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十二章
“你可否告诉我,你打算把伯劳鸟传说中哪一部分用在你的诗里面?”比利王轻声问我。
“当然,”我说,“根据土著创办的伯劳教会福音,伯劳鸟是大哀之君,是末日救赎天使,从超越时间的彼岸来到这,为的是宣告人类种族的末日。我喜欢这一奇想。”
“人类种族的末日。”比利王重复道。
“对。他是米凯尔大天使,摩罗尼,撒旦,蒙脸之熵,弗兰肯斯坦怪物。所有这些集于一身。”我说,“他留在光阴冢附近,等待着时机,等到人类是时候加入渡渡鸟、大猩猩、抹香鲸,成为灭绝名单上的新近一员时,他就会出来,释放出浩劫怒火。”
“弗兰肯斯坦怪物,”这又矮又小的胖家伙躲在那皱巴巴的皮面具之后,沉思着,“为什么是弗兰肯斯坦怪物?”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伯劳教会相信,创造此物的,是人类,他是人类以某种方式创造出来的,”我对他说,虽然我知道,我肚中的一切比利王全都知道,而且他知道的比我更要多。
“他们知道怎么杀死它吗?”他问。
“这我可不知道。据说他是不朽的,超越了时间的。”
“神?”
我迟疑了片刻。“其实不是,”我最后说,“更像是宇宙最可怕的噩梦活生生的出现了。有点像狰狞持镰收割者,但嗜好把人钉在巨大的荆棘树上……而这些人的灵魂仍然在他们的肉体中。”
比利王点点头。
“瞧,”我说,“如果你一定要从偏地的神学出发,研究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你为什么不直接飞到杰克镇去,问问那些个教会牧师呢?”
“对,”国王说,矮胖的拳头抵着下巴,看样子有点心不在焉,“他们已经在种舰上了,正在被讯问呢。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
我起身打算离开,不知道他会不会拦我。
“马丁?”
“嗯。”
“在你走之前,你能想出什么东西来,帮我们理解理解这东西吗?”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的心猛烈捶打着肋骨,想要破胸而出。“可以,”我说,我的声音游移在平静边缘,“我能告诉你,伯劳鸟到底是谁,是什么。”
“哦?”
“它是我的缪斯。”我说,然后转过身,回到我的房间继续写作。
伯劳鸟当然是我召唤出来的。我心知肚明。我拾笔撰写史诗,那是关于它的史诗,我召唤了它。起初有了词语。
我将我的诗重新命名为《海伯利安诗篇》。它不是关于这个星球的,而是关于一群自封为泰坦的人类,是如何灭亡的。它是关于一个无思想的狂妄种族由于粗心大意,竟毁灭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又把那危险的傲慢带到了群星之中,不料在那遇到了一位神的怒火,而那神竟然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这么多年来,《海伯利安》是我完成的第一部严肃作品,它是我写过的最好作品。这部作品,有趣与严肃兼备,是在向约翰·济慈的英魂致意,也成了我活下来的最后理由,它是平庸闹剧年代里的一部史诗巨作。《海伯利安诗篇》所使用的文字技巧我永远也无法获得,那知识我永远无法企及,那吟唱的声音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类的灭亡是我的主题。伯劳鸟是我的缪斯。
比利王撤离诗人之城之前,又死了二十多人。有些人撤到了安迪密恩,或者济慈,或者其他几个新兴城市,但是大多数人决定乘种舰返回环网。比利王的这个富有创造力的乌托邦梦想破灭了。尽管如此,国王自己还是住进了济慈的阴郁宫殿。殖民地的领导权交给了地方自治理事会,理事会向霸主申请加入保护体,并随即建立了一支自卫队。这支自卫队,原先主要由土著组成,这帮人在十年前还在用棍棒互相厮打,但现在,已经由自封的军官所指挥,这些人来自我们的新殖民地。他们的成就,仅仅是用他们的自动化掠行艇巡逻部队打扰夜晚的清静,以及让他们的机动化监视机械部队和沙漠的返乡佳人结合罢了。
令人惊讶的是,我不是惟一一个没有走的;至少有两百人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中大多数避免社交接触,我们在诗人人行道上碰面,或者在餐殿那回声不断的空寂中独自吃饭时,也仅仅是相互礼貌的笑笑罢了。
谋杀和失踪还在继续,平均每两周一次。尸体通常不是由我们发现的,而是被地区自卫队长官发现的,他要求每隔几周对市民人头清点一下。
第一年的景象仍然逗留在我的脑海里,并且难得的遍布在所有人的脑中:那一夜,我们集中在聚众院,看着种舰一去不复返。当时正是秋季流星雨的鼎盛时期,海伯利安的夜空已经闪耀起金色条纹和种舰引擎点火时火焰的红色纵横交错,一个绿豆般大的太阳闪着光。一小时里,我们望着我们的朋友和艺术家伙伴们变成了一条聚变火焰向远方退去。那晚,悲王比利也来到了我们中间,我还记得他走的时候朝我看了一眼,然后严肃地重新迈入了华丽的车子,回到了济慈这个安全之地。
随后的十几年里,我离开城市的次数仅有五六次;一次是为了找个生物塑师,帮我除掉这一身的色帝行头,其余几次是出去买食物和生活用品。当时,伯劳教会已经恢复了伯劳鸟朝圣,在我离开城市的旅程中,我会用到他们通向死亡的精致之道,但方向却是反过来的——我会走到时间要塞,乘空中缆车越过笼头山脉,然后乘风力运输船,以及冥府渡神游船向霍利河下游进发。回程的时候,我会凝视着这些朝圣者,琢磨着谁会大难不死。
很少有人光顾诗人之城。我们半道中殂的城堡开始变成崩溃的废墟。风雨商业街廊,那壮丽的金属玻璃穹顶和隐蔽的拱廊上,爬满了藤蔓;火葬莠和伤痕草在石板间蓬勃生长。而自卫队也出来添乱,他们安置了饵雷和陷阱,想要杀死伯劳鸟,但仅仅是摧毁了这个一度漂亮过的城市。水利垮掉。沟渠坍陷。沙漠蚕食。我在比利王的废弃宫殿中,在一个一个房间中来回往返,我继续写我的诗,等待着我的缪斯。
当你好好想一想,你就会发现这因果关系就像是数据艺术家卡洛鲁斯的疯狂逻辑循环指令,又像是埃舍尔的版画:伯劳鸟的出现归因于我的诗文的魔咒之力,但是如果没有伯劳鸟的威胁或是作为缪斯出现,这些诗就不可能存在。
十几年内,一个个人暴毙而亡,这个业余艺术爱好者的城市变得越来越冷清,到最后只剩下我和伯劳鸟了。每年的伯劳鸟朝圣通道都是对这个城市的小小刺激,远方的旅行队会穿越沙漠去光阴冢。有时候会有少许人回来,越过朱红沙地逃窜到西南方二十公里以外的时间要塞这个避难所。更多的时候,一个人也不会出来。
我在城市的阴影中观看。我的头发和胡子疯长,最后掩盖了我穿着的这身破衣。我多半在晚上出来,在废墟中游走,就像鬼鬼祟祟的影子,有时我会凝视着我那明亮的宫殿城堡,就像大卫·休谟注视着自己的窗户,一本正经地下了判决:他没有正中要害。我从没把食物合成器从餐殿搬到我的房间,我喜欢在那回声不断的空寂中享用餐饭,就在那破裂的意大利大教堂下。我感觉,我就像某个糊涂的伊洛将自己养得肥肥胖胖的,等着填饱那些躲不了的莫洛克一样。
我从来没见过伯劳鸟。许多夜里,就在破晓前,我会听到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从瞌睡中惊醒——金属刮擦在石头上的声音,什么东西行走在沙地上的飒飒声。虽然我经常确信无疑,有什么东西正注视着我,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个注视者。
有时候我会来一次短途旅行,出发去光阴冢,特别是在晚上,我会走到狮身人面像的复杂阴影中,或者透过翡翠茔那翠绿的墙壁凝视星空,同时躲避着逆熵场时间潮汐那柔软而令人惊惶的拉扯。正是在其中一次夜晚朝圣归来后,我发现书房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
“太感人了,马——马——马——马丁,”比利王说,拍了拍一堆稿子,房间里四处堆着好几堆呢。这位失败的君王坐在长桌子边上的特大号椅子中,他看上去极其苍老,比以前更加熔融了。显然,他已经在那读了好几个小时了。“你真——真——真的觉得人类应——应——应该这样结束吗?”他轻声问。我有十几年没听到这结巴声了。
我走进房间,但是没有应声。二十多标准年里,比利一直是我的朋友,我的恩主,但是此时此刻,我想把他一刀剁了。一想到有人擅自读我的《海伯利安》,我便感到满腔的怒火。
“你的诗——诗——诗……诗篇注——注——注着写作时间呢?”比利王说,快速翻阅着我最近完成的一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