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北美大败:大英帝国分裂 乔治三世的念想

乔治三世一生有两个比较大的念想,一个是恢复1689年的《革命稳固法》赋予国王的权力,另一个就是恢复杰出的博林布鲁克——他对英国历史的负面影响一直没有消失——主张的“爱国君主”观。

毫无疑问,1689年的《革命稳固法》是想让国王成为政府行政部门的首脑。但宪法并非一成不变,实际上它一直都处于变动中,以适应人民的需求。在此期间的七十年里,得益于在前面两个乔治国王营造的独特环境,内阁已经成为真正的行政首脑,而内阁成员则对下议院中的多数派负责。内阁政府也可能是英格兰对政治学这门应用科学的最大贡献。它为国家尤其是帝国保留了国王,以作为民族历史、抱负和统一的象征,同时又使得国王能够超越党派之争,并提供了一个遵循多数决定原则的行政部门——内阁。

不过,虽然内阁已经成为政府机构中极其重要的部分,也的确代表了下议院里面的大多数,但它仍不能体现全国人民的意志。

在《1832年改革法案》出台之前,下议院里的所谓多数派主要是由那些大家族操纵的“议会议员选区”选举出来的,其中充满贿赂和腐败。事实上,虽说要组阁就必须先成为下议院的多数派,但国王还是有权挑选内阁成员,而这些内阁成员自身又能够创造出一个多数派。此时还没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有的只是派系。后来的乔治·华盛顿也向新生的美国国民警示过此种派系的危险性。

在英格兰,派系以家族群体的形式出现,彼此间又有一定的独立性,比如贝尔福德辉格党、佩勒姆家族、罗金厄姆家族、谢尔本家族,等等。这些家族是如此渴望职位、荣誉和养老金,以致掌握着令人垂涎的奖品分发权的内阁成员,几乎毫不费力就可以在下议院里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如果内阁已经达到了能够真正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而不仅仅是议会里多数人的意志,那么乔治三世也就不可能妨碍英国的宪政发展长达二十年。与当时的很多英国人和绝大多数政治家一样,依照当时大家接受的游戏规则来看,乔治三世完全不具备有建设性的想象力。他只会着眼于眼前的问题,他还发自内心地相信国王的权力受到的限制远远超过了《革命稳固法》里所规定的限制,于是他决定要夺回之前丢失的权力。

他觉得这不算是暴政,反而是在恢复宪法。事实上,他也的确小心谨慎并且还真的没有违反宪法。

博林布鲁克的“爱国君主”理论认为,国王应该独立于任何政党且应该凌驾于政党之上,国王从各个政党中挑选最能干的人来担任辅政大臣,也应该凌驾于已经提出过分要求的首相办公室之上。事实上,早已厌倦了辉格党寡头政治的长久支配地位的皮特和其他人也同意博林布鲁克的这个观点。辉格党为这个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在国王和内阁之间创造了现代宪制,但他们也是通过贿赂和腐败来维持对下议院的控制。很多人觉得辉格党控制了国王和议会,也因而威胁到国家的自由。

新国王登基后的不列颠面临着过去几十年遗留下来的诸多问题,其中国内的宪法问题是最突出的。虽然辉格党已经分裂成好些团体,但在维持对国家的控制上,他们还是高度一致的。由于没有反对党,国王能够做的要么是采取博林布鲁克的方法,要么就是改革议会的选举权,让下议院真正成为全体国民的代表。由于这种方法在当时并不可行,国王于是决定亲自打破辉格党的控制。需要指出的是,他并没有破坏内阁制。他自己并没有参与内阁会议,他也认可他所挑选的阁员应该对下议院的多数派负责。

由于没有对选举制度进行改革,全国民众也就不可能成为多数派,只有已丧失了国民信任的辉格党寡头政治和国王自己才可能创造多数派。而国王就是用辉格党所用的同一“手腕”——即贿赂和腐败——创造了一个多数派。

从理论上来说,只有国王才有权授予荣誉和职位,他在这方面也根本无需宪法授权。接下来二十年里那卑鄙且令人困惑的政治结盟和再结盟,并不只是体现了国王试图将其专制意志强加给国家的努力,更是国家在寻求继续发展其独立的行政机构的努力的体现。这个行政机构既不能以不受约束的统治者的意志为基础,也不能以一个通过绑架人民来获得其地位和收入的派系的自私欲望为基础。

这二十年的斗争实在是太错综复杂了,以致我们根本无法掌握其所有细节。这场斗争一直持续到19世纪,直到托利党完成重组并终于成为一个强大的反对党,甚至在19世纪的议会改革前,都还一直存在斗争的影子。不过,斗争终于证明了一件事,即根本不存在博林布鲁克所谓的“爱国君主”。一个所谓在挑选内阁成员时超越政党偏见并由此操控议会的君主,最后都会成为政党或是派系的首领。这样,不管是他自己还是国家,通过这种方式都是不可能真正享受到君主立宪制所具有的优势。这个不幸福且不受欢迎的国王在其漫长统治的早期就似乎是不得不进行此类失败的尝试,而这也是他留给我们的教训。

与此同时,七年战争还没有结束。曾在1761年想跟西班牙开战的老威廉·皮特,在其主张落空时就辞职了——不过,西班牙却在第二年向英国宣战了。在大选中,国王禁止纽卡斯尔公爵利用王室恩赐和钱财来建立一个辉格党多数派,但他自己却正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新下议院议员站到了国王那边而不是辉格党领袖那边。纽卡斯尔公爵辞职后,国王任命不受欢迎的苏格兰贵族比特勋爵取而代之。比特的执政时间虽短,不过他还真的于1763年2月10日带来了和平。

依照和约,大不列颠拥有加拿大、新斯科舍和布兰顿角,并从法国那里获得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所有土地(除了新奥尔良以外),以及塞内加尔和西印度群岛上的几个小岛。它还从西班牙那里获得了另一个北美殖民地佛罗里达,并要回了米诺卡。大不列颠保留加拿大和西印度群岛而非糖的高产岛屿(如瓜德罗普岛和马提尼克岛)的决定,标志着它抛弃了之前的殖民理念。虽然这个决定中还夹杂了很多自私的利益诉求,但它基本上可以说是那些将殖民地视为英国产品的市场而非原料产地者的胜利。不过,这还将产生始料不及的结果。

之前英国糖的高产岛屿和新英格兰商人间极不对称的供求关系,如今算是彻底不存在了。

1733年的《糖浆法》禁令也比以前更不可行了。此外,法国对北美殖民地的威胁开始往西边和北边转移,很多人也由此认为这意味着北美殖民地将变得更加难以驾驭,其独立精神也将会更加强烈。在我看来,事实将证明,意料之外的广袤新领地滋生的问题要比这个问题严重得多;而且如果前面那个问题解决不好的话,还会导致毁灭性的后果。

这个时期的国王和不列颠政府面临的问题——部分来自其新领地,部分则与战争毫无关系——可谓形形色色、新旧交加,重要性也大不相同,但都将严峻考验史上最优秀的英国政治家们的执政能力和想象力。那些尝试着解决问题的在位者虽然还称不上是伟人,但英国在解决美洲“十三个殖民地”问题上的失败,倒也不能完全说是他们的失败;客观而言,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届政府在其他问题上的失败所累积的结果。

在我们已经讨论过的责任政府或是内阁政府这个国内问题上,由于缺乏好的两党制,英国人只能通过试错的方法拙劣地慢慢解决。另一个问题则与爱尔兰、印度、加拿大和其他北美殖民地相关。我们将会依次将其罗列出来,以便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后来的大败。在很大程度上,地球上某个角落的事件是受到其他地方的事件——尤其是美国革命——的影响的;不过,为了避免混淆,我们还是先独立地剖析这些事件。

在爱尔兰,1761年开始就爆发了一连串的农民起义,而且还将断断续续地延续到19世纪。不过,我们可以暂且忽略这些农民起义,它们本质上也算不上什么政治革命。但在英格兰与北美的争辩过程中,爱尔兰也进行了巨大的宪法变革。乔治三世登基时,爱尔兰已经有了自己的议会,但基本上是完全从属于英格兰议会和枢密院的。国王的生命有限,但爱尔兰的议会却没有任期限制。

不过,在爱尔兰人的要求下,爱尔兰议会的任期也在1768年限定为八年。

到1776年,爱尔兰人的不满与日俱增,这部分是由于美国革命的示范。就在这一年,爱尔兰选举产生了一届新议会,那些强烈渴望实质性地改变与英格兰关系的人同时还找到了一名相当能干的领袖亨利·格拉顿(Henry Grattan)。格拉顿虽然是个新教徒,但他却强烈拥护天主教的信念。

1778年,诺斯勋爵(Lord North)的管理在美国已招致诸多怀疑,不仅让爱尔兰天主教徒免于滑入更加糟糕的困境,同时还提议要在这个岛国实行相当自由的贸易举措。不过,由于英格兰和苏格兰商行的强烈反对,自由贸易举措并没有实际执行。

爱尔兰人所处的形势变得越发危险。不过,英格兰最后不得不撤出其绝大部分军队与法国人和西班牙人作战;而且当时还存在法国人或西班牙人,甚至是他们两者同时入侵英格兰的危险。

爱尔兰为了自保而征召了一支超过四万人的志愿军,其军队规模在1781年超过了八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新教徒。随着这些机构的成立,紧随而至的就是经济和政治的需求。而正在北美发生的革命也对爱尔兰产生了重大影响,从“不重要协议”的签订到格拉顿在1780年的爱尔兰议会中介绍的《独立宣言》。与此同时,北爱尔兰政府通过立法赋予了爱尔兰与英格兰、苏格兰完全相同的贸易待遇——不管是在帝国内还是在帝国之外。

与我们之前谈过的爱尔兰问题都不同的是,尽管此时还存在天主教的痼疾,但独特的爱尔兰民族情感已经在茁壮成长。格拉顿和其他爱尔兰爱国人士,虽然要求在帝国内实现完全独立,但他们并没有开倒车:他们还是承认了爱尔兰与英格兰的隶属关系。

1782年,辉格党内阁接受了北爱尔兰政府提出的所有要求,放弃了如格拉顿所说的“对爱尔兰的所有权力”。不过,他们还希望能够签订一份协议,以在两个王国之间建立某种形式的工作安排——只是这样的协议一直没有达成。

鉴于盎格鲁人和爱尔兰人之间相互仇恨的漫长历史,以及乔治三世的政府对北美殖民地的态度,任何人看到英格兰在1782年对爱尔兰的和解时,都觉得难以置信。爱尔兰获得了苏格兰以联合和放弃其自身议会为代价才获得的贸易平等权利,并拥有了彻底的自由——除了接受乔治三世为爱尔兰国王外。由此,爱尔兰似乎最终占尽了帝国成员所可能拥有的便宜,同时又无需接受其不利因素。这看起来都未免有点太好了,以致显得好像不真实——它最后还真就是因为太好而得不到。

除了其他因素外,爱尔兰如今可以自由做决定了,乃至可以实施与几英里狭海对岸的大联合王国的利益直接对抗的政策,而这终将会被证明是一场灾难。一直以来,地理位置及其他因素都是爱尔兰不幸的根源,但有意思的是,爱尔兰至今为止在大不列颠联合王国下所享受过最完全的自由,就来自乔治三世时期政府的慷慨赠与。

之前未能得到解决的爱尔兰问题,一直是英格兰政府多个世纪来都未能逃避的问题。现在,我们必须转向政府面临的新问题,这还是所有其他帝国都未曾遇到的问题,因为它们也从来没有控制过像印度这么大的国家。不过,这个问题此时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