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你不能多花时间练琴,”埃琵克拉特说道,“可惜了。”
“白昼应该更长。人为什么要睡觉?人应该不睡也成。”
“不睡你也进步不了。”
亚历山大抚着基萨拉琴光滑的共鸣箱,上面有镶嵌的涡卷装饰与象牙调音匙。十二弦轻吁,如同叹息。他解下让人站立弹奏的背带(坐弹会使琴音细弱),在搁琴的桌子上挨着它就座,这里那里拨动一弦,测试音高。
“你是对的,”埃琵克拉特道,“人为什么要死?人应该不死也成。”
“嗯,必须睡觉就让人想起这一点。”
“哎,什么话!你才十二岁,来日方长。我希望看到你报名参赛,得到一个为之努力的目标。我设想的是皮提亚竞技会。还有两年,也许你能够做好准备。”
“男孩参赛的限制是几岁?”
“十八。你父亲会同意吗?”
“如果我只在音乐竞赛上报名,那不会。我也不会的,埃琵克拉特。你为什么希望我参加呢?”
“它会给你纪律。”
“我没有忘了纪律。但那样我就不能享受其中了。”
埃琵克拉特习惯地一叹。
“别生气。我的纪律是跟列奥尼达斯学的。”
“我知道,我知道。在你这岁数,我的指法还没有这样好。你起步更早,而且不是我妄言,你已经得到了更好的教导。不过亚历山大,如果你忽视琴艺中的哲学,就永远成不了音乐家。”
“灵魂中要有数学才行。我永远不会有,这你知道。不管怎样,我不能成为音乐家。我必须成为别的。”
“那么你既参加运动会,”埃琵克拉特诱惑道,“也在音乐竞赛报名,如何?”
“不。我去看比赛时,以为没有比它更精彩的了。但是我们留到赛后,我见了那些运动员,发现了实情。我可以击败这里的男孩们,因为我们受的训练都是为了长大成人。但是那些男孩只是幼龄的运动员。他们常常未到成年就完了;即使不这样,对于那些成了年的人,运动会也是他们生活的一切。就像做了女人,妇女生活就是她们的一切那样。”
埃琵克拉特点了点头。“这几乎是我出生以后才发生的改变。自身无以为荣的人,满足于借助别人来对自己的城邦感到光荣。将来有一天,城邦除了已经作古的人之外,会再无荣耀可言了,那些逝者则不会这般自满……不过,在音乐上,别人的美好就是我们的。来,让我再听一遍,这次,多添一点谱曲人的意思。”
亚历山大背上肩带,将那大件的乐器斜扣在胸前,低音弦最靠近自己;他用左手的指头轻拢慢捻,测试低音部,右手以琴拨测试高音部。他的头微微偏着,仿佛在用眼睛而不是耳朵聆听。埃琵克拉特带着含爱的恼怒看他,如往常一样问自己,倘若他拒绝去理解这男孩,是否能把他教得好些。不,他更可能干脆就放弃了。十岁之前他已懂得足够多,能像贵族男子一样在晚餐席上弹奏里拉琴。没有人会坚持要他精进。
他拨动三根声音圆润的琴弦,弹起一段长而荡漾的华彩段,唱起歌来。
一般马其顿男孩的嗓子在他这年龄开始变粗,他却保持着清纯的高音,只更加有力了。当这歌声随着琴拨之下的装饰高音而飞扬,埃琵克拉特对他本色的坦然暗暗称奇。当别的小伙子互相说着这年纪讲个不停的秽语时,他也从不掩饰厌烦。一个从来没露出畏惧的男孩,能自定他生活的规则。
神令万物生存,又令万物逝去;
神辖制飞翔的山鹰、大洋的海豚。
他操纵必死的凡人,尽管他们骄傲不羁;
但是他给予某些人的荣耀也会长存不老。
他的声音飘浮起来,停止了;琴弦一再袅袅应和,如山谷中的生灵之声。
埃琵克拉特叹息着,想道:他走调了。
当这戏剧化的、奔放而热情的随兴歌声推涌起阵阵高潮,埃琵克拉特悠然注视——他是不会被留意到的。他分明看见自己将艺术生命祭献给这样一种滥用,不由得怅惘。他连身陷情网都不是,他另有所欲。他为什么留下?这弹奏,在雅典或以弗所的小剧场会陶醉上层的听众席,使他们对裁判发出嘘声。但是这琴声没有表演的成分;救了它的确实不是无知——埃琵克拉特毕竟是老师——而是一种完全的纯真。
这就是我留下的原因,他想。我在这里感到一种必然,其深、其力,我都无法探测,而如果否认它,我又会恐惧。
佩拉有个商人之子,他有一次无意中听到他弹奏,是好手;他自荐给他指导,分文不收,以此换取心灵的平静。那小伙子会成为职业演奏家的,肯下工夫,也心怀感激;但是那些富于成果的授课,反倒不如这些时刻那么令他全神贯注——他所侍奉的神明的一切圣物,都像熏香般浪掷在一个未知名字的祭坛前。
用花环来装饰船头,我的歌是给勇敢者的……
音乐攀上了一个摄人的渐强段。男孩嘴唇轻启,现出热烈而孤独的微笑,是在黑暗中做一件钟情之事的神采。乐器不胜蹂躏,越来越走板。他一定听见了,但依然继续,仿佛他能够强制琴弦。他现在这样用琴,埃琵克拉特心想,将来也会这样用他自己。
我必须走,早该走了;他能从我这儿学到的已经学尽。这些他都可以独自做去。在以弗所,一年到头都有好音乐可听,偶尔还有第一流的。我也该会喜欢在科林斯工作。我可以带上那年轻人佩伊同;他应该聆听大师的演奏了。这里这个人,不是我在教导他,而是他在教唆我。我对于他,是个懂这种语言的听者,我也乖乖地在听,尽管他在戕害我的母语。让他弹给愿听此曲的神明,放我走吧。
你已知道了你的身世,照你的本色活着吧!
他用琴拨扫过弦面,有一根应声而断,振及旁边的弦;一时声乱,随即安静了。他瞠目而视,不能置信。
“怎么?”埃琵克拉特道,“你还想怎样?难道你以为它是不朽的?”
“我以为它能支撑到我弹完。”
“你对一匹马也不会这样粗暴。来,交给我。”
他从琴箱中取出一根新弦,开始修理那乐器。男孩浮躁地走到窗前;方才正要揭示的不会重现了。埃琵克拉特调整着音调,从容不迫。我离开之前,但愿能让他展示一下他确实懂的东西。
“除了里拉琴,你还没有给你父亲和他的宾客们弹过。”
“晚餐时大家就想听里拉琴。”
“没有更好的,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嘛。帮我一个忙吧。为我练一曲,弹出韵味来。他看到你的进步肯定会很高兴。”
“我想他不知道我有一把基萨拉琴。是我自己买的,你知道。”
“这样还更好,他会觉得新鲜。”像佩拉城所有人一样,埃琵克拉特也知道宫闱之内的争吵。这男孩为此紧张已有一些时候了。他不但疏于练琴,还缺过一节课。他刚走进来时,埃琵克拉特便已明白会怎样。
理智的神明在上,为什么国王不能满足于收取金钱的艺妓?他买得起最好的。他还有宠幸的青年。这算苛求吗?为什么他一定要隆而重之地对待情欲?在这一个新欢之前,他肯定办过至少三场这样的婚礼了。也许这是这蛮邦王室由来已久的习俗,但如果他希望被视为希腊人,就该谨记“凡事勿过度”的箴言啊。一代之间是不能脱尽野蛮的,它仍然在那男孩身上显露出来,不过……
他始终在窗前痴看,似乎忘了身在何所。他母亲肯定又在挑唆他了。本来那女人也可怜,不过她的痛苦、她给儿子带来的痛苦,有一半是自找的。他必须是她的,仅仅是她的,此外还有什么唯有神晓得,因为国王与他的王后相比倒是文明的。难道她看不出,丑化他也许终究是失策的?这些新妇当中,任何一人都可能生养一个敬爱父亲的儿子。为什么她不能显出一点谋略来?为什么她总是不放过那孩子?
今天绝无希望让他学到什么了,埃琵克拉特心想。不如把琴收起……啊,但如果我懂得琴艺,这懂是为了什么?埃琵克拉特把乐器挂到身上,起立,开始弹奏。
半晌,亚历山大从窗前回来,坐到桌子上,起初浮躁,然后沉静下来,然后一动不动,头略偏向一边,眼睛仿佛望着远方。泪水很快浸湿了他的睫毛。埃琵克拉特见了释然;他被音乐打动时向来是这样的,两人都不会因此尴尬。曲终,他以掌拭目,微微一笑。“如果你希望的话,我会学一曲在宴会厅里弹奏。”
他离去之际,埃琵克拉特对自己说,我必须赶快就走;这里的动荡会毁掉任何人对于灵魂的和谐与平衡的追求。
几节课之后,亚历山大说:“今天的晚餐会招待客人。如果召我去弹奏,我就试弹这一曲可以吗?”
“当然好。就照你今早那样去弹。会有我可以坐的地方吗?”
“噢,有的。客人都是我们认识的,没有外国人。我会跟执事的说一声。”
晚餐要等国王的到来,迟迟才开始。国王跟宾客们客气地问好,对仆役却有点暴躁。虽然他红着脸,眼睛也充血,显然并未饮酒,而且急于忘记烦心事。奴隶们交头接耳,说国王刚从王后那里来。
众宾客来自伙友骑兵团,都是老战友。腓力用目光扫过躺椅,感到释然;没有外国使节需要他逢场演戏,或抱怨酒浆上桌太早。优良醇厚的阿堪修斯酒,没有兑过水。受了方才的折磨之后,他需要酒。
亚历山大坐在菲尼克斯的躺椅尾部,跟他共用一桌。除非受邀请,否则他不会与父亲并坐。菲尼克斯对音乐缺乏悟性,但是熟读所有谈音乐的文章故实。他满意地听男孩说他新学了一曲,随即征引了阿基琉斯弹拨里拉琴的旧典。“但我不会像帕特罗克洛斯那样——荷马说,他坐着等待他的朋友弹完。”
“噢,这不公正。那意思只是帕特罗克洛斯有话要谈。”
“欸,欸,孩子,你在干吗?你喝的是我杯里的酒,不是你自己的。”
“哦,咱们交杯祝酒嘛。尝尝我的。他们最多不过是先拿酒漱了一下,倒进去的都是水。”
“这是给男孩子配酒的恰当比例,四分之一。你可以倒一些在我杯子里,我们并不都像你父亲那样能喝浓酒,但唤人来添水也不好看。”
“我先喝掉一些再倒吧,不然太满了。”
“不,不,孩子,别喝了,够了。你会醉得弹不成的。”
“怎么会,我才喝了一口。”他确实没有醉容,仅仅是两腮微红。他属于一个饮酒豪放的种族。
酒杯纷纷见底,喧哗加大了。腓力盖过喧声,喊道:谁来弹一曲、唱一首吧。
“陛下,”菲尼克斯扬声说,“您儿子为今晚的宴会,特地练习了一首新曲。”
两三杯烈酒下肚,腓力感觉好多了。酒能治蛇噬是众所周知的,一念及此,他冷峻地一笑。“那就上来吧,孩子。带着你的里拉琴来这儿坐。”
亚历山大向保管他的基萨拉琴的仆人示意。他小心地挂琴在身,前行,站到他父亲的躺椅旁。
“这是什么?”国王道,“这个你不会弹吧?”他从未见过一个并非卖艺的人弹奏基萨拉琴,深觉不宜。
男孩微微一笑,说道:“等我弹完了再跟我说吧,父王。”他试了试弦,弹拨起来。
在厅堂下首聆听的埃琵克拉特,柔情深深地看着那男孩。他此刻的姿态可以塑成一座少年阿波罗。或许这会是真正的开始也说不定;或许他终将彻底明白这位神祇。
所有的马其顿爵爷,本来都等着一个让他们齐声吼唱的信号,这曲子却让他们目瞪口呆。他们从未听说有贵公子如此弹琴,或想要如此的。这些教师把这小伙子怎么了?本来他有凡事勇悍决断的名声。他们把他变成南方人吗?接着就该是哲学了。
腓力王出席过许多音乐竞赛。他对这门艺术虽然兴趣有限,但不无鉴别力。他从琴声中听到了技巧,以及分寸的失宜。至于宾客们,他看出他们正不知如何是好。为什么那教师没有报告这股疯劲儿?分明是她又把他带到她那些祭典去了,让他濡染内中的癫狂,把他变成一个野蛮之子。瞧他这模样,腓力想道,瞧他这模样。
出于对外国宾客的礼貌(他们永远视礼貌为应当),他习惯了按照希腊风尚,让儿子出席晚宴;他朋友的儿子们则不会在成年之前出现。他干吗打破这良好的风俗?他儿子的声音依然像姑娘一样,这也要弄得举世皆知?那伊庇鲁斯婊子,歹毒的通灵者,他早就想甩掉她了,要不是她势力强大的亲属在他出征时会造成肘腋之患的话。让她别这样自信满满。他将来还是会去做的。
菲尼克斯没有料想男孩会如此娴熟,如同数月前从萨摩斯来的一个人那样出色。但是他就像有时被荷马感动一样,完全忘乎所以了。他在他父亲面前素来是收敛的。不该给他喝那个酒。
他来到将入终章的华彩段。乐音的溪流从峡谷奔泻下来,上方水花飞溅,灿烂之极。
腓力充耳不闻,所见的令他看呆了:光彩熠熠的面容,深眼窝的眼睛焦点模糊,噙着泛光的泪,带一丝笑意的嘴。对于他,这张脸像极了楼上那个与他不欢而散的人,颧骨发红,笑声张狂,怒目流出泪水。
亚历山大拨完最后一弦,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有弹错一粒音。
宾客们不大放松地喝彩。埃琵克拉特热烈应和。菲尼克斯有点声音过大地喊道:“好!真好呀!”
腓力把酒杯掼到桌上。他额头酡红,失明的眼睛微微耷拉着眼皮,只露出那白点;他健全的眼睛在眼眶中突出瞪视。
“算好么?”他说,“你觉得这音乐跟一个男子相称?”
男孩缓缓转身,像是方从睡梦中醒来。他眨了眨眼,凝定目光看着他父亲。
“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这样表现自己。”腓力说,“这种事留给科林斯的婊子和波斯的阉人去做吧。你歌喉之好,够得上加入他们的行当,你该感到羞耻。”
男孩木桩一般站了片时,基萨拉琴依然扣在胸前,他的脸没有表情,随着血色的消退而变得蜡黄。他谁也不看,在躺椅之间走出厅堂。
埃琵克拉特追了出来。但是他浪费了点时间寻思该说什么,已经找不见他。
几日后,有个来自内陆山地部落的马其顿人吉拉斯告假还乡,沿着古道上路了。他对长官托辞说父亲病重,恳求让他去诀别。先一日已对此有所预备的长官叮嘱他事毕即返,不要滞留家中,否则粮饷难保。部族间的争战只要无蔓延之虞,是被姑息的;此事古而有之,要摆平血仇恩怨会耗尽军队的时间,况且军内的部族观念也很强。吉拉斯的叔父被杀,嫂子遭奸污后被抛下自生自灭;即使不准假,吉拉斯也会溜走。这种事几乎月月发生。
这是他出发后的第二日。他是个轻骑兵,有自己的一匹马,马儿像他那样,矮小多毛但有耐力;他肤色红褐,摔断过的鼻子因接骨不正而略微偏斜,短须粗硬,衣着以皮革为主,佩着全副武装,既是他任务所需,旅途上也有必要。他尽量引着马儿走他能找到的草地,以求它未钉掌的马蹄还能应付前路。午时,在马其顿群山的山脊之间,他涉过一片石南丛生而缓缓起伏的荒野。多树的洼地里,桦木和落叶松在轻风中摇摆;时值夏末,但这里是高处,空气清新。吉拉斯不想被杀,但是更不能忍受在有仇不报的屈辱中苟活;他环顾着这个他也许即将永别的世界。这时他发现前方有一片橡树林,在它幽静怡人的树荫下,一道溪流从碎石和黑色的橡树叶上汩汩淌过。他饮了马,把它拴住;又拿挂在腰际的铜杯舀水自饮,对这甘泉暗暗赞许。从鞍袋里,他取出羊奶酪和黑面包,坐到一块岩石上进餐。
马蹄嘚嘚从他后面的小道传来。有个陌生人悠悠然骑马入林。吉拉斯伸手摸取身边的长矛。
“日安,吉拉斯。”
他一霎之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儿与佩拉相距足足五十里。
“亚历山大!”面包梗在喉咙里,他猛然一吞才咽了下去,男孩下了马,带着它到溪边。“你怎么到这儿来的?没有人陪着你吗?”
“现在有你陪着了。”他用合宜的语句祷告了溪神,防着马儿暴饮,然后把它拴到一棵幼小的橡树上。“我们一起进餐吧。”他拆开食物包裹,走了过来。他佩着一把男人用的长猎刀,挂在肩带上;他的衣服又皱又脏,头发里面有松针,显然露宿过。他的马儿驮着两支长矛、一张弓及其他东西。“来,吃个苹果。我本来也是估计会在午餐时分赶上你。”
吉拉斯恍恍惚惚地依从了。男孩双手掬水而饮,泼水洗了脸。吉拉斯满心都是自己的大事,对腓力王的晚宴全无所闻。手中添了这么个担子,想想就可怕。把他交回再重新上路,中间这段工夫,家中更要不知如何。“怎么你独自出行这么远?是迷路了吗?你是出来打猎的?”
“我要猎取的正是你要猎取的。”亚历山大咬着苹果,一边说道,“所以我才跟着你来了。”
“可是……可是……真是异想天开……你不知道我要干什么。”
“我当然知道。你的中队里人人都知道。我需要一场战争,你的战争正合适。你要知道,我这年纪该去赢取挂刀的腰带了。我出来,是为了取一条人命。”
吉拉斯瞠目呆坐。这孩子想必一路跟踪他而来,藏在视线以外,可见他又谨慎小心,又深谋远虑。而且某种东西令他的面容改变了,颧骨下的两颊变得瘦削平坦,眉弓下的眼睛看起来更为深陷,高鼻梁更为突出,额上有一道横纹。很难说这是一个孩子的脸。无论如何,他才十二岁,他的安危必唯吉拉斯是问。
“你这样是不对的。”他无望地说,“你知道不对。家里需要我,这你知道。现在我只好先撇开他们的麻烦不管,带你回去。”
“你不可以,你和我共过餐,我们是客友了。”他语带责备而并未惊异。“背叛一个客友是丑恶的。”
“你应该事先把这义务告诉我,现在我没的选择了。你一定要回去,必须回去。你还只是个孩子。万一你有什么闪失,国王会把我钉死的。”
男孩不疾不徐站了起来,踱到他的马前。吉拉斯蓦然起立,见他不是在解拴绳,便又坐下来。
“如果我回去了他就不会杀你。如果我死了,你有的是时间逃走。我认为他横竖是不会杀你的。倒是想想我吧。如果你试图提前遣送我回家,如果你试图骑马折返或者差人送信回去,那么我是会杀了你的。这个你可以肯定。”
他从马儿身边回来时已经举着手臂。吉拉斯看见一支稳稳平握的长矛。那狭窄的、叶片般的刃口磨过,青光闪闪,矛头如同一根针。
“别动,吉拉斯。就那样坐着,不要移动。你知道我敏捷,人人都知道。你来不及怎样我就能投掷。我不希望你是我取的第一条性命。那样不作数,我还得在战斗中杀死一人。但如果你现在试图阻止我,你会变成那第一个。”
吉拉斯看着他的眼睛。他从头盔的眼孔中面对过这样的眼睛。他说道:“好了,别这样。好了,你这不是认真的。”
“没有人会知道我这样做了。我把你的尸身就抛在树丛里,让豺狼鹰鹫去收拾。你永远不会得到埋葬,得到可以令你解脱的葬仪。”他的声音变得抑扬有致。“亡魂们不会让你渡过冥河加入他们的行列,你只会永远独自徘徊在哈德斯的冥府巨门之外。当心,不要动。”
吉拉斯一动不动地坐着,这给了他寻思的时间。尽管他不知道晚宴上的插曲,但也听说了国王最近的婚事,和先前的几场婚礼。其中一次联姻已经诞下一男。坊间传说他本来不乏聪颖,其后却变成了傻子,无疑是被王后下毒所致。也许她不过买通保姆,故意失手让他头部落地。也许他其实生来就是个白痴。但可能还会有新的子嗣。如果男孩亚历山大急于提早成为男人,原因不难猜想。
“如何?”男孩道,“你愿不愿发誓?我不能整天这样站着。”
“我怎么得罪了神明才遭此报应,只有天晓得。你要我发什么誓?”
“不向佩拉传回我的消息。未得我同意不把我的名字告诉人。不阻止我上战场,也不指使任何人阻止。你必须全部发誓并立下诅咒:背信则死。”
吉拉斯不寒而栗。他决不想与女巫之子如此约定。男孩放低了他的武器,但皮绳仍抓在指间,预备随时要出手。“你必须照做。我不希望你趁我睡着时把我偷偷捆上。我可以守夜来提防你,但战斗前这样做是愚蠢的。所以,你想活着走出这树林的话,就必须起誓。”
“但我以后怎么办?”
“如果我活下来,我不会亏待你。你也要担上我万一死去的风险,这毕竟是战争。”他将手伸到皮革的鞍袋中,一边回头监视着尚未立誓的吉拉斯。他拿出一块肉,臭烘烘的,它离开佩拉时也已经不新鲜了。“这是从祭肉上割出来的。”他说着将它摔到一块大石上。“我早料到我们只能来这一着了。到这儿来。把手按在上面。你敬重以众神之名而立的誓言吗?”
“敬重。”他的手那样冰冷,那块山羊腰腿的死肉摸上去颇温暖。
“那么跟着我说吧。”
那誓言精细准确,所祈求的死亡令人发指。男孩对这种事极熟稔,而且有随时自行发现漏洞的才具。吉拉斯依着教他的那样发了誓,在溪流里冲洗了血污的手。男孩闻了闻那块肉。“我觉得这不能吃了,哪怕我们愿意费时去生火。”他将它抛到一旁,长矛收回套中,回到吉拉斯身边。“好了,要做的已经做了,现在我们又可以是朋友了。来,我们继续吃,你一边把这个战争给我讲讲。”
吉拉斯抹了抹额,开始细述他亲人所受的祸害。“不,那些我知道。你们有多少人,他们有多少人?那是怎样的一个山乡?你们有马匹吗?”
他们的路径在青山里迂回穿梭,渐次上升。野草让位于蕨菜与百里香,山路弯弯,经过松林与野草莓树丛。四周山脉崔嵬,他们迎来了山里的空气,那释放生命的神圣纯净扑面而至。他们进入高山开敞的秘境之中。
吉拉斯追述了三代人的世仇。男孩在最初的问题得到解答之后,就成了耐心的倾听者。关于他自己的事,他只说:“我取了人命之后,你要在佩拉为我作证。国王十五岁才取了人命。帕曼尼恩告诉我的。”
吉拉斯打算去远亲家中度过旅途的最后一夜,那里离他家尚有一日马程。他指出那村庄的位置,挨着一个峡谷的边缘,上方有岩石嶙峋的斜坡。沿着峭壁有一条骡道;吉拉斯主张选取绕过斜坡的好路,阿奇劳斯王修筑的道路之一,但男孩得知那小径可以通行之后,坚持要走它以探其实。在险峻的弯路上,令人晕眩的深谷前,他说道:“这些人是你的同宗,我们没办法说我是你的亲戚。就说我是你长官的儿子,是来学习打仗的吧。他们永远不能说你撒了谎。”
吉拉斯当即赞同;这样说至少会表示这男孩必须好生照管。他发过毒誓,无可奈何了。他是个虔信的人。
这叫做斯科帕斯的小村,地处一个崎岖的山坡与峡谷之间,是一块甚为平坦的台地,有数个弗隆大,房屋以就地取材的褐色石头盖成,因此,村子看上去就像岩层的露头部分。向外的一边是个大石砌的屏障,石缝间填以荆棘。屏障内的粗草丛中满是牛粪,是在这儿过夜的牲口留下的。一两匹鬃毛浓密的小马在吃草,其余想必跟着牧人、猎人出去了。山羊和一些久未剪毛的绵羊在山上移动着,某个牧童的笛声从高处传来,像野鸟的呼唤。
小径上方有一棵节瘤很多的死树,插着个黄色的骷髅头,还有一只手的残骸。男孩问起时,吉拉斯说:“许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是小孩。是那个杀了自己父亲的男子。”
他们的到来是半年一遇的稀罕事。村里吹了角,报与牧人们知道;斯科帕斯人最年迈的一个长者,从他在其中等死、铺着比他更老的破布与兽皮的窝里被抬了过来。在头人的屋中,他们被招待以小而甜的无花果,以及拿最好的、缺口最少的杯子盛来的一些浊酒;众人谨守礼数地等他们饮食完毕才开始发问,询及他们自己的事,也问起遥远的世界。吉拉斯说,波斯大帝再次将埃及踏在了脚下;腓力王应要求平定了色萨利,现在是那里的执政官,相当于国王;南方人为此烦躁不安。头人之弟问道,听说他又娶了一房妻子,不要那个来自伊庇鲁斯的王后了?
吉拉斯感到一股比所有这些声音都更有穿透力的沉默;他说,那都是一派胡言。随着他开拓疆土,国王会将这个那个藩主的女儿纳为家室,光耀对方的门楣;在吉拉斯看来,她们与人质无异。至于奥林匹娅斯王后,作为令双亲都欣慰的王子的母亲,她深受敬重。讲完了这一席他若干钟点前默默苦想出来的话,吉拉斯剪断评语,问起家乡的新闻来。
宿仇的新闻都是坏消息。吉拉斯有两个外出猎鹿的亲属,曾经和互为世仇的四个基莫洛斯人在一块林间空地上遭遇。其一受了重伤,只及爬回家来,告诉众人去哪儿收埋他兄弟的尸体,免被豺狼抢去。基莫洛斯人气焰正嚣;那老头人约束不住众子,很快他们就要到处为祸了。乡亲们纷纷叙说故事,复述了许多野心勃勃的话语,这时候畜群也陆续回棚入圈,妇女们烹煮了那只为客人宰杀的山羊。夜色渐深,大家各自就寝。
亚历山大和头人之子同铺,他有一张像样的毛毯。毯子里有跳蚤,那男孩身上也有跳蚤,但出于对小客人的敬畏,他尽量忍着蚤痒,不扰他安睡。
他梦见赫拉克勒斯来到床前,摇醒了他。他就像在佩拉的花园小祠中的样子,年轻无须,头戴尖齿狮面具,狮鬃在脑后披散下来。“起来,懒小子,”他说,“否则我不等你就要开始了。我叫唤你半天了。”
房间里人人都在熟睡;他取了披风,轻步出门。后半夜的明月照亮了高地的广野。没有人守夜,除了狗。一头狼样的巨兽跑到他面前;他站定,任它闻来闻去,它便不管他了。石栏外的动静才会引起犬吠。
四下沉寂,为什么赫拉克勒斯会呼唤他?他的目光落在一块高耸的巉岩上,它有一条久经踩踏的便道登顶,是村子的哨口。如果那儿有个卫兵……但是没有人。他攀爬上去。他认出那条阿奇劳斯修筑的好路,顺着山势蜿蜒而下;路上有一个蠕动的阴影。
二十余骑手,轻装上路,没有行囊。尽管山中容易传音,他们依然太远,无声无息,只是月光下有一点闪烁。
男孩眼睛大睁。他双手举向天空,扬起的脸神采熠熠。他对赫拉克勒斯的忠诚,得到神的应答。他没有让他去寻找战斗,而把战斗带到了他面前。
在扁圆的月亮的照映下,他站着回想这里的地形、各个有利位置及其风险。底下没有地方可以伏击他们。善筑路的阿奇劳斯,其设计无疑是会预防伏击的。只能在这里伏击他们,因为斯科帕斯人较寡少。必须马上唤醒他们,趁这时敌人尚未接近到会被惊动。如果他跑去摇醒他们,他们就会在忙乱中忘了他;得设法使他们听他的领导。头人的屋外挂着那个召集过村民的号角。他轻轻试了试,然后吹响。
门户纷纷打开,男人们披裹着奔出,女人们尖声互喊,绵羊山羊咩咩叫着。男孩站在一块高石上,背衬微明的天,喊道:“打仗了!要打仗了!”
喧嚣一时沉静,他清亮的声音插了进来。离开佩拉后,他就一直用马其顿语在思想。
“我是国王腓力之子亚历山大。吉拉斯知道我的身份。我是为了帮助你们战斗而来的,因为神给了我预警。基莫洛斯人就在下面山谷的路上,二十三个骑手。听我号令吧,日出前我们就能结果他们。”他逐一点了头人和他众子的名字。
他们震惊而一声不响地来了,在幽暗中瞪着眼睛。这就是那伊庇鲁斯女巫的孩子。
他坐在那块大石上,不想失去它给与的高度。他恳切地说着,始终感到赫拉克勒斯就在他肩头。
他讲完,头人叫女眷回到室内,又吩咐男人们照着男孩说的去做。起初他们争辩;对可恨的基莫洛斯人不出击为快,反而让他们进入石栏,靠近要盗取的牲口,这不合他们的脾性。但吉拉斯也挺身赞同头人之议。在欲曙的半明中,斯科帕斯人整顿武装,拉来他们的矮种马,在远离村口的屋子那边集合。显然基莫洛斯人的计策,是趁男人们外出干活之机来偷袭。填塞石栏的荆棘被部分清除,足以放他们进来,又不至于叫他们生疑。放牧绵羊和山羊的孩子上山了,使早晨看似往常。
群峰在天空下幽立,天空深处,星辰的光越来越淡。男孩握着他的缰绳、他的长矛,守望黎明最初的玫瑰色;也许他只剩这一次机会看见它了。他早就知道的;现在,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出生以来他听说过许多凶暴的死亡,现在是他的身体在向他复述着:铁器搅进人的五内,垂死的疼痛,人在撕扯中渐渐被拽进阴影,离开光明,永远,永远。他的守护神离开了他身边。在静默的心中,他转向赫拉克勒斯,说道:“您为什么离弃我?”
黎明触到最高的山峰,让它浴在一种如火的光辉里。他全然孤独着,于是,赫拉克勒斯安静的声音无阻无隔地抵达了他。它说:“我离开你,是为了使你明白我的谜。不要相信别人会死,而你不会;我做你的朋友意不在此。我让自己躺在火葬台上,所以我成了神。我曾经和塔纳托斯抵膝摔角,知道死亡要如何战胜。人的不死并非在于永远地活着,那愿望源自恐惧。令人不死的是每一个超脱于恐惧的瞬间。”
山巅的玫瑰红变成金色。他站在死生之际,犹如身处夜晨之间,在飞扬的极乐中他想道,我不怕。这比音乐或他母亲的爱更美好;这是众神的生命。哀愁触不到他,仇恨伤不及他。万物看上去明亮清晰,如在俯降的飞鹰眼中。他感到自己锋利如箭,充满光芒。
基莫洛斯人的马匹在道路的硬土上落足,嘚嘚可闻。
他们在石栏外停住。山上有个牧童吹着笛。屋子里有孩子的说话声,天真无诈;一个女人则故意在哼唱。他们踢开篱墙,大笑着骑马而入。他们来抢的牲口仍在圈棚里,大可以先要女人。
忽然响起一声呼号,响亮而尖厉,令他们以为是被某个野姑娘看见了。男人们的呐喊随之而来。
斯科帕斯人骑马的骑马,奔跑的奔跑,向他们直冲了过来。有些人已经往屋子骑去,他们迅速被结果。很快,双方人数已接近持平。
一时间只有混乱,男人们在号叫的牲口堆里跳跃冲撞。然后一个马贼飙向入口,夺门而去。斯科帕斯人发出胜利的高呼。男孩感到这是逃逸之始,而斯科帕斯人将要任由他们逃去,安于一时之功,也不想想敌人还会卷土重来,铁定心报仇雪恨。他们以为这就是胜利吗?他大喝一声骑向门口,凌厉地喊道:“断他们的去路!”那斩钉截铁的声调引得斯科帕斯人纷纷跟上,堵住了大门。牲口还在乱窜,但是人与人对峙起来,微型的两军在阵前交战。
来了!男孩心想。他望着与他迎面的那个人。
他戴着一顶油腻的黑革旧战盔,以粗打的铁片缀成,穿着一件没有去毛的山羊皮胸甲,某些地方兽毛已磨平。他的红须是年轻人的,脸上有雀斑和晒伤的脱皮。他深深皱着眉头,不是愤怒,而似乎是因为要做不擅长的事,全副精神只顾得上自己。无论如何,男孩想,那战盔是旧的、久用的;而且他是成年人,个子也颇高。要拿下的是第一个杀过来的人,习俗如此。
他两支长矛都在,一支用来投掷,一支用来格斗。长矛嗖嗖飞着,有个斯科帕斯人携弓跳上房顶。一马嘶鸣着,前蹄振起,一支矛插中它的脖子;骑手跌了下来,一脚跳着走避;那马儿绕屋疾奔。这些开端似乎很漫长。大多数长矛由于急切、距离或技艺不精而未中目标。那红发男子眼睛游移,等待他必须搏击的敌人从混战中出现。无须多久,就会有别人拿他的性命。
男孩稳稳握住要投掷的长矛,一边踢他的矮种马向前。目标轻而易取:那山羊皮有一块黑色,恰在心脏处。不行。这是他的第一条人命,必须是近身搏斗。他经过一个黝黑魁梧、浓毛黑须的男人;男孩向后引臂,眼睛一转便掷了出去;第一支长矛刚脱手,他的手指已伸向第二支,眼睛则在寻觅红发男子的视线。那人看到他了,四目相遇。男孩发出一声无词的战号,以矛尾催促马儿。它颠动着跃过崎岖的地面。
男子平举长矛——他的矛更长——眯缝眼睛四顾。他的目光越过男孩,移动着,寻觅着。他在等待某人,一个他必须认真对待的成年男子。
男孩扬起头,鼓足了气大喝一声。一定要叫醒那男人使之相信他,否则就是杀之不武,犹如从他的背后,或是在他半梦时动手。一定要行动完美,不落下任何可以贬低它的理由。他又呐喊了一次。
这帮马贼人种高大。在红发男人的眼中,骑马而来的是个孩童。他不自在地注视着,不喜欢还要一边提防他,唯恐在击退他之际会有某人冲进来,令他措手不及。他的目力只是一般;虽然男孩早看清了他,他却过了片刻才辨明那一张越来越近的脸。不是孩子的脸。他颈上汗毛直竖。
男孩换上战士的神情,好让自己令人信服,并挑战死亡。他全心一意,超脱于仇恨、愤怒或疑虑之外,纯然投入,战胜恐惧而志气高昂,扑向那红发男子。对这张容光超凡的面孔,对这个奇异、神威、发出鹰般唳叫的存在,无论是什么,男子只想躲开。他扭转马头;一个壮硕的斯科帕斯人正在靠近,也许要跟他单打;该有别人去抵挡。他的眼睛游离了太久。随着一声尖厉的“啊——吚!”那闪亮的男儿已在眼前。他投出长矛,被那生灵闪身避开;他看见一双倒映天空的深邃眼睛,一个狂喜的嘴。他的胸膛受了一击,又不止是一击,是坍塌与黑暗。目力逐渐丧失的时候,他觉得刚才那微笑的双唇一张开就饮去了他的生命。
斯科帕斯人给男孩喝彩;他显然是个福星,那也是这场打斗中最速决的厮杀。马贼们大为震动——死者是他们头人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头人年老,已无法再生育。他们溃不成军地向入口挣扎而去,奋力让坐骑从牲畜和人群中突围;斯科帕斯人并非个个勇猛。马嘶牛吼,践踏着落马的人,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新鲜粪便、草汁,与汗和血混合的气味。
溃逃者前后相继,不难看出,他们选了那条好路逃亡。男孩骑着马在山羊中间左冲右突,想起从哨口观察到的地形。他闯出畜群,刺耳地喊道:“截住他们!小路!走小路超过他们!”他没有回头;假如着魔一般的斯科帕斯人没有跟着他一拥而出,那些基莫洛斯人就得由他一个人对付。
他们及时赶到。除了峭壁那一侧之外,马贼从各个方向都被围住。如今他们方寸大乱,既害怕悬崖又不熟悉这石山上的羊道,无法在几害之间取其轻,只好拥挤在峡谷之上的窄路上。
在那逃亡队伍之末,唯有一个人调转马头,面对追击者。他稻草色头发,黝黑肤色,鹰钩鼻,是第一个进攻、最后一个逃离的人;也是最后一个放弃抵抗而奔向道路的人。他知道他们选错了路,便守候在道路的狭口。他策划并领导了整场偷袭;他最小的弟弟战死了,死在一个未出牧龄的男童手上;他要对父亲交代。不如以死雪耻,反正这形势也难免一死;如果他能在这关口抵挡一阵子,说不定会有几人能逃回去。他拔出那把原属于他祖父的旧铁剑,跨立在崎岖的山径上。
在这罗网之中,男孩从他的位置骑行上前,看见他在那里和三人搏杀,头部中了一击,跪跌在地。追兵包围了他。前方,马贼们沿着岩脊一线散开。斯科帕斯人痛快地呐喊着,把岩石滚向他们,那箭手则松开了弓。马匹锐叫着翻下悬崖,人也随之坠落。他们折损了半数之众,残部才逃出包围。
结束了。男孩收缰勒马。他的矮种马脖子有刀伤,开始感到痛楚,苍蝇也滋扰不停。他抚摸着叫它安心。他本为取一条人命而来,却打赢了一场战斗。这是神从天上赐给他的。
斯科帕斯人有的爬下峡谷去剥取尸身上的财物,没下去的人都向他围拢过来。他们厚实的手按在他的背部和肩膀上,他们汗臊的呼吸水汽弥漫。他是他们的将军、他们的斗鸡、他们的幼狮、他们的福星。吉拉斯走过他身边,带着一个地位今非昔比的人的气派。
有个人叫道:“这狗娘养的还在动哪。”男孩不想错过什么,也挤上前去。那稻草色头发的男子躺在他被击倒的地方,撕破的头皮在流血,努力要单臂撑起身体。一个斯科帕斯人揪住他的头发,令他痛苦地喊出声来,又向后扒着他的头,准备割喉。其他人对于这桩寻常举动都懒怠多看一眼。
“住手!”男孩道。他们全都转脸,又诧异又困惑。他跑上前去,跪到那男子身边,推开刀子。“他很勇敢。他是为了别人而死守的。他就像是战舰前的埃阿斯。”
斯科帕斯人兴奋地争辩起来。他这话什么意思?是关于某个神圣的英雄、某个征兆的吧,是说杀了那人会带来坏运气?不,另一个说,无非是这小伙子的一种幻想,但战争就是战争。他一边大笑,一边推开那先来者,持刀靠近地上那个人。
“如果你杀了他,”男孩说,“我会叫你后悔的。我以我父亲的头发誓。”
持刀者吃了一惊,不禁回头。小伙子一瞬之前是那样爽朗。吉拉斯嘟哝道:“你最好照他说的办。”
他站了起来,说道:“你得放这人走。我宣布他是我的战利品。他的马仍旧给他;我会给你我杀掉的那人的马,作为补偿。”他们张口结舌听着。但是,他环顾时想道,他们估计他很快就会忘了,过后还是可以杀了此人。“现在就立刻让他上马,打发他上路。吉拉斯,帮帮他们。”
斯科帕斯人失笑。他们推搡那人去到他的马匹前,嘻哈取乐,直到那年轻锐利的声音在他们身后呼喊:“不许那样。”他们鞭打马臀,使马儿摇摇晃晃上了路,跛足的骑手紧抓着马鬃。男孩回转身,额上那条皱纹展平了。他说:“现在,我要找我拿下的人了。”
存活的伤者没有人余留在战场上。斯科帕斯人被女眷抬回了家,马贼们被砍死,多数也是女人干的。现在该料理死者了,她们便扑倒在尸体上,捶打胸脯,抓破脸皮,搓乱披散的头发。她们的悲声浮在半空,仿佛是本地鸟兽的声音,幼狼或鸣雀,或产崽期的山羊。白云在天空航行,宁静地,将幽暗的羽翼送到群山之上,遮黑了遥远的森林顶梢。
男孩想道,这是一个战场,本来就该是这样。敌人的死者四散而挨挤地卧着,遗弃在那里,狼藉不堪,歪歪斜斜。妇女像鸦群般聚拢,掩蔽了倒地的胜利者。摆翼于高空的秃鹫,已经一只只出现。
那红发男子仰面卧着,一膝屈起,年轻的胡须戳向天空。比他年长两代的、铁片连缀的战盔已被拿走,将来会戴在许多人的头上。他没有流太多血。先前,他被长矛刺中后正在倒地时,有一刻男孩感到若不放手就会被一同拽下。但是他又一拔,终于抽出了长矛,差点太迟。
他看着那渐已青紫的苍白面孔,那张大的嘴巴,再次想,这是一个战场,战士必须学会习惯它。他取了当取的人命,要有一件战利品示人。没有匕首,连腰带也没有;山羊皮胸甲已不知去向。战场被女人们速速掠取过了。男孩心中生气,但知道抱怨也无用,反而会让他丢脸。他得有一件战利品。现在什么都不剩了,除非……
“来,小战士。”一个黑发纠结的斯科帕斯青年站在他面前,友善的笑容露出参差的牙齿。他手里有一把屠刀,覆着半干的血。“我来替您砍下那颗头吧。我知道要领。”
在嬉笑的脸与张嘴的脸之间,男孩一时沉吟。那屠刀,被那青年的大手执来轻松,于他却显得沉重。吉拉斯忙道:“现在只有偏远的地方会这样做了,亚历山大。”
“我最好拿上它,”他说,“没有别的东西了。”那青年热切地上前。吉拉斯可以作见证;但对于国王的儿子来说,老风俗更好、更地道。他用拇指试了刃。但男孩发现他已快乐到容不得别人代劳。“不,我必须自己砍下它。”斯科帕斯人都笑起来,佩服地骂着脏话,那屠刀被放进他手中,温热、黏滞、滑腻,一股生肉味。他跪到尸体旁,强迫自己睁着眼睛,对准颈骨固执地进刀,血沫溅在身上,直到那头颅落下。他揪住死者的一把头发(为了不要过后在灵魂的最深处记得,有任何事是他害怕做的),直直站了起来。“吉拉斯,帮我拿猎袋来。”
吉拉斯从鞍布解下了猎袋。男孩扔进那颗头,在袋子上抹干手掌。指缝间仍有血,使他的手指粘连。下山百尺有一条溪流,他会在归途中洗手。他转过身来,向各位主人道别。
“等等!”有人喊道。两三个男人抱着个东西,一边招手一边跑来。“不要让殿下走了。喏,我们这儿有他的另一件战利品。两个,嗯,瞧呀,他杀了两个。”
男孩皱眉。他现在就要走。他只和一人搏斗过。他们是什么意思?
为首的男人喘着气跑上前来。“是真的。地上这一个,”他指着那颈部血肉模糊的躯干说,“是他拿下的第二个人。我们还没有逼近他们时,他就投出长矛拿下了第一个人。我亲眼看见的;那人像中刀的猪一样猛然栽倒,蠕动了一会儿,但是没等到女人来处置就死了。拿着吧,殿下。拿去给您父亲看。”
第二个男人展示那头颅,揪着它的黑头发。浓密的须丛掩藏了断颈。这是在他近身搏击以前,将第一支长矛朝之掷去的男人的头。当时有过一眨眼工夫,他想要杀的是这个人。他已经忘了这想法,心智封闭了它,就像从未浮现一样。鬓发被抽起,令这面孔有了一种扬眉挑挞的傲慢;它已僵化成一个咧嘴的笑容,齿间有缝;皮肤汗毛浓重,一眼半合,只现出眼白。
男孩看着这张面对他的脸,腹中有一种寒意扩开,他感到好大一阵恶心,手掌沁出冷汗。他咽了咽,拼命忍住不呕吐。
“他不是我杀的,”他说,“我没有杀这个人。”
他们三人同时对他担保,描述那尸体,发誓说他没有别的伤口,提议带他去原地看,还把头颅强推到他眼前。初上战场他就取了两条性命!将来可以告诉孙儿了。他们向吉拉斯吁请;殿下战绩过人,也在情理之中;如果他抛下奖品,事后思及就会懊悔的;吉拉斯一定得先替他保存。
“不!”男孩提高声音。“我不想要。我没有见到他死。如果是女人杀的,你们不能把他算作是我的。你们不知道当时怎样。拿走吧。”
他们咂舌服从了,但为他将来的追悔感到遗憾。吉拉斯把头人拉到一旁,附耳私语。他变了脸色,和善地搂住男孩的肩膀,一定要他喝一口酒暖身,才好踏上漫长的归途。男孩安静地与他并行,清亮苍白的面容遥远而柔和,眼底隐约有淡黑的眼圈。温酒落肚,他的皮肤重现血色;他开始微笑,很快便加入了欢声笑语之中。
外面有一种赞叹的嗡语。多好的一个小伙子!人这么勇猛,这么机智,还这么有情有义。不算十分传神的话,他听来却感动。哪有父亲不以这样一个儿子为荣?
“细看马蹄角质层之厚薄。厚则蹄强,薄则蹄弱。亦当确定马蹄前后部俱隆起,不可扁平;马蹄隆起,则蹄楔始终不与地面相触。”
“那本书里有任何一节是你没有熟读成诵的吗?”帕曼尼恩之子菲洛塔斯问道。
“色诺芬谈马的文字,再熟读也不为过。”亚历山大说,“我还想读他谈波斯的那些书。今天你打算买什么吗?”
“今年不买。我哥哥会买一匹。”
“色诺芬说,良蹄当如铙钹作金石之声。那边那马蹄,在我看来就扁阔。我父亲想要一匹新的战马。去年跟伊利里亚人打仗,他有一匹战马死于疆场。”他望了一眼近旁的看台,它如往年一样是为春季马市搭建的;国王尚未到场。
是日晴空灿烂。湖泊与潟湖都起了涟漪,幽波粼粼;掠向远山的白云边缘上蓝光闪现,如剑刃。冬雨令踏平的草皮生翠。整个上午军人们都在买马。将官给自己买,部落首领买下壮实耐劳且在冬季牧养得油光水滑、活力充沛的厚鬃马匹,给组成他们中队的臣属们骑用(在马其顿,封建制与军团制二为一体)。将近中午,这些普通生意便结束了。现在轮到纯种马被牵出,有赛马、巡礼的马匹,还有战马,全都梳刷过,而且装饰精致。
佩拉的马市是一个典礼,盛况不亚于那些祭神的节日。商贩从马匹的产地前来:色萨利、色雷斯、伊庇鲁斯,甚至来自赫勒斯滂海峡的对岸。他们永远宣称,这些马匹曾经与波斯列王的传奇的尼赛亚马混种。
重要的买主这时才陆续到场。亚历山大已经来了大半日了。五六个小伙子跟从他四处逛着,和他、和彼此相处都尚未轻松自如;他们是腓力新近挑选出来的,意在荣耀其父。
马其顿久已没有给甫成年的储君建立王子近卫队了。国王自己从未做过储君。在那之前的继位战争中,好几代王储未届弱冠之龄便被谋杀或罢黜。据记载,上一个拥有正式的伙友团的马其顿王子是佩尔狄卡斯一世,时约五十年前。当年伙友只有一个耄耋之人还健在,他说起边界争战与劫掠牲口来,就像涅斯托尔说故事一样冗长,他也讲得出佩尔狄卡斯的私生子们孙辈都有谁,但近卫队的规例却概已淡忘。
本来伙友应当是与王子年岁相若,而且也通过了成年礼考验的少年。此时王国之内并没有这样的小伙子。爵爷们都热切地推荐自己十六七岁的儿子,其相貌谈吐已俨如成年人。他们辩解,亚历山大现在的朋友大多数甚至年龄更长,还聪明地补上,在一个如此勇敢而早熟的小伙子来说,也是自然的。
腓力风度翩翩地忍受了这些谀辞,尽管当那个因路远而发臭的头颅被放在他面前时,与他目光相遇的那一双眼睛,始终令他无法释怀。在等待和寻求消息的日子里,他明白如果那孩子始终没回来,他就必须杀死奥林匹娅斯,不等她对他下毒手。这些想法叫他心绪难安。埃琵克拉特也辞了馆,告诉他说王子已决定放弃音乐,说时不向他看。腓力送了他许多厚礼,明知会有一个不愉快的故事传遍希腊各地的音乐厅;这些人周游列邦。
最后并没有组成一支正式的王子近卫队。亚历山大对这个陈旧的制度不感兴趣;他早已给自己选出一群少年和成年男子,人人都知道他们是“亚历山大的朋友”。他们自己也常会忘记亚历山大去年夏天才十三。
然而,在马市这天上午,他一直跟国王派定给他的小伙子们相处着。他们的陪伴令他愉快;如果说他把他们待如比他年幼的人,那并非为了出风头或是压制他们,只是因为他从来不作他想。他一直不倦地谈马,他们则勉力跟上话题。他的刀带、他的名声,以及他这样的一个人居然年纪最小的事实,令他们不知所措,态度笨拙。纯种马出场在即,此时他的朋友——托勒密、哈帕劳斯、菲洛塔斯诸人——陆续都来了,他们方觉释然。被晾在一旁以后,他们靠拢起来;头儿不在,于是像一群路遇的狗一样争抢上风。
“我父亲今天不能来了。不值得。他直接从色萨利购进马匹。养马人全都认识他。”
“我很快就需要一匹较大的马儿了。但我父亲说要到明年,等我再长高些之后。”
“亚历山大比你矮一掌,他可是骑男人骑的马。”
“呵,估计那些马是特别训练过的。”
个子最高的男孩道:“他杀过野猪了。你大概认为那野猪也是特别训练过的吧。”
“那是设计好的,向来如此。”父亲最富有的男孩道。他不愁无人为他设计此事。
“不是设计好的!”高个子男孩怒道。其他人互递神色,他红了脸。他正在变声,突发的低吼吓人一跳。“我父亲听说了实情。托勒密瞒着他安排设计,因为他决心很大,而托勒密不希望他把自己弄死。他们清除了树林,只留下一只小的野猪。然后他们早晨带他去时,夜里已经有一只大的自己闯了进来。他们说托勒密脸都吓白了,试图劝他回家。但是他看穿了因由,他说这野猪是神赐给他的,神最是明智,他们不能阻挠他。他们汗流浃背,提心吊胆,知道他体重尚轻,角力是抵不过的,捕网也无法持久地困住那野兽。但是他一下子命中颈部的主脉,没让任何人帮忙。人人都知道是如此。”
“你意思是没人敢拆穿这传说吧。瞧他现在的样子。假如我站在马场上让男人们对我打情骂俏,我父亲不拿鞭子抽我才怪。他跟他们哪个人来往?”
余人有一个搭腔道:“谁也不跟,我哥哥说的。”
“哦,他试过?”
“他朋友试过。亚历山大似乎喜欢他,还亲吻过他一次。但后来当他想厮磨的时候,他却看起来又惊讶又扫兴。他比他的年龄稚嫩,我哥哥说的。”
“你哥哥杀人的时候几岁?”最高的男孩道,“杀野猪的时候呢?”
“那又不一样。我哥哥说他会忽然一下子成熟,对姑娘着迷起来的。他父亲就是那样。”
“啊,但国王喜欢——”
“打住吧,你们这些笨蛋!”他们全都扭头观望;但是成年人都在注意两匹由贩子安排绕场奔跑的马。男孩们停止争论,御前侍卫也开始在看台周围列队,预备国王入场。
“看哪,”某人指着那领队的将官低声道,“他就是保萨尼亚斯。”有人露出心照不宣的神情,有人则是探询之色。“他曾是国王的男宠,在那个死掉的人之前。他是竞争对手。”
“怎么一回事?”
“嘘。这是尽人皆知的。国王甩了他,他愤怒之极。一次饮酒会上他站了起来,把那新宠称为不要脸的贱货,谁肯付钱就跟谁来。众人把他俩拉开了。不过,要么是那男孩子真的爱恋国王,要么是他爱惜羽毛吧,总之他极其伤神,最后要求一个朋友——我想是阿塔罗斯吧——在他死后给国王带信。下一次他们和伊利里亚人交战时,他冲锋到国王前面杀进敌阵,被乱刀砍死了。”
“国王有什么反应?”
“安葬了他。”
“不,我是说对保萨尼亚斯。”
一时间私语纷纭。“没人真的知道是否……”“当然是他干的!”“你这话是可以引祸杀身的。”“反正,他并不同情。”“不,我哥哥说,是阿塔罗斯和那男孩子的朋友们。”
“他们究竟干了什么?”
“有一夜,阿塔罗斯将保萨尼亚斯灌得烂醉。然后他们把他抬到马夫那里,叫他们尽管玩弄他,他跟谁都能来,也不用付钱。好像他们还揍了他一顿吧。翌晨他是在马厩的场院里醒过来的。”
有个人轻吹口哨。他们一齐注视卫队那个将官。他比他的年龄显老,相貌也并不英俊逼人;蓄了胡须。
“他希望处死阿塔罗斯。国王即使有意如此,也当然不可能。想想就知道,这事怎好拿到公民大会上表决!但是保萨尼亚斯是欧瑞斯提斯家族的,必须对他有所表示,于是便给了他一些土地,并任命他做了御前侍卫队的第二侍卫官。”
个子最高的男孩默默听完,说道:“像这样的故事,亚历山大会听说吗?”
“他母亲什么都告诉他,好让他跟国王敌对。”
“但国王在宴会厅里羞辱过他。所以他才要外出杀人。”
“他这样告诉你的?”
“不,他自然不提。我父亲当时在场,他常与国王共进晚餐。我们的土地离得不远。”
“哦,那你跟亚历山大认识?”
“我们只是小时候见过一面。后来他不认得我了,我长大了太多。”
“等着吧,他听说你跟他同年,可要不高兴了。”
“谁说我跟他同年?”
“是你告诉我你们同月出生的。”
“我没说是同一年呀。”
“你说了,刚来那天就说了。”
“那你是说我骗人?啊,是不是?”
“赫菲斯提昂,别犯傻,这不是打架的地方。”
“那就不许说我骗人。”
“你确实像十四岁,”一个劝和的男孩子说,“在练身馆里,我以为你不止。”
“你们知道赫菲斯提昂长得像谁?像亚历山大。不是真的肖似,但可以说像是他的哥哥。”
“听见没,赫菲斯提昂?你母亲与国王交情如何呀?”
他对时间与场合的保护力估计过高了。一瞬之间他已经倒地,嘴唇开裂。在国王入场的张罗与忙碌中,极少人看见这一幕。方才亚历山大一直以眼角余光留意他们,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他们的将官,然而他决意置之不理。他们究竟并不在值班,而且,他对那被推倒的男孩子好感最少。
腓力由近卫队的第一侍卫官随驾,骑行到看台前。保萨尼亚斯敬了礼,退到一旁。男孩们恭敬地站着,有一个吮着嘴唇,有一个吮着指骨。
马市向来不拘礼节,好似一种让男人们自由自在的郊游。腓力一身骑射的服装,向爵爷、侍从、将官和马商们扬了扬马鞭;他登上看台,呼朋唤友,邀他们都上来。他目光落在儿子身上,做了个动作,随即看到他周围的小朝廷,便望到别处去了。亚历山大正与哈帕劳斯谈得起劲,他是个黝黑、活泼而英俊的少年,举止洒脱,颇有魅力。命运的诅咒令他天生一足畸形,他却不以为意,这一点亚历山大向来佩服。
一匹赛马踏步而来,骑手是个年纪幼小、穿条纹宽袍的努比亚男孩。传说国王今年到马市来只是为了物色一匹战马;但在奥林匹亚为他夺冠的那匹赛马,是他付了十三塔仑购得的,那天价已成佳话,因此这马商认为不妨一试。腓力微笑,摇了摇头;憧憬着跟马儿一起被买下,过节能戴金耳坠、吃肉食的努比亚男孩骑马小跑离去,愁容满面。
战马被逐一领入,次序是商贾们整个上午激烈争夺过的,最终以重贿敲定。国王走了下来,查看马匹的口腔和翻转的蹄子,摸摸胫部,听听胸音。马匹或被领退,或留着备选。有一个空闲的间隙,腓力不耐烦地东张西望。壮硕的色萨利马商菲洛尼科斯已烦躁多时,他对自己的听差说:“告诉他们,再不立即把那匹马带来,我就拿他们的肠子做拴马绳。”
“老爷,基托斯说,带是能带来的,不过……”
“我亲手收拾过那只野兽,他是不是也想吃苦头?传我的话给基托斯,假如我做不成这桩生意,他们就连够做一副鞋底的兽皮都没有。”他诚恳恭敬地微笑着接近国王。“陛下,它很快就到了。您会发现我从拉瑞萨写信讲的分毫不差,而且犹有过之。请恕我们延误之罪;我方才得知,有个蠢人让它挣脱了拴绳。它正处于精力最盛的年龄,难逮得很。啊!它过来了。”
他们小心地以步速牵着一匹有块白斑的黑马来了。别的马匹是有人骑坐的,以显露其步伐。这匹马尽管无疑出了汗,但它的呼吸并不像一匹奔跑过的马。当他们将它拉到国王和他的驯马师面前时,它鼻孔怒张,黑眼睛转向一侧;它努力要仰首,不过马夫把马头拉了下来。它的笼头很昂贵,红皮革镶着银饰,但它没有鞍布。那商人在胡须底下凶恶地动着嘴唇。
看台一旁有个压低的声音说:“快看,托勒密。看那一匹。”
“陛下,请看!”菲洛尼科斯极力作出陶醉的语气。“它叫做雷鸣。假如说这集市里出现过与王者相称的坐骑……”
它确实处处都是色诺芬眼中的良驹。以他的眼光先看马足,马蹄的角质层前后皆厚实;它践踏时(正是它此刻的动作,差点踢到了马夫的脚),马蹄发出一种铙钹般的铿锵之声。它腿骨强健而灵活;胸膛宽阔,脖子如色诺芬所言是像斗鸡一样带拱的;鬃毛又长又韧,仿若丝绸,但梳得很差。它的背部结实宽平,脊骨带肉,腰部短阔。身披的黑毛闪闪发亮,一侧打着牛角形的三角印戳,人称“牛头”,是其著名品种的记号。它额上有一块惹眼的白斑,极似那印戳的形状。
“那匹马无可挑剔,”亚历山大敬畏地说,“什么地方都好。”
“它性情暴躁。”托勒密说。
在拴马的那边,马夫基托斯对一个见了他如何与马较劲的共事奴隶说:“这种日子,我总情愿我们的城当初陷落时,我和父亲都一样被割了喉。上回我挨的鞭子还在我背上留着呢,今天他天不黑又会来惩罚我了。”
“那匹马能送人性命。他想干吗,想杀死国王?”
“那匹马没有短处,真的,没有任何短处,只是充满斗志而已。它不听他的话,他就大发雷霆。他喝了酒就像野兽一样,多数时候是拿我们来出气,我们比马匹低贱。千怪万怪,偏就不怪他自己;假如我告诉他这马的脾气改不好了,他非杀了我不可。他只是一个月前从克若伊索斯手上买来的这马,就为了这笔生意。两塔仑的价钱哟。”听的人吹了声口哨。“他想以三塔仑出手。如果他不对马儿那样心狠,本来大有希望。不能不说它耐力真好。我是早被他毁了。”
腓力见这马浮躁不定,便相隔几步绕着它走了一圈。“嗯,我喜欢它的外表。让它跑起来看看。”
菲洛尼科斯向马儿走近几步。它发出像战斗号角一样的嘶鸣,逆着马夫的拽力使劲昂起头,在空中刨动蹄子。那马商骂着,不敢靠近;马夫把马儿驾驭住了。马嘴里流出几滴血,仿佛是那红色笼头的染料脱了色。
亚历山大说道:“看他们套住它头部的那个嚼子。看那些铁刺。”
“似乎连那个都约束不住它,”壮硕的菲洛塔斯闲闲说道,“美并非一切。”
“但它还是昂起了头。”亚历山大已经前移。那些成年人跟随而上,目光越过他的肩膀前视;他勉强高及菲洛塔斯的肩膀。
“陛下,您看到它的斗志了,”菲洛尼科斯热切地告诉国王,“这样一匹马,可以训练它扬蹄扑向敌人。”
“坐骑露出肚子最容易让它送命了。”腓力直率地说。他向随从中那个肤如皮革的罗圈腿男子略一示意。“伊阿宋,你骑上试试?”
那御用驯马官绕到马儿的前面,一边发出欢快的声音使它心安。马儿倒退,蹬地,转了转眼睛。他咂着舌头,沉稳地发话道:“雷鸣,小子,嘿,雷鸣。”一听见自己的名字,它就似乎全身抖动起来,又疑又怒。伊阿宋重新用了嘈音。“把住它的头,直到我上马为止,”他对马夫说,“看来那是一个专人的工作。”他向马匹的一侧走近,预备去抓马鬃的根部;这是上马的唯一方式,除非有长矛可以撑杆一跃。若有鞍布铺着,也只是为了舒适美观,无助于立足。马镫是提供给年迈者的;素有孱弱之名的波斯人也使用它。
最后一刻,他的影子在马儿眼前晃过。它吃惊地跳起,身体一摆猛然蹬蹄,只差几寸便踢到伊阿宋。他退后,从侧面睨视它,皱紧了一只眼睛和嘴角。国王与他对上目光,扬起眉毛。
一直屏息的亚历山大回头望着托勒密,语带忧愁地说:“他不会买这匹马了。”
“谁会买?”托勒密诧异道,“不知它怎会来到马市上。色诺芬也不会买它的。你刚才不是还在援引他的话么,心慌的马不会让你伤及敌人,反而贻害自己。”
“它还心慌?它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马。它是个斗士。看它那些挨鞭子的地方,肚子底下也有,看得到疤痕。如果父王不买它,那人会把它活活剥皮的。他脸上全是这股凶狠劲。”
伊阿宋重试了一次。他尚未靠近,马儿便开始蹬蹄。他望望国王,国王耸了耸肩。
“是它的影子,”亚历山大焦急地对托勒密说,“连自己的影子都令它生疑。伊阿宋该看出来的。”
“他没少看到;他要考虑国王的性命安危。你会骑那样一匹马去打仗吗?”
“嗯,我会的。尤其是打仗。”
菲洛塔斯扬起眉毛,却没有如愿引来托勒密的目光。
“好了,菲洛尼科斯,”腓力说,“如果这是你马厩里的极品,我们就到此为止吧。我还有工作。”
“陛下,请再稍等片刻。它缺少锻炼,所以顽皮;粮食吃得太多了。以它的力量,它能够——”
“我何必花三塔仑来摔断脖颈。”
“陛下呀,我可以特别给您一个最优惠的价钱。”
“我很忙。”腓力道。
菲洛尼科斯的厚嘴唇拉得又长又直,一脸苦相。命悬于那带刺嚼子的马夫,正要牵动马儿折返拴马处。亚历山大用他穿透力很强的高音喊道:“太浪费了!市集上最好的一匹马啊!”
激愤与迫切使他的声音带了傲慢的口气,大家纷纷扭头。腓力讶异地回望。即使在最坏的时候,这男孩也从未在公共场合对他无礼。最好先不管,过后再说。马夫和马儿渐行渐远。
“这是这场子上历年来最好的马,它只不过需要驾驭。”亚历山大走到马场中间。他所有的朋友,包括托勒密,都在他周围谨慎地保持距离。他这样太逾分了。众人一齐瞠目而视。“万中挑一的马,竟然这样抛弃。”
腓力再看了看,判定那男孩并非有意不恭敬。自从有了那两件超前的事迹,他便是一匹过饱的马驹,忘乎所以起来。自己给自己的教训才是最有益的,腓力想。他说:“这儿的伊阿宋,已经驯马二十年了。你呢,菲洛尼科斯,多长时间?”
商人看看那父亲,又看看那儿子。他踩在绷索上。“啊,陛下呀,我自幼就学习驯马了。”
“听见没有,亚历山大?而你觉得自己能胜过人家?”
亚历山大没有向父亲看,却用目光扫了一扫菲洛尼科斯。那商人感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慑,避开眼睛。
“是的,对这匹马,我能胜过。”
“很好,”腓力说,“如果你做到了,它就归你。”
男孩注视马儿,嘴唇张着,眼神热烈。马夫止步牵住马儿,它拧头嘶鸣。
“但如果你做不到呢?”国王干脆地说,“你拿什么来押?”
亚历山大深吸一口气,眼睛没有离开马儿。“如果我驾驭不了它,我会自己把它买下。”
腓力扬起他深色的粗眉毛。“以三塔仑的价钱?”男孩最近才开始领到一个少年的零花钱;三塔仑会是他今年大半年与整个明年的所得。
“是的。”亚历山大说。
“我希望你是认真的。我是如此。”
“我也同样。”他从马儿身上回过神来,才发现人人都在注视他:将官、族长、马夫、商贾;托勒密、哈帕劳斯、菲洛塔斯;那些与他共度了一个上午的少年。其中的高个子赫菲斯提昂,举止潇洒,常引人注目,他站的位置越出了人群。他们俩的眼神一时交接。
亚历山大对腓力微微一笑。“那就是打赌了,父王。它是我的;输家付账。”王室的人中间响起一阵笑声与喝彩,事情转为轻松,他们大感释然。只有腓力从那双眼睛中得悉其意,他知道,那是战场上的微笑;还有一个无足重轻的旁观者也知道。
对命运的幸福转折难以置信的菲洛尼科斯,忙追上那个直奔马儿而去的男孩。他赢不了,所以要保证他不摔断脖子。不能奢望国王会替他打圆场了。
“殿下,你会发现——”
亚历山大回头,说道:“走开。”
“不过,殿下,当你要——”
“走开。去那边下风处,让它看不到你也闻不见你。你做的已经够了。”
菲洛尼科斯看清了这双变淡而圆睁的眼睛。他默默去到吩咐他去的地方。
这时候,亚历山大想起他没有问这匹马何时开始叫雷鸣,是否曾经有别的名字。不难看出,雷鸣对于它意味着暴虐与痛苦。它得有个新名字。他巡行,注意让他的影子始终在身后,看着那纷乱的额毛下的牛角形斑纹。
“牛头。”他不知不觉地转成了马其顿语,真与爱的言说。“布克法罗斯。布克法罗斯。”
马儿竖起耳朵。这声音令它憎恨的人丧失力量,被驱赶而去。现在怎么做?它对人已经完全没了信任。它呼哧呼哧喷气,刨着地面示警。
托勒密说:“国王也许会懊悔引他打赌的。”
“他生来运气好,”菲洛塔斯说,“咱们赌赌如何?”
亚历山大对马夫说:“我自己能来,你不用伺候了。”
“啊,不行,殿下!得先让您上马。殿下,他们会找我算账的。”
“不,它现在是我的了。把马头交给我,但别扯嚼子……我说了,给我。给我。”
他接过缰绳,先只松开一点点。马喷着鼻息,然后转头,嗅他,前蹄躁动地耙着。他一手握缰,另一手抚摸汗湿的马颈;然后转握住笼头,让嚼子不再勒着马嘴。马儿只稍稍向前挣着。他对马夫说:“到那边去,别挡着阳光。”
他推转马头,使它面向春日的骄阳。他们的影子落在身后,不见了。马汗、马的呼吸与皮革的气味,使他浴在它的蒸汽中。“布克法罗斯。”他轻声说。
它向前拖拽,想将他也带去;他收了一点缰绳。它鼻子上有只马蝇;他的手顺着抹下去,直到手指触到柔软的马唇。马儿现在几乎像恳求一样催进,仿佛在说:“快离开这儿吧。”
“好,好,”他说,一边抚摸它的脖子。“时候到了就走,等我的吩咐。我们从容不迫。”
最好脱掉斗篷;他腾出一手解扣针,一边继续说话,让马儿不忘了他在。“记住我们是谁,亚历山大和布克法罗斯。”
斗篷在他身后坠地;他的胳膊滑上马背。它一定有将近十五掌,在希腊马匹中算高大;他惯骑的是十四。它与菲洛塔斯那匹他常谈起的马儿一样高大。那只黑眼睛转向他看。“放松,放松,好吗。等我告诉你的时候。”
他用圈着缰绳的左手抓住鬃毛的拱弧,右手抓住马儿双肩之间的鬃毛底部。他能感到马儿蓄势待发。他带着它跑了几步,获得冲力,随之一跃,右腿跨了过去;他上马了。
马儿感到了背上轻量的负担,结实而真切;那双手不可征服而又仁慈,那意志不可动摇而又坚忍;它懂得这天性,共享这天性,神威赫赫。这是人从未尽得的,但与神永在。
众人起先悄然。他们是懂马的人,绝对不想惊扰这样的一匹马。人人都屏息,等待它故态复萌,料想那男孩一定会被拽走,即使他只是不落马并坚持到令它止步,他们也准备喝彩。但他操纵着马儿;它正等他发令。场上有一阵惊奇的嗡语;然后,当他们看见他前倾,呐喊一声脚踵一踢,当男孩与马儿向沼泽奔驰而去时,众人沸腾了。他们消失于远方,只有一群群惊飞的鸥鹭显露了他们的所在。
他们终于回来时,太阳已在背后,他们的影子清晰地投落在前方。敲着鼓点的马蹄将那个阴影踩到大地中,像雕刻上的法老脚踏着败北之敌。
到了马场,他们减为步速。马儿吁了一口气,抖了抖辔头。亚历山大悠然坐着,姿势是色诺芬所推许的——双腿下垂,大腿紧夹,膝以下放松。他向看台骑去;但有一个人在看台之下站着等候。是他父亲。
他以骑兵的姿势翻身下马——背对马匹跨过它的颈部——被认为是打仗时最好的姿势,假如马匹允许如此的话。这马儿逐渐想起了受虐之前学会的东西。腓力张开臂膀,把亚历山大搂进怀里。“父王,我们要小心不要扯动它的嘴,那儿受伤了。”
腓力拍着他的背。他在哭,连盲眼也流着真泪。“我的孩儿!”他哽咽地说。他粗硬的胡须也湿湿的。“好样的,我的孩儿,我的孩儿。”
亚历山大回吻了他。他感到任何事都无法抹去这一瞬。“谢谢您,父王。谢谢您送我的马儿。我会叫它牛首骏。”
马儿猛然跳了一下。菲洛尼科斯正在走来,喜气洋洋,满口谀辞。亚历山大回顾,以头示意,菲洛尼科斯退回去了。买主永远是对的。
大家纷纷涌上前来。“父王,您可以叫他们别靠近吗?它还忍受不了人群。我得要自己来给它按摩,不然它会着凉的。”
他去照料马儿,让最好的一个马夫跟随服侍,以便下次马儿能认得他。众人依然在马场上。当他步出马厩的场院时,驰骋与工作使他仍旧脸面潮红,头发纷乱,身上一股马臊。周围很安静,只有一个人在踯躅,是那个用眼睛祝愿过他胜利的高小伙——赫菲斯提昂。他微微一笑以示默契。那少年也以微笑回答,犹豫了一下,然后走上前来。两人一时沉默。
“想不想看看它?”
“嗯,亚历山大……似乎它是认识你的,我有这种感觉,像个征兆一样。它叫什么名字?”
“我叫它牛首骏。”他们以希腊语交谈。
“比雷鸣好。它讨厌那名字。”
“你们家离这儿不远,是吧?”
“不远。我可以指给你看。你从这边可以望见。不是那里的第一座山,是第二座,那个的后面。”
“你到宫里来过,我记得你。有一回你帮我修理过一条肩带,不,是个箭囊。后来你父亲把你拽走了。”
“那时我不知道你是谁。”
“你也指给我看过那些山冈,我当时就记住了。而且你是狮月出生的,和我同年。”
“是的。”
“你比我高半个头。但你父亲就高,对吧?”
“他是高,我的叔伯们也高。”
“色诺芬说马驹一生下来,就可以从腿的长度看出将来高不高。我们成年以后你还是会比我高。”
赫菲斯提昂注视这双自信而坦然的眼睛,想起他父亲说过,假使那铁面教师没有让国王的年幼儿子锻炼过度而进食不足,他本来有较大机会飙长的。本应有人保护他,本应有某个朋友来补救的。“但你仍会是那个能驾驭布克法罗斯的人。”
“来看看它吧。先不要靠得太近。看它的样子,这一阵子马夫刷洗它时我都得过来。”
他发现他说着说着成了马其顿语。他们相视微笑。
两人谈了好些时候,他才想起他本要从马厩直接过去,将消息带给他母亲的。他平生第一次完全把她忘了。
数日后,他向赫拉克勒斯行了一场祭礼。
以这位英雄的慷慨,给他的奉献应当比一头山羊或公绵羊更贵重。
奥林匹娅斯是赞同的。如果她儿子不惜给赫拉克勒斯最好的,她也不会吝惜将最好的给儿子。她写信给她所有的友人和伊庇鲁斯的亲属,叙说腓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如何屡次尝试攀上马背,而每次都很不光彩地被甩下来;它野蛮如狮,但是她儿子驯服了它。她拆开从雅典送来的又一个大包裹,邀他选料子做一件新的礼服。他挑了素朴的白色细羊毛,她说对于这样一个隆重日子太平实了,他答说成年男子这样穿衣是得体的。
他用金杯盛了祭品,带到花园中的赫拉克勒斯小祠去。这是个宫廷仪式,他父母都在。
他先以合宜的方式向英雄呼告,唱了他的赞辞和名号,然后感谢了他送给人类的礼物,最后说道:“请和从前一样地对待我;照我祈愿的那样,赐我今后的事业以护佑。”
他倾侧杯子。一缕晶莹的熏香,像粒粒琥珀,在阳光中耀目地流淌,落在赤红的木炭上。甜味的蓝烟袅袅升向天堂。
众人同声祈福,只有列奥尼达斯紧抿嘴唇。他到场,是因为觉得这是他的义务。他很快就要走了,会有别人来接他的班。虽然小伙子还不知道此事,他的好兴致仍叫他反感。那阿拉伯香料从高脚杯中源源流出,一定花掉了好几十个德拉克马。他一向训练他节俭,劝诫他凡事毋奢滥,到头来——!
在一片喜悦的祝颂中,他尖刻地说:“亚历山大,在你成为物产来源地的主人之前,决不该这样浪费贵重之物。”
亚历山大从祭坛转身,手持空杯。他看列奥尼达斯的眼神先是惊讶警惕,而后肃穆专注。他终于说:“是的,我会记住。”
当他步下神祠的台阶,他遇见等候中的赫菲斯提昂,眼神相触——他也懂得征兆的本质。事后他们不必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