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屠夫末日 二、一审谷寿夫

对“南京大屠杀”另一名主犯谷寿夫的审判是在南京进行的。

1947年2月6日是谷寿夫案件公开审判的日子。这天,南京励志社礼堂门前戒备森严,道路两旁站着头戴钢盔、荷枪实弹的宪兵。礼堂大门的楼坎上,高挂着“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巨大横幅。从礼堂里拉出来有线广播的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万前来旁听的群众,许多人席地坐在软绵绵的草地上,激动、兴奋地议论着,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历史性时刻。

审判大厅里坐满了黑压压的人群,下午2时,法官们出庭坐定。台中端坐着审判长石美瑜,他脸色威严,气度非凡。他的右边坐着审判官宋书同,谷寿夫一案的承方法官叶在增坐在石美瑜左边,英俊的脸孔透着严厉,清秀的眉宇凝着冷气。法官李元庆、葛召棠则分坐在两头。

开庭以后,审判长石美瑜大声传唤:“带被告!”

随着威严的喊声,谷寿夫被宪兵押着穿过人群让开的通道,走进了法庭。大厅里所有的人都把眼光投射过去。

只见谷寿夫身穿黄军服,外着灰呢大衣,手提黄皮包走了进来。他身材矮胖,体格结实,嘴上蓄着八字胡子,脸色阴沉地来到了法官面前。谷寿夫走上被告席以后,直挺挺地立着,接着朝审判台上的法官们恭敬地鞠了一躬,随之低下头去,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

石美瑜对被告进行例行问话以后,宣布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检察官陈光虞神情严肃地站了起来,以悲愤的语调大声宣读起诉书。这是南京人民充满血泪的控诉,这是中华民族义正词严的声讨。起诉书以确凿的事实,详细陈述了谷寿夫率领侵华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大肆屠杀南京人民的种种罪行。读毕,由日文通译又念了一遍给谷寿夫听。旁听席上,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只有记者们不时按动快门,弧光闪闪,耀人眼目。

宣读完毕,审判长大声讯问被告:“谷寿夫,你对起诉书中所列罪状是否认罪?”

谷寿夫沉着地说:“无罪!”说着马上从皮包里拿出早在拘留所里就准备好了的辩护词,滔滔地讲了起来。他说自己尽管历任军界职务,但从未参与国策之研究和决定,本人一向认为中日乃兄弟之邦,力主中日亲善。最后,他竟矢口否认说:“本人两次率兵来华,均系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此乃常识中事。至于说我率领部下屠杀南京人民,则是绝对没有的事。”

听众席上一片哗然,不时响起愤怒的斥骂声。法官们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继续审问,然而狡猾的谷寿夫一再抵赖,他甚至给自己涂脂抹粉说:“我的部队乃日军精锐,军纪极严,部属皆是有文化教养的军人,我可以保证他们不会有烧、杀、淫、掠之事。”

听到刽子手一再地狡猾抵赖,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叫骂声。那些大屠杀中的幸存者,那些死难者的家属,一个个愤怒至极,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将这个狡猾、顽固的恶魔撕成碎片。法庭里气氛相当紧张,愤怒的叫骂声使外面的扩音器响成一片轰鸣。审判长赶紧摇铃示意听众安静,然而愤怒的狂涛久久才平息下来。

审判长随之拍案厉声道:“传证人!”

听着战犯一再地狡辩抵赖,早就想冲上前去的证人一个个气得咬牙切齿,旁听席上站起了黑压压一片人,他们都争着要上前去,当着法官的面,哭诉心里的悲愤和痛苦。石美瑜用手捺了捺,示意大家先坐下,一个一个来。

最先控诉日军暴行的是家住江东门的刘世海,刘世海说:“日军攻打南京的时候,我是国军第五军士兵,部队在雨花台被打散以后,我跑到下关想过江又找不到船,我们50来个弟兄只好又来到江东门,计划抄近路去芜湖。我们一路走一路看,见路上到处都是尸体,有一根电线杆上倒挂着七八个死人,都用铁丝穿着连在一起,有男有女,还有孩子。

“到了江东门,我们被一队日军拦住,于是我们连忙把白旗举起来,大声说我们不打了。但是日本兵不问青红皂白,把我们赶到模范监狱旁边的菜地里,要我们排成队。周围有五六十个日本士兵,十几个人提着军刀,其余都端着刺刀。冷不防日本兵一声呐喊从四周冲上来,对着我们乱砍乱杀,我颈上被砍了一刀,便倒在血泊中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活过来时,天已经黑了。乘天黑,我掀掉压在身上的尸体,用手捂着刀口,走了半里多路,来到一个防空洞,才算捡了一条命。大家说,日本鬼子恶不恶?我们弟兄50多个,全死在他们刀下了,如今我脖子上还有好长的刀疤。”

说完刘世海原地转了一圈,手指着后颈上长长的刀疤让所有人看。

从死尸堆中侥幸活下来的唐广普,特地从江北赶来作证。

当年他作为教导总队二团三营的勤务兵,混杂在被日军机枪扫射后用汽油焚烧的尸体堆中,他用亲身经历,讲述了我军民57000余人被日军屠杀的悲惨遭遇。一家被日军残杀五人的周凤英走上了证人席,她早就哭得以泪洗面,日军进城第三天,她家叔公周必富、夫兄永春、永寿、永财、永林五个男人统统被日军机枪扫死。那一天,正是三哥永财30岁生日。周凤英没讲完,就哭得声泪俱下说不出话来,只好由两人搀扶着回到座位。一位叫陈二姑娘的苗条女子终于盼到了洗刷耻辱的日子,她掩着面哭,掩着面讲,哭诉了日军侮辱她的罪行。

被称为南京烈女的李秀英走上了证人席,她的大嗓门盖过了许多人的抽泣。她讲述了自己因抗拒日军侮辱被刹杀37刀的经过,接着愤怒地走到谷寿夫近前:“你这个狗日的日本佬,听说是你带兵杀进南京的,我问你,我身上挨37刀的账如何算?我那没出世的小孩的仇如何报?你说!你不说我一巴掌打死你!”李秀英说着亮起巴掌就要打过去,宪兵急忙把她拦住,连拉带劝劝回了证人席。

李秀英的举动像一根导火索,点燃了人们心头的怒火,旁听席上观众纷纷站起来怒吼着。

“揍死他!揍死谷寿夫!”

“揍死这个杀人魔王!”

“为死难的同胞报仇!报仇!!报仇!!!”

……

整个法庭喊成一片,喊声震得人心中喷火。审判长石美瑜好不容易摇铃止住了愤怒的群情。幸存者、目击者、知情者一个个走上法庭,许多人展示了自己身上留下的惨痛伤痕,或者亲人留下的血泪遗物,一个个声泪俱下,泣不成声。

80余名证人讲述之后,证人席上,竟被泪水湿了好大一片地方!

被告席上的谷寿夫惊呆了,阴沉、老练的脸上,也露出隐隐的惊慌和不安。令他吃惊的是,当年部属们处理俘虏,征用生肉时,都报告说没有留下活口,他相信历史永远不会翻开那残忍的一页。可如今,时间过去还不到10年,那些死里逃生的“活口”,居然一个个都站到了审判他的证人席上。这种有血有肉的实证,是谁也难以推翻的,但他依然说了一句令人发指的话:“战争一开始,双方都要死人。至于百姓的伤亡,那可能是别的部队所为,对此我深表遗憾。”

寥寥数语,将自己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可见谷寿夫老奸巨滑,阴险之至!

2月8日,公审进行到第三天,在法庭铁证如山的严厉审问下,谷寿夫开始改变策略,他不再否认日军的暴行,而是把这些暴行推给别人,他狡辩说:“攻城部队尚有一一四师团,十六师团,十八师团,直属及特加部队,出庭作证诸人均把对日军的怨恨施加被告一身。既指不出加害人的姓名及部队番号,在地点上,又都在我部管辖范围之外;在时间上,也多在本部队调遣之后,故此种证明,并不能作为有力之罪证。”

针对谷寿夫这一狡辩,石美瑜大声传唤:“将雨花台万人坑中之头骨搬上来!”只见宪兵每两人抬一个麻袋,把在中华门外发掘的头骨,一袋一袋搬到审判台前。法医潘英才和检验员宋士豪马上走上前去,将麻袋一个一个朝着听众打开,又取出八具头颅摆到审判席前的长条桌上。

法庭里静得没有一丝音响,所有的听众都屏住呼吸,将目光投向审判台前。但见八具头颅沉甸甸地立在长条桌上,黑洞洞的眼眶圆睁着,宛若在怒视着那沾满他们鲜血的刽子手;干枯枯的嘴巴裂开着,宛若要厉声喊出他们心里的悲愤!他们是代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冤魂前来法庭作证的。10年过去了,多少痛苦,多少悲伤,他们要控诉!要呼喊!要报仇!要申冤!数十万冤魂的代表沉甸甸地立在长条桌上,这无声的控诉,这沉默的呐喊,比所有生者的诉说更震撼人心!蓝幽幽的镁光灯忽闪忽闪,更增添法庭此时的阴森和悲愤!

法医潘英才大声报告:“麻袋中所装头骨,俱是从雨花台万人坑中取来,大都有刀砍铁器所击之痕迹。桌上的八具头颅,经检验有三具属于女性,俱留有刀砍的切痕。”

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哭泣之声,那些雨花台万人坑中死难者的家属哭得最为悲惨,眼前的头颅,也许确是他们死去的亲人啊!

只有谷寿夫还是无动于衷,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头沉思。审判官叶在增严厉地:“被告,你抬起头来仔细看看!”

谷寿夫慢慢抬起头来,眼睛里掠过一丝惊恐,但马上装作很镇静的样子。

叶在增法官随即质问:“被告,刚才法医已经报告,这些头颅都是从你部辖区万人坑中挖出,其中有三名女性,难道女性也会成为战斗人员吗?”

谷寿夫被问得一时语塞,瞠目结舌,无话可答。审判长石美瑜随之宣布:“下面请外籍证人出庭作证。”

金陵大学教授史密斯走了上来,高声说:“我作证!我是美国人,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日军在南京制造的大屠杀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南京安全区成立时,本人即为该区委员会之秘书。日本军队进城后,安全区人民曾受十分之虐待,本人不得不向日本大使馆抗议。日本人曾要求以事实证明,乃开始作报告,并将每件事实付诸抗议书中。”

“下面读一段我写的《南京战祸写真》一书中对于不同性别、年龄的伤亡分布:假如按照性别和年龄来分析一下遭受暴行和被抓的情况的话,我们会发现,在所有年龄的伤亡者中,男性占64%,而年龄在30至40岁的伤亡者,竟高达76%。身体强壮的男性被怀疑是逃兵,因为他们手上有老茧,这就被当做是他们握枪的证据,所以遭到杀害。被伤害的妇女中有65%的人年龄在15至29岁之间,然而,在这些伤害的调查提问中,还排除了由于强奸造成的伤害。

“更为悲惨的是,有大批60岁以上的老人遭到士兵的杀害,在全部60岁以上的老人中,如此惨死的男性占28%,女性占39%……我的证词完了,上帝证明我的诚实。阿门!”史密斯用手在胸前比画着,虔诚地画着十字。

另一名金陵大学教授,美国友人贝德斯随后疾步走了上来,他用手比画着神情激动地向法庭陈述:“我站在公理和人道的立场上作证,自日本军队进入南京城以后,在广大范围内放火、抢劫、杀死、刺伤与强奸平民百姓,并枪杀彼等认为曾充中国军队之非武装人员,情势万分严重,达三星期至七星期之久。前三星期内,尤其是前七天至十天内,对损害生命所犯之罪恶无可指数,本人曾亲见日军枪毙中国平民,满城各街尽是尸体……”

陈述完毕,贝德斯教授拿出一本英国记者田伯烈所著《外人目睹之日军暴行》呈交给审判长。石美瑜把史密斯和田伯烈当年所写的日军暴行实录,当庭令人交给谷寿夫阅看。法西斯分子显得慌张了,他只翻了几下,便归还给通译官。

两位正直的美国学者陈述以后,明亮的法庭里突然窗帘紧闭,光线黯淡,审判台上拉出一块银幕,一道白色的光柱从大厅后面直射到银幕上。

十年前血腥、恐怖的场面,一幕幕又重新出如今人们的眼前:

街头上横七竖八的尸体,烈火中焚烧倒塌的房屋,江流中漂浮不绝的死者,被奸后腹破肠流的女尸,遭轮奸后痛苦不堪的女孩,劫掠后驮着赃物的日本士兵……这些影片分别是《纽约时报》记者都亭和派拉蒙影片公司摄影师孟根冒着风险偷偷拍摄的,还有日军自己拍摄的宣扬皇军武威的得意镜头。被告席上的谷寿夫,此时额头上沁出了一粒粒汗珠。当初拍摄这些影片,都是为了要在天皇面前显示皇威武道,可无论怎么也没有想到,十年后的今天,这些影片竟成了中国法官们手里紧紧攥着的铁证!

这些铁证是无论怎么也难以抵赖的,但老练狡猾的谷寿夫依然想出了拖延的方法,他向法庭提出,如今出庭作证的都是中国证人,他要求让日本证人出庭作证,否则“将无公理可言”。法官们经过合议以后,接受了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