子的窗框上。虽说是下午茶,其实根本没有茶,过去这五十年来已经没有茶这东西了,多想喝多有钱都买不到,若不是总算还有那么一小点茶叶保存了下来,专在宫廷的特殊场合上拿出来品味,人们早就忘了茶是做什么用的了,只能空留一个名字。作为替代,桌子上摆着取自植物根的菊苣汁,这可是专为下午茶栽培的,还有鲜牛奶、精酿麦芽酒、蜂蜜酒和格洛斯特红酒。此外还有黄油、蜂蜜和蛋糕可供享用。
宾客们可以自行选用,或是等着仆人拿雕花木托盘呈给他们。下午茶的特点就是人们可以不用拘谨,乐得自在,宾客没必要像午餐或晚宴那样正襟危坐,也无须和他人保持一致,尽管放松享受就好,不用去在意礼数。然而即便与奥罗拉近在咫尺,菲利克斯仍没能和她说上一句话。只要其他女士没有在跟她说话,她的全部注意力就会被杜兰德吸引去。菲利克斯发觉自己依旧是个局外人,就像午宴的时候一样。四周到处都是嗡嗡的谈天声,却没有一句是跟他说的。身旁人的衣服磨蹭着他,但这些高贵的宾客本身甚至懒得去理睬他的存在。
菲利克斯被推搡的人群挤了出来,庆幸自己终于能休息一会儿,此时便坐了下来,就坐在敞开的门后。他忘了自己已被众人所遗忘,看着就像从此时此地抽离,陷入了苦涩的幽思,几乎不清楚自己究竟身在何方,只有那么几刻除外,那是当他偶尔听到心爱的奥罗拉那熟悉的声音之时。过了一会儿,一个仆人托着盘子来到他面前,他取了些蜂蜜和面包。紧接着,又有个仆人呈给他个盘子,上面放着一杯葡萄美酒。“这是来自夫人关怀的问候。”仆人说道。
出于礼数,他起身向男爵夫人鞠了一躬,她也微笑着点头回礼。人群转过来想看看是谁有如此荣幸,而后又扭回头去——他们没能认出他。向宾客送去一盘佳肴或美酒乃是最高的礼遇,待菲利克斯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才发现这盘子本身即是无价之宝。那是先人时期的瓷器,如今即便最奢华的府邸中都寻觅不到。
在整个王朝,这种无瑕的瓷盘总共只有五个,其中两个藏于宫中。它们均被视为祖传珍宝,一旦损坏,再无可替代。它的碎片都极为罕见,常被安放于嵌板之中,价格不菲。男爵夫人扫视整个房间,终于发现了那个坐在门后幽暗角落里的年轻人,她不无愧疚地记起,那是男爵家族古老的盟友世交家的后人。
自己的女儿究竟有多爱这个年轻人,她比男爵清楚得多,甚至或许比奥罗拉自己都还要清楚。她自然也希望奥罗拉能有门更显贵的联姻,然而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感情永远胜过野心。送上的区区一杯酒自然算不上什么,但它带去的是公然的极高的赞美。她希望菲利克斯(在奥罗拉到了谈论情爱婚嫁的年龄之前,不要再像前几次那样畏首畏尾)能接受这用意明显的邀请,可以走到她跟前,按照惯例站在她身后。但是他并没有走过来,而新的客人到来,男爵夫人还要忙着去招呼,也就再度遗忘了他。
实际上,刚刚受到的这番礼遇与其说让他开心,倒不如说是伤他更深,在菲利克斯看来(即便对方是怀着最大的善意),这就像是丢块骨头给一条狗。他希望得到最大的尊重,任何特别的关照都是不需要的。而刚才的举动只是加大了他的不满。夜幕降临,晚宴开始,但这漫长欢愉的宴席对他而言是多么乏味无趣。麦芽酒源源不绝地传递着,葡萄酒一轮轮地豪饮丝毫不许停歇,席间笑料四起,各种欢腾,笑声不绝于耳,还有对不时到来的新客热情的欢迎;又是纸牌,又是博弈,玩腻了还有更多的游戏;畅饮、畅饮,除了畅饮还是畅饮,直到女士们再次退席,绅士们喝得更欢了。
菲利克斯抓准第一个机会就溜了出去,率先漫步在玩滚木球的草坪上,绿草上挂着露珠,位于古堡后方,他在寻找自己的卧室。但是要等些时候才有人顾及得到他,他站在楼梯下面,等着其他人先被安排好房间(都是他们给的赏钱的功劳),直到终于有仆人给他拿来盏灯,安排好他的房间。想来令人难过,这房间似乎算是这一整天他唯一遇到的好事了。
虽然古堡里人满为患,无法保证所有宾客在堡内留宿,只有女士们才得以被安排就寝的房间,然而出于庄严的敬意,持续三代的盟友的誓言,为他保住了这份特权。只要没有君王同行,家族的世交就一定要留在堡内过夜。奥利佛自然也被安排在同一间房,但是此刻他正在楼下豪饮欢歌,于是这房间暂时是属于菲利克斯一个人的。
这让他开心,因为自他还是少年时来这里做客,他就住在这间屋子,那时即便自己不够勇敢,他还是下定了探险的决心,只身一人平生第一次穿越了静僻的树林。就是那第一次,他是多么记忆犹新!他记得那秋日的阳光照耀着老宅的残株,记得自己踏入森林时那些或红或变得枯黄的叶子。他忆起自己当时如何徒步上阵,两次都吓得打了退堂鼓,又两次都重新鼓起勇气向前,直到他走得太深了,前进的路和回去的路都变得一样漫长。他想起自己被两只牡鹿突然的嘶鸣惊得跳脚,它们在凤尾蕨丛中近身搏击时鹿角发出碰撞声,他还想起当他从树林中钻出,俯首望下去,眼前古堡的样子是怎样令人沉醉!
当时他睡的就是这间房,慈母般的男爵夫人还会特地来看看他是否舒适。从那以后这就成了他的固定房间,在这里,清晨的时候他曾听过奥罗拉路过他房门的声响,因为女士们总是要比男士早起身。当下他坐在敞开的窗边,这是一个美妙的月夜,温暖宜人,弥漫芳香,夜莺悠长的鸣啼从内层栅栏未曾围起的那片山楂树丛传来。向左望去,他可以看到成行的山丘,右侧则是森林。一切都安于静谧之中,只是时不时,环着古堡会有民谣的歌声传来,辨不清歌词,那是含混不清的嬉闹的歌声。
倘若他真的踏上他所向往的旅行,即便自己已经为此准备了如此之久,他还能否有机会再次睡在这间房里,离他心爱的人如此靠近?比起踏上此等险途,几乎毫无胜算可言(他的常识这样告诉自己),永远贫穷卑贱,却能守在她身边难道不会更好吗?然而,他不能留下,他必须上路,他竭尽所能压住脑海中不断响起的另一种质疑的声音。他又想起了杜兰德,他想起整整一天,除了最初的客套寒暄,他还没能和奥罗拉说过一个字。
她是故意连一分钟都不给他吗?想要留给他个交谈的机会对她而言不是轻而易举吗?她怕别人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如此清贫卑微而伤了她少女的颜面,这还不够明显吗?假若如此,为了这样一个女子踏上这场奇异的冒险,值得吗?但同样地,假若如此,生命究竟还有何意义,他就以此来一场自我毁灭之旅,岂不更痛快?
他的内心挣扎着,不巧看向了他随便放上提灯的桌子,发现了之前因心烦意乱而漏看的东西,那是用丝绸系着的一小卷手稿。痴迷于书籍的他拆开结扣,打开了书卷。上面写的东西并不多,却有很多奇特的图示,以及环着罗列的符号。这实际是一本魔法书,照前言所讲,是由一个为吉卜赛人做了七年奴隶的人口述而来。
那个人被吉卜赛人掳走,被迫要为他的主人搭建帐篷。他亲眼看过他们的拜神仪式和巫术,他目击了他们满月祭天的过程,满月是他们的主神,祭祀的时候会供奉极端奢侈的祭品。他学会了一些他们的符号,逃脱后凭着记忆又还原了出来。这些符号有的被他们刻在戒指的石块上,有的雕刻在木匾上,有的则用墨水写在羊皮纸上,但无论哪一种,诵读的方式似乎都是对某一小节不断重复,之后便是死死盯着一张图。不一会儿他们就处于狂喜之中,念叨着听上去最不可置信的疯话,并且预言未来(吉卜赛女性尤甚)。
那些符号中,少量一些他能道出其中的意思,其他那些能画出来的他也看不懂。书的最后有几页注释,描述了吉卜赛人所信奉祭拜的恶魔,这些恶魔在深林山中无恶不作,若是遭遇它们最好是有圣父圣奥古斯丁庇佑的护身符防身。恶魔会在正午袭击猎人,猎人被它们的突然出现吓到,回过头来(因为恶魔总是从后方接近目标,引得对方背后一阵寒意),便掉入用蕨类掩饰的陷阱中丧了命。
恶魔抑或化身为恶狗的形态出现,在旅行者的腿间穿梭;又或者,它们变身成女人,在日落的时候,用诱人的爱抚将目标引向林间深处,之后突然幻化作硕大的类似蝙蝠的怪物,扼住目标的喉咙喝干他的血。前哨站的看守时常听到这类受害者恐怖的惨叫声。还有一些恶魔是隐形的,选定那些粗心的目标,隐身降到他们身上,用压力使其窒息,那感觉就好像空气突然变得沉重。
但或许所有这些都不及蕨丛中那些外貌甜美迷人的“仙子”们令人胆寒。这些“仙子”只是生物,没有血肉,也并非恶魔那样的无形体,对人的肉身没有威胁,不会造成伤害。它们的危险之处在于会迷惑灵魂,使得灵魂背弃一切宗教和教会信条。一旦被“蕨草仙子”的爱抚勾引了去,不幸中招的男子就会被引向离人类居住地越来越远的地方,直到最终游荡进一处未知的森林,再不见踪影。这些“仙子”经常出没于凤尾蕨丛中,赤裸着身体,下肢和胴体会藏在蕨叶后面,只有雪白的手臂和肩膀裸露在外,金色的秀发在夏日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红光。
恶魔同样隐于溪流中,寄居在山丘间,还有的只会在月光照射下出动,有的则是在暴风来临之前飘浮而起,将可怜的漫游者猛地抛出去任其毁灭,或是把他砸在连根拔起的树上粉身碎骨。为了拿出证据,写这本书的修道士特地询问读者是否听闻过,巨大的树枝毫无原因地从树上折断,在突然的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有的时候大树本身还枝繁叶茂呢,就在一个和煦的天气里,树枝突然折断坠落,对不巧在其下走过的路人造成突如其来的威胁,甚至要了他的性命。就让圣父圣奥古斯丁的护身符驱散这一切吧,这便是作者的结论,原来这手稿的作者是一位修道士,那个逃脱的奴隶在他的修道院里寻求庇护,于是那修道士便写下了奴隶所说的故事,并临摹了他那些粗劣的简画。
菲利克斯凝视着这奇怪的图示,努力想弄明白其中隐藏的含义。他觉得其中一些应该是炼金术的符号,与提炼黄金有关,尤其是那奴隶提到吉卜赛人帐篷中存放的黄金数目比君王的宫殿里还要多。要么是他们拥有金矿挖掘而来,要么就是他们有质变黄金的手段,究竟是哪一种菲利克斯并不知道,但是他听闻过人们暗自提及那座覆满苹果树的山上财富遍野,让他觉得神秘莫测。
当他终于从书卷中抬起头来,才发现油灯的光线已经变得微弱,月光射进屋内,倾泻到光洁的地板上,透过窗子他可以看到沿着森林旁斜坡底部流淌的溪流上方,升起一道鬼魅似的薄雾。歌声还在寂静地唱着,没有什么声响能掩盖远方马匹的嘶鸣和沿着走廊走来的宾客们沉重的脚步声。刚刚对着那本满是符号和恶魔的魔法书卷研究得太过入神,把他弄得有些浑浑噩噩,同时积攒了一天的受伤和妒意还在侵蚀他的心,菲利克斯终于退回到自己的卧榻上,他感到疲乏不堪,很快沉沉睡去。
在他混沌的脑海里,从没有一刻问过自己究竟这手稿怎么会出现在他的桌子上。这本身就很反常,因为通常不会把书籍放在客人房间的桌上,若是在正常情况下,他绝对会心生疑虑。然而事实上,是奥罗拉,那个他整日都在心中责备竟然忘了自己的女子,亲手把这本书放在了他的桌上。她自己也痴迷于书籍,求知好学。她最近才从一个远道而来的商人手中买下这本书,而在那商人看来,这书真是他所有商品中最不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菲利克斯已经把古堡中所有残留下来的书籍读了一遍又一遍,心下觉得这样一本奇异的书,里面详细列出了天空大气的各种力量,几乎无不令人信服,他肯定会有兴趣。然而菲利克斯却没有意识到她的用心,怀着对她的怒气和怨恨,就那样睡去了。那之后过了半个钟头,奥利佛跌跌撞撞进了屋,双腿些微有些摇晃,却依旧孔武有力。他捡起书卷瞥了一眼,随即嗤之以鼻地甩在一边,没有片刻耽搁,就倒头大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