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由主义的衰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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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各类运动的兴起,正是灾难大时代自由主义衰亡现象的一部分。虽然自由阵营的败退,以至于法西斯主义出现为其最戏剧性的高潮。但若完全用法西斯来解释自由主义的衰亡,这种看法,即使用在30年代也值得商榷。因此,在本章结束之前,我们必须为自由主义的衰落找出真正的原因。不过先得澄清一个经常为人混淆的观点:那就是把法西斯主义误认为国家主义。

法西斯主义往往迎合国家主义者追求的热情及偏见,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但仔细计较起来,属于半法西斯的统合国家,如葡萄牙和奥地利(1934-1938年),虽然其主要灵感源自罗马天主教会,却不得不对其他异族或无神的国家民族稍加提及。更进一步来看,对德意两国占领地的法西斯活动而言,原始的国家主义很难推行。用到那些靠外人征服本国,而发卖国财之人的身上,国家主义自然更行不通了。条件若适合,这些国家有人还能跟德国认同,彼此同在大条顿民族的旗帜之下(如比利时的弗兰德斯地区、荷兰、北欧诸国)。可是站在法西斯立场上,有着另一个更为方便得力的观点[此说曾由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Goebbels)大力宣传],却是与国家主义矛盾的“国际主义”之说。在国际主义的观点下,德国被看作未来欧洲秩序(European order)的核心,更是此秩序唯一的保证力量。当然其中更不可少查理曼(Charlemagne)光荣,以及反共产主义的要求。在欧洲一系列观念建立发展的过程中,所谓“欧洲秩序”,曾沾染过浓厚的法西斯气味。难怪到了战后,欧盟的史学家们对这个名词都不大喜欢多费笔墨。而二战中曾在德国旗帜下作战的非德国部队往往也以超国际的成分为借口。

从另一角度来看,国家主义者也一律支持法西斯。希特勒野心勃勃(墨索里尼多少也可以算在内),不由令人起戒心,这当然是一个原因(如波兰、捷克)。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在第五章将会看见,多国反法西斯的运动,往往也造成一股主张爱国主义的左派势力。尤其是大战期间,地下抗敌的组织多数由“民族阵线”或政府领导,这股对抗轴心的力量,深入政治系统的各个层面,却独缺法西斯主义之徒及其同路人。广义而言,各地国家主义是否倒向法西斯阵营,其中最大的决定因素,完全看其本身在轴心势力占上风时得失的轻重。此外,也得看他们对他国他族(如犹太人,塞尔维亚族)的仇视深浅,是否更胜于他们讨厌德国或意大利的程度。因此,波兰人虽然极其厌恶俄国人和犹太人,可是鉴于立陶宛与乌克兰部分地区(1939-1941年间被苏联占领)的所作所为,却始终与纳粹德国不大搭界。

那么,为什么自由主义曾在两次大战之间花果飘零,销声匿迹,甚至在不曾接受法西斯思想的国度也不例外?西方国家中,亲历过这段时间的极端分子、社会主义者,以及共产党人,都将之视作资本主义垂死挣扎之兆。他们认为,建筑在个人自由之上,并透过国会民主实行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已经再也负担不起了。因为无意中的巧合是,各种自由权利同时也为温和改革派的劳工运动建立了强大的群众基础。面对着无法解决的经济难题,再加上日益强盛的革命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只会回到旧路,使出高压的手段,也就是说,诉诸某种类似法西斯路线的办法。

1945年开始,资本主义与民主自由重新恢复生机,再度蓬勃发展。胜利的光环下,世人往往忘却当年灰暗的论调里面,煽动性的言辞固然不少,但依然有几分道理存在。一国之内,对于国家及社会制度的可接受性,国民若缺乏基本的共识,民主政治势必难以发挥真正的功效。至少在国民之间,应该对社会方向具有磋商协议的共识及准备。而共识与准备,却需要先有了经济繁荣才能实现。直截了当地说,1918年后到二战之间的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当时的欧洲,一场社会激变,不是迫在眉睫,就是已经临头。众人对革命恐惧之极,整个东欧和东南欧地区,加上部分地中海地区,共产党连合法地位都难于取得,左右两派在思想意识上鸿沟之深,右派跟温和左派之间也无法沟通,1930-1934年间,奥地利的民主政治因此受到严重打击而垮台。不过从1945年至今,与当年同样的两党系统——罗马天主教徒与社会主义者——却使奥地利的民主开出了灿烂的花朵(SetonWatson,1962,p.184)。西班牙的民主政权,也在30年代受到同样的压力。相形之下,到了70年代,西班牙竟然能够经磋商协谈,便将佛朗哥遗下的独裁统治和平转变为多元的民主政体,不能不令人惊叹。

但回到当年种种政权之下,又有哪一处能够稳如泰山,安然躲过经济大萧条的袭击呢?德意志的魏玛共和国之所以不能支撑,原因是大萧条冲击之下,共和国再也无法继续它与雇主及组织工人力量之间一向所维持的默契了。而这种默契,却正是十多年共和国所以维生,不致沉沦的主要原因啊。萧条大风一起,工业界与政府无计可施,只有实行经济社会缩减的下策,随之而来的,自然便是大量的失业。到了1932年中期,单凭国社党及共产党两党之力,便夺去了德国全部选票的绝大多数。而支持共和国立场的其他党派,则一落而为只有比三分之一略强的选票。相反地,二战之后各国民主政权的繁荣,无可否认,主要是建立在这些年来经济奇迹的繁荣之上,战后新兴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当然也不例外(见第九章)。只要政府有足够的能力,能够分配满足各方的需求;同时多数国民的生活水准也一直在稳定上升,民主政治的温度就会保留在温和的度数,而不会冒升到了热点。在这种情况之下,一般都愿意妥协让步,在意见上取得一致。甚至连最热烈相信非推翻资本主义不可的革命战士,恐怕也觉得就实际而言,维持现状并不如理论上那么难以忍受。而资本主义大本营中最顽固的分子,在为其信仰追求之余,应该也认同社会安全体制的必要性,认为工会与雇主定期谈判调整工资福利,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

然而,大萧条本身种种迹象显示,它也只是自由主义败溃的其中一个原因而已。因为同样的状况——组织性工人拒绝接受萧条造成的裁员,在德国导致国会政府垮台,最终促成希特勒被提名主政;在英国,却只不过使国家由工党政府一个大急转,倒向了一个(保守派)“国家主义政府”而已。可是这项转变,却依然在英国原有的政治体系,一个稳定到简直难以动摇的国会体制里面运作。可见萧条并不会自动造成代议民主体制的中止或流产。美国及北欧国家为适应萧条而生的政治情况,也同样证实这一论点(美国有罗斯福的新政,北欧则有社会民主派的胜利)。只有在拉丁美洲,政府财政的极大部分是靠一两项主要产品出口的收入,一旦萧条的无情魔掌将其价格打入无底深渊(见第三章),不论当地政府采取何种形态存在——绝大多数是军事统治——便马上纷纷自动倒台。同样地,智利和哥伦比亚两国的政局,也走上了与之前完全相反的路。

归根结底,自由式的政治是有其弱点存在。因为其中的政府组织,代仪式的民主政体,根本上并不是一直具有说服力的治国方式。而大灾难时代各国的经济社会情况,连保证自由民主政体存活的条件都嫌不够,更不要说让其发生功效了。

民主政治的首要条件,在于公认的合法地位。民主虽然建立在这项公认的基础之上,民主自己却无法制造这项公认。唯一的例外,是在根基稳固的民主国家里面,经常性投票行为的本身已经授予其选民——甚至包括势力很小的团体在内——一种“选举就是予以当选政府合法化地位过程”的意识。可是在两次大战之间的年代里,很少有几个民主政体根深蒂固,事实上,直到20世纪初期,美法两国以外,世界上根本还找不出几个民主国家(见《帝国的年代》第四章)。再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欧洲至少有十个国家不是方才成立,就是刚重新建立。因此对居民来说,这些政权都没有特定的合法地位。至于稳定的民主政权,更如凤毛鳞角。总之,大灾难的年代里,各国的政治状况通常都危机四伏。

民主政治的第二项重要条件,在于各种成分的选民(thepeople)中,拥有相当程度的相容性。选民的选票,将决定众人普选共有的政府。自由资本主义的理论,其实并不把“选民”看作个别不同的群体、社区,及各式拥有特定兴趣利益的集团。虽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参与实际政治之人,看法完全相反。照自由主义的正式讲法,“选民”属于一种理论的概念,而非由真人结合组成的实体。这些自足完备的个人,形成人民大会的总体。他们投下的选票,加起来便决定了代议政治里的多数与少数,多数作为政府,少数则有反对党的身份。一国的民主选举,若能超越不同人口之间的分野,或至少可以协调沟通彼此之间的冲突,这个民主便具有存活的条件了。可是回到革命激变的年代,阶级斗争,而非阶级和谐,才是政治游戏的法则,意识上与阶级上的不妥协性,可以彻底破坏民主的政治。再有一件,1918年后大战和约的笨拙手法,硬将各国依不同种族或宗教划分成立(Glenny,1993,pp.146-148),更加深了日后民族宗派冲突的祸害。今天站在20世纪末期的我们,都知道这按清一色方式立定国界的手法,正是伤害民主甚深的病毒。前南斯拉夫和北爱尔兰地区今日不断的战乱,就是当年的遗毒所致。在波斯尼亚一地,3种不同民族和宗教的人民,各依其种族背景和宗教信仰投票。而北爱尔兰的阿尔斯特(Ulster),住有两群势不两立的居民。非洲的索马里(Somalia),62个政治党派,代表着62个不同的部落或部族,自然无法为民主政治提供任何基础,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索马里所能寄望者,就是永无休止的纷争与内战。除非其中一支竞争力量出奇强大,或有外来势力,建立起(非民主的)支配地位,才能取得片刻的“安定”。三大古老帝国(奥匈、俄罗斯和土耳其)的覆灭,使得三个原本统治着多元种族,政府立场超然的超级大国从此消失。代之而起的则是更多的多元小国,每一个国家,都至少与国界以外的某一个——最多甚至有二到三个——种族的社群认同。

民主政治的第三项重要条件,在于民主政府不会做太多的治理。国会之所以存在,主要目的不在治理;却在于制衡那治理的人,美国国会与总统之间的关系,就清楚地阐释了这一点。民主政府的设计本意,是为煞车制动之用,结果却担上了引擎发动的担子。革命时代以来,主权性的议会逐渐增多,虽然一开始只有少数人具有选举权,但参政权却逐渐普遍。可是19世纪的资产阶级社会,假定大多数公民的生活行动不属政府管辖的范围,却在自我规律的经济社会,在非官方性质私有的结社团体之中(市民社会)。单靠选举出来的议会代表管理政府当然不易,民主派规避这项困难的妙方有二:一是对政府,甚至对国会立法的期望不要太高;二是不管政府——其实就是行政当局——如何怪诞不经,依然确保其独门生意继续经营下去。我们在第一章里已经看见,一群管你上台下台,始终独立存在,经由指派任命的公务人员已经成为现代国家政府不可或缺的经营工具。所谓国会多数的意见,只有在重大并具有争议性的行政政策面临决定之际,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而政府首长的第一要务,就是在国会里组织维系适当的支持力量,因为除了美洲各国之外,当时国会式政权的领袖,通常都非经直接选出。至于那些实行限制性选举权的国家(即只有少数富贵名人,或特殊人物才能拥有参政权),寻求多数认同的动员整合就更方便容易了。因为这些身份特殊的“众人”,对它们的集体利益(所谓的“国家利益”)都持有共同一致的看法,更不必说选举阶级拥有的惊人财力实力了。

20世纪的降临,却使得政府治理的功能愈形重要。旧有的政府职责,局限于提供基本法则以供企业及市民社会运作,局限于提供军警监狱以维持国内治安以防外来侵害。旧政治圈里原有一句绝妙好词,以“守夜”职责来形容政府功能,这句妙语,却随着时代演变,跟“守夜人”这个职业一般,已经开始过时了。

民主的第四项重要条件是富裕繁荣。20年代民主的破产,或因为不堪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紧张压力所致(匈牙利、意大利、葡萄牙),或由于国家冲突而亡(波兰、南斯拉夫)。30年代民主政治的倾覆,则是因为受不住大萧条的打击。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魏玛共和国的德国与20年代的奥地利,再看看今日德意志联邦与1945年后的奥地利,两相比较,自然一目了然。国家一旦富强,连国内各族之间的冲突也不再那么难于处理了,只要各个弱小团体的政客,都能从国家这个大碗里面分得一匙就可以了。当时中东欧各国中,只有一个真正的民主政权,那就是重农党当权的捷克,而该党的力量所在,也就在于人人分得一杯羹这项原则:依据各个民族均分利益。但到了30年代,连它也支撑不下去了,再也无法维持境内各族——捷克、斯洛伐克、日耳曼、匈牙利、乌克兰——共聚一条船上。

在这种种情况之下,民主反而成为将原本就不可妥协的群体正式分化的工具了。何况即使在最好的状况里面,如果各群体无法共存,民主政府都难长治久安。如果更进一步,哪一国又以最严格的代表比例制度,执行民主代议的理论,情况就更为艰难。一旦遇到危机,国会里没有多数可以依循时,于是另谋解决之路的诱惑就极大了,如德国即是一例(英国却完全相反)。甚至在安定的民主政体,多数国民也将民主政体里意味的政治分化看作民主制度的成本,而非效益。竞选的广告往往大肆宣传,表示候选人的政见不是出于政党路线,而是以国家利益为重,即可见一斑。一旦危难临头,民主的成本代价太高,民主的好处可就更难看出来了。

因此,在继旧有政权而起的新国度里,以及绝大多数地中海与拉丁美洲国家当中,民主政治不啻一株萎弱的幼树,企图在满地石块的瘠土里挣扎生长。这一点,实在不难了解。民主政治最大的辩护是,虽然不够理想,但总比其他任何制度为佳吧。此一说辞其实也极软弱,两次大战之间,这番话听来更虚无得令人难以相信。连向来拥护民主的斗士,此时也哑然无言。民主潮流的没落,似乎无可挽回,甚至在老牌民主国家美国境内,观察家也严肃悲观地表示:“即使美国也可能无法幸免。”(Sinclair Lewis,1935)当时没有人预言,或期待民主会有战后的复兴,更别提90年代初期,民主竟一时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政府形式——虽然为期甚短。回首两次大战之间的那段岁月,自由政治体制的没落,仿佛只是其征服全世界之路上的一小段挫折。不幸的是,随着公元两千年的到来,民主政治的前途却又开始不太确实了。民主制度的优点,在50和60年代曾一度极为明显。可是这个世界,也许又要再度进入一个民主优点不那么明显的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