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蒙古的“波斯帝国”——伊儿汗国史话 十、合赞汗的大改革
人才是一切行政的基础,无论什么样的政策,都要靠各级官吏一层层地推行下去。既然人的问题都已解决,改革便一路顺风了。
为了令行禁止,加强集权。合赞汗首先改革官制,实行两相制。让两位宰相并存,而职务没有明确的规定,互相牵制,避免宰相弄权架空可汗。
随着大权独揽,涉及各方面的改革诏令从帖必利斯城发出,迅速在全国推行。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改革的前提是要百姓信任政府,而政府让百姓信任的最好方式,不外乎整顿法制,实行法治。
合赞汗改革蒙古习惯法,根据《古兰经》及伊斯兰法重新确定严密的法律以改变伊儿汗国前期伊斯兰法和蒙古札撒两种法制并存、混乱、对立的状况。同时,实行司法独立,禁止军政要员以不正当的理由和途径干扰伊斯兰教法官(哈的)和教长(伊玛目)审理案件,改变地方行政长官与法官共掌司法的局面。
国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关系国家根本,而种粮食的农民便应该得到重点保护。
合赞汗禁止达官贵人的仆从恃强凌弱,欺压农民,规定各州上缴的鹰豹数额和人员,不得以围猎围名侵害庄稼;禁止文武官吏劫掠农民的耕牛和种子;禁止以粮食作牲口饲料,凡夺走农民的东西,一经查明,除归还原物外,轻以责骂,重则棍笞。他还告诫蒙古军将,爱护穆斯林妇孺要如同爱护自己妻儿一般。
农业的生命线是水源,重农就要大力兴修水利灌溉工程。从自然环境来看,伊朗气候干燥,缺乏水力资源,合赞汗先后修筑上合赞渠、下合赞渠、合赞河等灌溉工程,并在大部分州开凿坎儿井,引地下水灌溉。在合赞汗号召下,各将领、贵族纷纷在自己采邑领地内兴修水利。作为宰相的拉施特更是主修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拉施特渠”,可灌溉12个村落。
同时,合赞汗按水利灌溉条件的优劣将土地分为三类,给民垦殖。规定耕种荒废的熟田者,第一年政府豁免田租,第二年上缴田租的三分之一,第三年交纳田租的四分之三。而只要农民缴纳法定的租额就可在荒废的私有领地上自由耕作,开垦的荒地可永远转归子孙或可转让他人。自愿迁移到荒芜地区进行开垦的移民可免除捐税。
当然,保护农业仅靠鼓励垦荒发展水利还远远不够,关键是税收不能过重,压榨不能过苛。合赞汗痛下杀手,改革税制,废除那种竭泽而渔,并有利于包税人中饱私囊的包税法。下令所有包税人都不得再进行收税,如果发现,州长官就将被处死,而包税人将被砍掉手臂。
然后,他重新普查全国人口,编制户册以作为新赋税体制下向农民征税的唯一依据。固定税目和税额。在合赞汗的赋税改制法令中,为实行春分、秋分两次征税法。税收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到地方各村负责征收。税收人员不得多征,纳税人不得拖延,违者罚打七十棍。
税额由中央派往地方的文官对当地人口、土地和财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得擅自征税。
为了晓谕全国,合赞还将新税法,铭刻在木板、石板、铜片、铁片或石膏板上,放在村落入口处或清真寺、礼拜堂甚至牧民的草地上,张榜公示。
农业发展可使国家稳定,而商业的发展才能使国家富庶。为繁荣商业贸易,合赞汗新建帖必利斯郊区,设置商队客栈、手工工场和集市,以此招徕外国商人。对于本国商人,工商税由以往的百分之十减为百分之五,在胡齐斯坦完全取消商税。而对于外国商人,则对关税的征收实行严格的管理,固定征收关税的地点;实行税官公示法,在要津之地树立石柱,将关税征收人员的姓名和征税项目铭刻在石板上,称之为“公正裁判的石板”。
除减免商税外,合赞汗派遣10000名军士驻守要道,保障商旅安全和商贸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同时规定:商旅路过该村或牧地,由该地区居民负责商旅安全。凡结伙同行的商旅如遇强盗,必须同心协力搏斗追击。否则,有责任替同伴偿命和赔偿财物。凡臣民与强盗为伍,一经查明,格杀勿论。同时鼓励臣民举报、认证,有功者授予“答剌罕”(自由自在的人)免征赋役。
国家有了良好的农业,发达的商业,而如果不能防止外敌入侵,这一切都会在瞬间毁于一旦。
军队的建设,也是重中之重。
以前的伊儿汗国军,具有亦军亦牧的民兵制特点,军队基本上无粮饷供给,总是靠战争获得财富。而随着对叙利亚战争不断失利,伊儿汗国基本上转入防守,这就阻断了军队从战争中取得丰厚战利品的财源,给养出现困难。
合赞汗原本打算军队完全由国家供养,由国库统一发放军粮,但军粮供应的各个环节问题丛生,引起蒙古军官和供粮的包税人、地方官员之间严重对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军队的给养问题。
于是,他干脆彻底改革军制,实行军事采邑封地制。
所谓采邑封地制,就是军队以千户为单位分封土地,受封者战时服骑兵兵役。受封千户者(即千户长)提供一千名骑兵,千户长以抽签的方法把土地再分赐给百户长,百户长依此分给十户长,十户长把土地分成小块份地封给蒙古军户,蒙古军士则役使该份地内的农户进行耕作。
虽然是封地制,但受封者只是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实际上只能获得自己领有土地上的并由国家规定的赋租,受封者不支配和管理土地,直接耕作土地的是农民。受封领地范围内的国有村庄、荒地以及以往属于某主人的荒地,可由军队利用战俘、奴隶耕种,收获物的十分之一归土地所有者,余者属于士兵及其农民。如若农民不愿从事耕作,只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租税后,封建领主不得强迫其耕种土地。
这样一来,不但军队的给养可以保证,还使得农民不至于被无端侵害,得以安心发展生产。
为了改革的顺利推行,合赞汗殚精竭虑,“从早到晚他一人独自坐着,亲自处理摆在他面前的每一诏书、敕令”,除了上述各种新政之外,他还建立严格的国库制;整顿拨付供应大帐御膳和酒的经费;整顿拨付给哈敦们和各帐的膳食费;废除雍冗的玺书和牌子;禁止以强迫手段将女奴送入酒馆,由政府赎回放良;鼓励发展科学文化事业,编撰“合赞历法”……
很快,“至那、摩至那、忻都斯坦、突厥斯坦、客失米儿和钦察草原、斡罗思和富浪、密昔儿和叙利亚,在所有情况下,所有的人们考虑到他的威严、治国之才,能力和卓见远识,全都颂扬起他来”。。
这个只有二十多岁的汗王,仅用几年时间,迅速将伊儿汗国从衰乱带向繁荣,也从他开始,蒙古人和波斯人逐渐合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伊儿汗国也成为伊朗人所承认的“波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