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焚书坑儒 焚诗书焚不尽思想 坑术士坑不完怨恨

秦始皇通过“焚书”和“坑儒”这两件大事,在极短时间内迅速统一了思想、控制了舆论,造就了包括思想在内的大一统的历史格局。但是,“焚书坑儒”一直被作为秦始皇残酷暴戾的凿凿证据,被后世天下文人唾骂了两千余年,以至于今天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有人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越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食肉寝皮、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造成的后果的角度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为道德、情感所绑架。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后果是什么呢?

第一,焚书的后果。

一是开了愚民统治先河。

秦始皇焚书的恶果不仅仅在于他烧毁了大量先秦典籍,更重要的在于秦始皇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头——用暴力推行愚民统治和控制舆论。对于秦始皇来说,这是他实行个人独裁统治的必然,但是,对于整个封建社会而言,用暴力对天下百姓进行愚民统治是一个可怕的开端。

二是焚书令不能解决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

焚书令的导火索只是朝堂之上有关分封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一场争辩。分封诸侯的危害在未来,实行郡县制的危机在当前。分封诸侯到了若干代之后会出现诸侯之间因血缘关系疏远而相互杀夺的恶果;实行郡县制的危机在于,一旦出现暴乱就会出现无人勤王的严重局面。所以,分封制与郡县制二者各有利弊。秦始皇当年统一天下之始就曾因立封国还是设郡县发生过争论,但是,因为秦始皇立场鲜明地支持主张郡县制的李斯,所以,全国推行了郡县制。可是,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并没有因为全国已经普遍实行了郡县制而宣告结束,以淳于越为代表的儒生仍然坚持分封制,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实行分封制才能巩固政权。

淳于越是秦始皇时代坚持政治主张、保持政治底线的秦朝博士的代表。这些坚持自己政治主张的博士们没有因为秦始皇主张郡县制而屈服,他们坚持己见,坚信分封制是保证秦王朝长治久安的正确制度。

秦始皇对博士相当重视,在朝廷设博士七十人,这在中国历朝历代中都是博士人数最多的。但是,秦始皇建立“一人”政权,实行皇帝制度,他虽然广蓄博士,却不能听从博士们的意见。一旦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发生冲突,如分封制与郡县制,秦始皇就不会从谏如流了。

秦始皇不采纳博士们的意见也不是大事。问题出在秦始皇不听从博士们的意见,却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下达了焚书令。秦始皇没有处罚淳于越,这是他的明智;但是,秦始皇妄图用焚书的办法杜绝博士的意见,杜绝天下人对政治的评议,却是最愚蠢的办法。

三是中国历史上大多数士人都反对焚书。

我们不妨看两首古诗,看看古人是怎么看待秦始皇的焚书令的。唐人章碣写有《焚书坑》一诗: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彭定求等编《全唐诗》,中华书局1999年版)

此诗首句的“竹帛”代指书,秦代的书都写在竹简、木牍之上,所以“竹帛”就代表了书。“烟销”,指书已被焚。“帝业虚”,指焚书的结果并不像秦始皇所想象的那样能够愚民,反而使大秦王朝的帝业受到极大伤害。


第二句中“关河”,指江山。“空锁”,指白锁。“祖龙”,指秦始皇。全句说秦始皇千方百计地防范天下的读书人,结果只蒙蔽了他一个人,使他误以为焚书可以愚弄天下百姓,其实,一点作用都没有起到。

第三句“坑灰未冷”,指焚书不久。秦始皇于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下达焚书令,三年之后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去,四年之后秦末大起义爆发。“山东乱”,指天下大乱。

第四句“刘项”,指刘邦、项羽。“原来不读书”,讽刺秦始皇的愚民政策失败。

全诗讥讽秦始皇焚书杜绝言论,大搞愚民政策,企图让秦朝基业万世永存,但是,没有想到最终推翻秦朝的刘邦、项羽根本就不读书,焚书对他俩完全不起作用。焚书,搞文化专制,最终秦朝却被不读书的起义者所推翻。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还有一首无名氏写的《焚书坑》诗:

焚书只是要人愚,人未愚时国已墟;

惟有一人愚不得,又从黄石授兵书。

(陆容《菽园杂记》卷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

秦始皇焚书本来是要实行愚民政策,结果人未愚而国已灭。因为秦始皇禁锢整个天下的人不读书,却挡不住“一人”不愚,这个人就是刘邦手下最有名的谋士张良。张良从黄石公那里读了兵书,知道如何用兵天下。仅此“一人”足以置秦王朝于死地。

从后人的两首焚书诗来看,秦始皇的焚书丝毫没有阻挡秦帝国的灭亡,只留下了一个两千多年来为人讥笑的话柄,一个引人深思的历史教训:愚民不能巩固统治。

第二,“坑儒”之说不准确。

“坑儒”在司马迁的《史记·儒林列传》中被称作“坑术士”(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史记·儒林列传》)。这里的“术士”是指儒生之中主张阴阳五行的一批人。

东汉王符的《潜夫论·贤难》也称:“此亡秦之所以诛偶语而坑术士也。”王符把“焚书”称为“诛偶语”,把“坑儒”称为“坑术士”。

“术士”是方术之士,“儒生”是儒家士人,这两个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术士”也读儒家经典,但是,“术士”更多是精通方术。卢生、侯生都是为秦始皇寻求仙药的方术之士,并不是纯儒。

所以,从这层意义上来讲,“坑儒”的叫法并不准确。

班固的《汉书·郊祀志》载:“始皇封禅之后十二年而秦亡。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灭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叛之。”

班固说的“文学”是指“文章学术”,基本上相当于“儒生”,但是,班固仍未用“焚书坑儒”之说。

《汉书·儒林传》言:“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

可见,汉代的多数学者均认为,秦始皇坑杀的是术士,而不是儒生。应当说,这是一个比较客观的说法。

出现于魏晋时期的伪《古文尚书》中的《孔安国序》正式使用了“焚书坑儒”一词:“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

南北朝时期刘宋时代范晔的《后汉书·陈蕃传》又一次用了“坑儒”之说:“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


另外,侯生与卢生议论秦始皇时,特意说明当时咸阳“候星气者至三百人”,可见京城咸阳的术士之多。

第三,“坑儒”新说不可信。

我们讲的秦始皇坑术士是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最原始也是最可靠的依据。但是,关于坑儒之事还有一说。据东汉卫宏记载,秦始皇将古文字改为小篆和秦隶,担心天下读书人不服从。于是,召集天下的读书人到京城,先封为郎(侍从),再秘密派人在骊山有温泉的地方种瓜。由于地下温暖,冬天长出了瓜,秦代没有塑料大棚,当时可是一大奇闻。秦始皇于是借机下诏令天下博士讨论冬天长瓜一事,博士们议论纷纷,争执不下,秦始皇趁机派博士们前往骊山实地考察。当博士们在骊山山谷的一块瓜地实地考察之时,秦始皇暗令从山上往谷中填土,七百多位博士全部被活埋于骊山山谷之中(秦改古文以为篆隶,国人多诽谤。秦患天下不从,而召诸生至者皆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令冬月种瓜于骊山硎谷之中温处,瓜实,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天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生方相论难,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终命也。陈师凯《书蔡氏传旁通》,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后来,唐人颜师古为《汉书》作注,唐人张守节为《史记》作注(《史记正义》),唐人章怀太子李贤为《后汉书》作注,唐人李善为《文选》作注,都不约而同地引用了卫宏的说法。可见,东汉卫宏的“坑儒”新说在唐代极为盛行。

两种“坑儒”说差别很大。《史记》记载的坑儒是因方士欺骗秦始皇,引发秦始皇大怒而捕杀术士。卫宏新说则是秦始皇担心统一文字引发读书人的不满,所以,设计将天下读书人骗至京城并杀死。两说的起因不同,实行坑杀的心理状态也不同。本为事实的原说在唐代反为卫宏的新说所代替,并且广为流传。这说明唐代之后,秦始皇的坑术士遭到了空前的社会批判。

可见,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一事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为什么呢?汉代儒生的过秦思潮,经学家对典籍被毁的愤怒,都是原因。

在所有古代文字记载中,汉代的王充在他的《论衡·语增》中最早而真实地记录了秦始皇焚书坑儒一事:

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传增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尽坑之,此非其实,而又增之。(黄晖《论衡校释》第七卷,中华书局1990年版)

王充的这一记载,表明了两个观点:第一,秦始皇最初坑杀的是妖言惑众的诸生,而非具体到儒士;第二,增加了坑杀的人数。这两点是“焚书坑儒”一事被夸饰与扩大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