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者
1
这场病来得猝不及防。
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前一天。
刚开始他以为是手机显示出了问题,但接下来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在昨天发生过。他没完成报表,被上司痛骂,骂人的句子都一模一样。晚上他回到空空荡荡的家里,满心疑惑,睡意袭来,沉沉睡去。再醒过来时,发现时间又往以前退了一天。这一天他有大量的报表要完成,但依然做不完。
他终于明白,在所有人都顺着时间之河往前走的时候,他独自转身,逆流而行,一天天回到从前。
刚开始他很难适应。一切都经历过,况且他的生活多以痛苦组成,再来一遍并不愉悦。他试图改变,熬夜不睡觉,可敌不过汹涌的困意,每次都在天色将明时屈服于睡眠。他还故意打乱时间线,甚至在某一天突然冲进办公室把上司揍得满脸是血。但即使被关进监狱,次日他依旧在家中醒来,上司依旧在办公室冷着脸等他——被揍得头破血流的事,已经扔在明天了。
2
他是个顺从的人,后来就习惯了这种日子,照常生活,照常上班。这期间,小薇离开他,跟了另一个男人。他以为会像上次一样痛苦,但其实还好。反正经历过一次,麻木一点,顺着记忆来,再深的伤都会在醒来之后愈合。
半年之后——或者说半年之前,家里多了一个人。“我们离婚吧。”他听到自己对妻子这么说。那时妻子只有三十几岁,但脸上已经有了皱纹,背微微佝偻着。她愣了一下,如以往一般听他的话,点点头说:“嗯。”
妻子收拾行李的时候,他在一旁看着。半年没见,他对她更加陌生了,这个女人在他眼中不像是妻子,倒像是某个故人。本以为不能再见,却因为时间逆流,再度相会在分别的时刻。
妻子拖着箱子离开时,他站在阳台上,看到她的背影渐渐远去,黄昏阳光斜照,街上无数人影湮没了她。当初他也是这么看着她离开,以为这就是永别,但现在,他知道还会再见。
果然,第二天他一醒过来,就闻到了早餐的香味。
“我出去买菜,”她站在门口,背对着他,“你先吃,吃完了就去上班吧。”
他点点头,然后越想越不对——上一次妻子也是这时出去,但过了很久才空手回来,他问她去哪里了也不说。这次重来,他多了个心眼,悄悄趴在猫眼后面看,发现妻子并没有下去买菜,而是向楼道上走去。
他等妻子上去后,蹑手蹑脚地跟上,一直到天台门口才停下。
他听到轻轻的抽泣。多么熟悉,是出自陪伴他漫长岁月的妻。
哦,他心想,原来她早就发现小薇了。
3
整个白天,他上班都很恍惚,想着妻子是怎么发现的。快下班时,小薇发来了短信:“别急着走,留下来。”他看着手机屏幕,恍然大悟:太多的秘密都藏在这个小方块里,像炙热的炸弹,昨晚不小心被点燃了。
他下意识地想删掉那些短信、视频和照片,但转念一想:今天过去后,又回到前一天,妻子会忘了这个危险的秘密。一切都会被埋葬在时间里。于是他耸耸肩,把手机揣回兜里。
同事们陆续走了,偌大的办公司只剩他和小薇。
灯光次第熄灭,黑暗中,小薇走了过来。她俯身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令人脸红的话。
小薇就是这样,妩媚又大胆,即使在幽暗的环境里也放着光。当初他是如此轻易被吸引,沉浸在欲望里,一度以为那是爱情——第二次爱情。
但现在,他看着小薇满是诱惑的脸,脑袋想的却不是肉欲欢好,而是半年多以后她决然抛弃自己转投他人怀抱的身影。他站起来,定定地看着小薇,窗外不时有车驶过,他的眼镜片偶尔闪着光。
“你怎么了?”小薇皱起眉头,“昨天还好好的。”
“昨天也不会好好的了。”
小薇更加纳闷,不知道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这时他已经转身离开了。
4
黑夜的城市有一种隐忍的热闹。他独自走着,无数辆车从他身侧掠过,车灯划出一道道流光。这像是旧时代电影里的场景。他有种预感,在这种场景里,肯定会发生些什么。
正这么想着,他突然听到右侧巷子里传来呼喝之声。是一群年轻人在围殴一个醉汉。他高声制止,年轻人们看了他一眼,骂骂咧咧地退入巷子深处。
他走过去。路灯映照下,醉汉脸上满是血迹,还有一道白肉外翻的陈年刀疤,从右眼至嘴角,蚯蚓一样伏在脸颊上,分外可怖。
他有些心悸,还是扶起醉汉,说:“你受伤了,我给你叫救护车吧。”
醉汉吭哧吭哧地笑了起来,声音如同呓语:“没关系,再重的伤,到了明天就会好起来的。”
他的血液似乎刹那间被冻结,良久,才说:“你说的明天,是昨天吧?”
醉汉也愣住了,表情被灯光照亮,有些狰狞,又有些诡异,明亮的光线投进他的眼中,没有一点反射,像两汪沉郁的潭水。醉汉看着看着,突然对着他笑了起来:
“你也是逆流症病人?”
那一刹那,他竟然有种要哭泣的冲动。
醉汉挣扎着坐起来,说:“这是一种病,很罕见,要理解起来也很困难。时间是一种属性,跟空间一样,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是相伴随的。比如你花十分钟从街头走到街尾,时间和空间都在移动,向前移动。但有时候,它们又分开了,时间会朝着相反的方向流动。陷进这种时间紊乱困境的人,就是逆流症患者。”
他沉默了。
醉汉继续说:“这也是令人悲伤的病。就像一群人在夜里赶路,你突然折返,而其他人继续前行。你们会离得越来越远。路上只有你一个人,孤单地向原点走去。”
5
你生命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会永远陪伴着你,一直走下去,但前一天他还在你身侧,下一秒就蒸发在时间里,再不复现?
你并不知道,他已经转身,在你的背影里,在你察觉不到的时间中,独自走向年迈苍苍的另一端。
他坐在逐渐幽暗的街道旁,哀伤地想着。
6
“其实我说的也没有科学根据,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都不能解释我们的病症。”年轻人从酒醉中解脱出来,说,“我已经花了很长时间来研究它,但收效甚微。”
“这种病会持续多长时间?”
“我不知道,”醉汉点点头,“但我是在七十五岁时,死的前一天得了这种病,已经整整五十年了。”
7
回家以后,妻子已经睡了。他站在卧室里,第一次认真看着她的睡姿:她睡得很沉,身子蜷缩着,像个婴儿一样侧躺在床边,把大部分的位置留给了他。但她眼角的皱纹在提醒他,她并不是婴儿。她体质差,又不会保养,每天三顿在厨房里被烟熏,经常垂泪,这些都在加速她的衰老。
结婚十年来,他是看着她变老的。他说过好些次让她注意保养,她只是嗯嗯点头,却手脚笨拙,永远学不会摆弄护肤品。
而现在,他要看着她一步步重回青春了。
这个过程难以言说。他和妻子相伴十年,自认为早已熟悉,但生活“倒带”了一遍,他竟然发现了许多不曾了解的东西。
比如原来妻子喜欢吃糖醋鱼,喜欢看韩国电影——是电影,而不是连续剧,好几次他看到妻子一边看电影一边垂泪。
他经常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妻子失去了初心呢?是日复一日的油盐酱醋磨掉了爱情,还是逐渐老去的容颜滋生了厌恶?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地过,妻子的面容逐渐恢复神采,身躯也不再因为常年蜷缩睡觉而变得佝偻。他把一切看在眼里,觉得愧疚,于是在十周年纪念日那天做了糖醋鱼庆祝。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妻子因喜悦而泣然。她捂住嘴,眼圈红红的,好半天才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糖醋鱼?”
“我是你的丈夫嘛……”
这句话更令她不知所措。
他上前揽住她的肩,说:“以前都是我不好,放心,我以后会改的。”
妻子使劲点头。他却在心里叹息——哪里还有以后?一切都在向前,无论怎么悔改,都没有意义。
妻子在恢复容貌的同时,也在恢复着活泼。她的话越来越多,以前他听到这种絮絮叨叨,总会不耐烦地打断,要求她安静。可能正是这种要求换来了沉默,让家里的气氛成了一潭死水,让她一天比一天少言寡语,一夜比一夜蜷缩得厉害。
但现在,他觉得亲切。他放下手头的事情,耐心地听着妻子诉说。那些丢掉的工作自不必担心,乱套的一切都会被时间抹平。
他越来越适应这种生活,甚至开始享受。他想,自己怎么会不喜欢这个女人呢?在她面前,多少个小薇都不够入眼。
十年过去了。这天晚上,他向妻子求婚。其实虽然时间在倒流,但记忆没有跟上,甚至越发模糊了。但他依然记得这个晚上的情况:
他租了三十架遥控直升机,每个都挂着彩灯。这些飞机在半空中组成心形,缓缓移动,指引她来到他身前。他拿着玫瑰和戒指,单膝跪在地上,向她求婚。当时,半空中满是华彩,仿佛整个夜空的星星都落了下来,围绕在她周围。
她流下了泪,泪珠被灯光撕碎,也成了星星点点。
8
那天晚些时候,他们牵着手回到出租房。那时他们还没有自己的家,在这个繁华城市的最底层挣扎着,却比多少年以后有房有车要快乐许多。
路过一条巷子时,突然有人叫他的名字。他诧异地看向巷子深处,只见一个人影藏在幽暗中,面目不清。
妻子一下子紧张起来,握紧他的手臂。
“别怕,是我。”巷子里的人说,“你以后见过我。”
这句话让妻子迷惑,他却再懂不过。“是我的朋友,你先等我一会儿,我和他说几句话。”说完他走进巷子里,黑暗淹没了他。他走近那个人影,发现是个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
“我找到了治我们的病的法子。”
他浑身一震。这么多年逆着时间过日子,他都习以为常了,现在被少年提醒,才明白自己其实一直是个病人。
“得这种病的人远远不止我们两个。这十年来,我游历世界,在麻省理工的实验室里找到了一个博士,他也是病人。我们做过无数次实验,终于有了成果。”少年的声音透着惊喜,“只要在影响自己人生轨迹的最剧烈的节点上,做之前同样的事情,让一切按部就班,就会陷入沉睡,回到开始逆流的那一天,时间和空间再次重合。你会回到分岔路口,再向前走,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连自己都不会察觉到曾经做了逆流者。”
“这法子管用吗?”
“管用,因为我已经试了。”少年看着他说,“对我人生影响最大的事情就发生在今天。我被我爸家暴,砍伤了脸,在今天离家出走。”
他这才看到少年脸上正沁出浓郁的血,像滋生的荫翳。难怪少年要躲在巷子里。
“我现在看到的一切都跟以前不同了,世界正在融化,很难跟你形容。而且我很困,随时会睡着。你是个善良的人,曾经救过我,所以我挣扎着专门过来告诉你,希望你没有错过改变你人生轨迹的点。一旦错过,你将不可避免地逆流到时间尽头,不会有人记得你,因为你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少年的声音逐渐疲惫,闭上眼睛,身体向后仰倒,“我要回去了,逆流了六十年,我终于要……”
他摔了下去,却没有倒地的声音。少年的身体在触地的前一刻凭空消失了。他知道,少年已经回到初点,回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
他踉跄地走出来。妻子正等着他,“咦,你的朋友呢?”他没有说话,带着妻子回家,心事重重地睡下。
他知道对自己人生影响最大的事情是什么——与妻子的初遇。他在学校里向她问路,被她的美丽和热情吸引,从此锲而不舍地追求她,为了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
在问路的那一刻,他和她的命运就绑在了一起。
9
他早早起床,出了宿舍,站在校道上等着。樱花开得正灿烂,一眼望去,整条校道都是粉红一片。她就在这樱花掩映中出现了。
他忍住心头狂跳,迎面走过去。问路的话已经练习了千百遍,随时可以说出口。表情也很体。一切都跟以前相同。
越走越近,她的样子逐渐清晰。这时的她十九岁,穿着碎花棉裙,乌黑的头发垂下,明媚的脸胜过所有樱花。看着她的美丽面孔,他突然想起了十几年后她蜷缩在床侧的衰老模样。
他马上就要回到患病的那一天了。他不会记得这十年逆流里发生的事情,他仍会出轨,逼她离开,看着她的身影湮没在人海……时间照常逝去,眼前的这张脸依然会过早凋零。
他的脚步突然一阵浮乱。
这是一个春天的上午。在他的妻子最美丽的时刻,他与她错身而过,没有问路。只有几片樱花在他们头顶飘落。
后记
现在,来看看我。
如果你像我一样,有从头至尾阅读一本书的习惯,那么,到这里时,你已经看完了这本集子的所有小说。老实说,我非常好奇你此时的表情,你是在因书里的某个情节微笑呢,还是因想到了某个bug而皱眉,抑或是面无表情,脑袋里丝毫想不起文章的内容。
如果是后者,我深表歉意。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收录了自写科幻小说以来,各个阶段的代表性作品,整整三年,从学生到白领,从四川到北京。
《悄然苏醒》是我写的第一篇科幻小说。那时我大二,在四川大学,是川大科幻协会成员,负责管理协会内部的五百多册科幻小说。在此之前,我写过奇幻和童话,发表在如今早已停刊的杂志上,换来了些稿费,用于请学妹看电影和喝奶茶。当时,协会发起了一次全国范围的科幻征文比赛,没有奖金,但比赛得到了《科幻世界》杂志社的支持,承诺征文的一等奖可以刊发在杂志上。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无比诱惑的奖励,远胜于奖金——在中学时代,我无数次躲在被子里一边偷偷看《科幻世界》,一边幻想着自己的名字能印在上面。
于是那一个月,每天下自习后,我都回到宿舍敲键盘,写《悄然苏醒》。这篇文章的灵感源头是何夕老师的《伤心者》,我试图表现那种在文章尽头将一切谜底揭开的阅读快感,但我笔力不够,阅历亦不如何夕老师,最终我完成这篇文章,只是凭着初生牛犊的劲头,进行了一次对《伤心者》的拙劣模仿。
但蒙编辑部评委的厚爱,《悄然苏醒》得了征文比赛的第一名,顺利刊发在2012年10月的《科幻世界》上。我至今记得买到杂志时的激动之情——从报刊亭到宿舍的路上,我紧紧抱着这本并不厚的杂志,仿佛生怕有人抢走。我一脸乐呵,哪怕有人朝我脸上打一拳,我再抬起头时,恐怕也还是这副乐呵呵的表情。我向上看,太阳当空照;我向下看,花儿对我笑。
处女作的顺利发表,让我觉得科幻小说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收割童年》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写于大三那年的暑假。我没有回家,缩在宿舍里虚度光阴。宿舍楼前有一片树林,很高,几乎快够着我所在的七楼了。那时没装空调,白天宿舍里奇热无比,夜晚也像蒸笼,我躺在床上死去活来。一天中唯一清凉的时段,就是早上五点到八点。那时我没有睡觉,爬起来坐在阳台上,打开电脑敲字。时隔两年,我至今仍记得浓郁夜色被晨曦冲淡的每一个瞬间,也记得晨风将阳台旁的树叶吹得翻飞时发出的簌簌声。就在黎明被酝酿喷薄的那十几个交替的日夜,我书写了一个关于末世荒城里少男少女的青春故事。
一年前,我告别了学生时代,开始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援藏修建水电站,在康定县,没错,就是《康定情歌》的康定。去之前,我以为那里很美,不说风吹草地现牛羊,至少也得是情歌天天唱。但从成都出发,沿着318国道颠簸一整天后,我看到了荒芜的大山和黄土漫天的大坝现场。
想象和现实的巨大落差让我猝不及防,从学校到工地的转变也使我步履维艰,所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适应新生活。熟悉大山里的生活之后,便开始有了闲暇。同事们要么打游戏,要么打牌,这两样都不是我所喜欢的,所以,我又打开文档开始写作了。《芯魂之殇》便写于这个时期。
工作忙的时候,我要整天戴着防毒面罩待在隧洞里,指导、监督工人干活儿。施工进展顺利时,我在隧洞里找个干燥点儿的地方,掏出手机,开始书写发生在大洋彼岸的惊险故事。在五寸的手机屏幕上,我的两个拇指左右翻飞,上上下下,用一天的空闲时间写的加起来,远比后来在书房里正襟危坐写一天更多。只是,每次写完,我都会被憋得满头大汗,摘下面罩,里面的过滤芯片早已湿透。
现在,我住在北京三环边的小区里,把沙发搬到阳台前,可以用很惬意的姿势写作。但那段缩在大山深处隧洞里用手机写中篇小说的日子,是我永远不会忘的。
以上,大概涵盖了这本书的创作历程。
这些年,在写作上我受过一些褒奖,但内心里,我一直把自己当作新人。这种状态会持续很长时间。每一次写作时,我都像领取圣餐的孩子,睁大了眼睛,屏住了呼吸。
另外,感谢我的责编刘维佳老师。正是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才让这本书得以面市。不久前刘叔和我去赴一次宴席,他从编辑部被拉走时,依然不忘拿着厚厚的书稿回去校对。我看到书稿上密密麻麻的标注,一方面为自己写作的疏忽而惭愧,另一方面更对刘叔的敬业而感到钦佩。
最后,感谢阅读这本书的你。路才刚开了个头,还长,希望这段漫长的旅程里,我们还能再次相见。
现在,请合上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