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乐萦 第二十三节

张侯突然拱手道:“这位赵君,我可以给你五百金,请你放过这位女子,有五百金,天仙也能买到,何必要人家正怀孕的家眷为妻呢?再说这也是有损阴德的。我是富平侯张勃,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的话。”

孙孟上下审视了张侯几眼,道:“原来是一位列侯,失敬了。今天运气真不错,捕获了一位列侯。我早说过,跟着我太行王,以后钱花都花不完。”

他身后的同伙都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看来当强盗也挺开心的。我想。

张侯的侍卫则个个脸色严峻,露出恐惧的神色。贼盗的人数是他们的数倍,而且都执着长兵和弓弩,他们的害怕不是没有缘由的。

“好了,你有五百金,如果带在身边,那不都是我的吗?如果还在长安,我也没耐心等你去取。”他突然加大了声音,咆哮道,“给我把这个女人带走,不要惊吓了她。”说着他拔出腰间的环首大刀,“快点把你们的钱都交出来,否则,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我要屠亭了。”

两个贼盗立刻跑上来,一边抓住我的一条胳膊就往他们那边拉。

我看见阿舅王翁季身体摇晃了两下,好像站立不稳。阿姑的哭泣声越发壮烈,夫君也茫然失措。张侯则皱紧眉头,一筹莫展。

孙孟将刀背在几案上敲道:“都他妈的不许哭,号丧啊。”

只听尖利的一声,阿姑的哭声虽然措手不及,但到底还是停住了。

孙孟笑了笑:“很好,免得我发火。”他握着刀,来回走了几步,又道:“不瞒你们说,今天我本来预备将你们杀个精光的,但是幸而获得这个美人,是件喜事,所以不得不改变主意。只是,我们这行的规矩,刀既然拔出来了,就不能空着放回去,否则以后再也杀不到人啦。所以,我还得杀一个给它充飢,给你们一刻时间,自己推选一个出来献血罢。如果婆婆妈妈的不选,我就一古脑杀个干净。”

堂上的人都面面相覷,没人吱声,显然谁都不愿意死。

孙孟不耐烦了:“那我就杀官最大的罢。”他挥一挥手,“给我把这位列侯请过来,今天我的刀也要尝尝贵种的血了。”他突然像唱歌一样哼道,“大刀大刀真舒服,饱饮贵血真舒服。”

阿舅大惊,脱口道:“不能,张侯可万万杀不得,杀不得啊!”

“你如果想换他,我就杀你。”孙孟停住了歌声,斜眼看着他。

阿舅嘴唇煞白,不发一言。

孙孟后面的强盗举起长矛衝上前去,向张侯逼近。张侯身边虽然有十来个侍卫,但手中只有腰刀,眼睁睁地看着长矛伸近,完全丧失了反抗的勇气,每个人手中的刀尖都不由自主地滑向地面。

这时,空气中静得一根草落到地下也能听见。张侯的脸色看似挺平静的,但从他脸上肌肉的收缩情况来看,显然还是有一点恐惧。

我很想帮张侯求情,但是看到这帮强盗凶神恶煞的模样,又生怕惹祸上身。人真是一个可鄙的东西,明知道命运相同,而总怀着侥倖,哪怕灾祸延迟得一刻也是好的。

可是我终究忍不住,我对张侯的印象很好,他的官那么大,可是脾气这么不坏。这样的人显然杀一个就少一个,非常可惜。我于是囁嚅地对孙孟说:“大——大王,能不能不杀张侯,他是个好人。”

孙孟上下看了我两眼,还是笑瞇瞇的:“美人,按理说你开了口,我必须给你点面子。但是,那就是拿我们的脑袋开玩笑了。”他突然又大发兴致地哼道,“美人美人真漂亮,但是脑袋更重要。”接着立刻正色道,“上次我在石邑县抢了一个美女,因为心软,听她的劝告,饶了她情人一命,后来搞得几次出战不利,手指还丢了两个。我们请的建除家说,就是因为上次没血喝,我们的刀不高兴啦,拒绝再帮我们干活啦。最后听从建除家的劝告,杀了那个抢来的美人,才得到禳解。”

我不寒而慄,再也不敢吱声。

张侯身边的侍卫在长矛的进逼下,已经不由自主地退到了墙壁。贼盗用长矛像赶猪一样,把张侯赶到了孙孟跟前。

孙孟看了张侯一眼,自言自语地道:“还缺个砧板。”

大家都默不作声。

“聋了吗?”他突然又吼道,“给老子拿个砧板来,老子数三下,再不拿来,老子又要改变主意啦,要把你们一古脑杀个干净。你们这些畜生,当初在铁官作室是怎么对待我的,我也要让你们也尝尝相同的味道。我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

他的脾气真是反覆无常,我的头皮阵阵发麻。天哪,这样的人我日后怎么侍候?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特别可耻,难道我真有勇气腆颜活着去侍候这个疯子吗?

一个亭卒身体颤抖了一下,赶忙答应了一声:“我去拿。”

很快他抱回了一个圆圆的砧板,放在孙孟面前。

孙孟的神智的确有点不大正常,他这回又恢复了平静,温言对张侯笑道:“请君侯上砧!”

张侯环顾了大家一眼,每个人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面,他绝望了,双膝一软,无可奈何跪倒在砧板面前。他把脸侧了侧,让头颅安详而平稳地躺在砧板上。

孙孟满意地笑了笑:“很好,君侯死后不要怨我,只怪你的手下全是懦夫。有这帮懦夫,你们汉家的天下也该完蛋了。”

说着,他双手高举环首大刀,深深吸了口气,就往下猛砍。

我吓得闭上了眼睛,突然听到门外大叫一声:“且慢,我愿意代张侯受死。”

孙孟的双手一震,硬生生把刀收回。我们大家都把脑袋移到适合的位置,朝那声音所在处望去。

一个青年男子,穿着干净的灰色短衣,大踏步走进了屋子。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差点要从胸腔里蹦了出来,完全信不过自己的眼睛。

因为,那个人竟然是我曾经日思夜想,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忘怀的——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