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过自有后人评
前文有句:周公有卦辞:否极泰来!
魏王曹操难道因汉中这小“否”而从此大“泰”?
老孙对那时的曹操断言:至少表面看是如此。
论当前的魏国内外形势,那是一派大好,不是小好,甚至可以看到,将来会越来越好。
国内已经一片和谐,主旋律空前强劲,东汉残渣余孽已被许都那“春天里的一把火”烧得灰飞烟灭,邺城的左、右派站队,大浪淘沙般筛剩下了真金:几个老实的在家补习魏语的乖孩子!现在是大魏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孙权的倒戈、称臣、斩关羽,已经把江东与西蜀置于不共戴天,可以肯定:孙刘两家即将两虎相斗,曹操现在处于卞庄的位置,就等着这两虎一死一伤的时刻。也可以说眼下的曹操就是那位老道狡猾的渔翁,正在树荫里得意的看着小溪边蚌鷸相争。
但命运这东西最爱与人们开玩笑,表面上的“泰”,历来伴随着隐藏着的“否”;经典成语就是“物极必反”,恰当的形容就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实质上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不过何时送客却不是酒鬼们自己说了算的事,是威力无边、变幻莫测的客观规律在主沉浮!
这是建安二十五年的正月,洛阳,曹操出生于斯,成长于斯,出道于斯,发迹于斯!戎马三十余载,杀遍大河上下,奔波于五湖三江,驰骋于西陲北疆,东海之滨,长江之畔,无不留下曹操战马的蹄印。
六十六年,曹操在外转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他人生的起点!那一串清晰的脚印里,回响着曹操一串冠绝古今的绝唱:“度关山”罢“观沧海”;“气出唱”响“对酒歌”!
这就是一路行程:薤露行、蒿里行、塘上行、秋胡行、善哉行、苦寒行、短歌行、步出夏门行、却东西门行,“谣俗词”唱“龟虽寿”,“陌上桑”吻“土不同”。一路行来,记就数十万言兵书,一路行来,留下十余长卷雄文。
洛阳,曹操的襁褓;洛阳,曹操的摇篮。洛阳,曹操的学校;洛阳,曹操的舞台!
好似冥冥之中有股莫明的力量,把曹操拉回了故乡的怀抱,莫非这就是曹操人生的鸟巢?不,应该是人生的驿站,生命现象本来就是时空隧道中的一处暂短的驿站!短到如一道流星划过夜空……
洛阳的曹操不限于感觉了,他清楚的看到了最近的将来,他即将告别这个令他留恋的世界,头风顽疾已经把疼痛蔓延全身,这时候他是否后悔?随意夺去那个唯一能帮他留在世界上的人——华佗的生命,其实正是他在熄灭自己的希望!
不过,从曹操的《遗令》中,看不到曹操有哪怕一丝懊悔,看来曹操已经认命了,开始准备他不归旅途的行装。
“我夜半醒来,自觉不佳,忍到天亮,一碗热粥全变成了虚汗,现在是我服用的当归汤在支撑着我嘱咐你们:
“我以往在军中持法没出过大错,至于由于小忿怒而导致的大过失,不应该是你们所效法的地方。
“现在天下尚未安定,我的丧礼不得遵照古制;我有头疼病,自当给我著帻,我死后,提醒给我换寿服的人不要忘了。
“百官该当临殿守灵者,逢十五释放一下自己的情绪就可以了,葬毕即可除去丧服;率领士兵屯戍边关紧要的将领,皆不得离开职守屯部。
“我死后装敛要穿平常的衣服,葬在邺城之西冈上即可,与西门豹祠不要离得太远,不要随葬金玉珍宝。
“我的婢妾与歌伎人以往皆勤苦劳累,我去后使她们住在铜雀台,要善待她们。
“该对我所爱的女人们说句话了:你们可在我平常所居的台堂上安张六尺大床,铺盖帷帐要一如我平日,早上要摆上果脯、糯糕之类的供品;每月初、十五,要从早至午向帐中歌舞奏乐;你们要时时登铜雀台,向西眺望我的陵墓田园。
“我余下的熏香可分给你们诸夫人,不用你们祭奠。你们居家诸舍中如缺了什么,可学作鞋靴卖了添置。
“我历任官职所得绶带,都要保存稳妥;我余下的衣裳,可另外收藏,不能收藏的,你们兄弟就分了吧。”
据说人将归去时心神一片空明,突然意识到:自己今后将必须以第三方旁观者的身份面对这个世界了,之后亲人也好,仇敌也罢,都将与自己无关了,那境界也就陡然高了许多,为什么常说有世外高人?正是因为高人们身处世外,所以才变成了人们眼中的高人,假如让高人们挣扎在俗世中混饭吃,估计大多也就沦为矮人了。
而将回归出生处的人们,是铁定从此居身世外了,所以矮子也会突然增高成巨人的。
至于古时候的人们能肯定自己死后会有知觉吗?说不准,俗话说急病乱求医,神灵鬼魂之类的玩意这时成了绝对唯一的期盼,还能不试着相信这唯一的一次?别说科学知识极度贫乏的古代,就是现代,这种现象大概也占人类的多数。这是所有宗教信仰的看家大法,终极大道。
不过既然曹操自知必去,遗嘱中的政治安排却近乎是零,国家工作占的比重也极少,大段不放心的是自己的丧礼葬处,再就是担忧陪伴他多年的女人们,看来魏王临行时境界升华了不少:明白了丰功伟绩都是后人的评词素材;高官显位不过是昙花一现;盖世武功,绝世文采,不过是风花雪月一时于水中榭阁。
魏王对众夫人有情难舍,却知体恤大家辛苦,嘱托不必依时拜祭,并且担心太子不孝小娘,临危不忘教给夫人们一项糊口营生。是啊,凡是活人莫不穿鞋走路,易损难做,不愁长期销路;刘备他娘也是靠此手段养出了一个大汉左将军、益州牧,你们大家都去干同样生意,今后咱从数量上压过这大耳朵!
对待婢妾与歌伎就有些不地道了,让一大群青春寡妇寂寞的围在一张空床周围,还要按时歌舞,娱乐死人,的确心肠太狠了!不过也可能魏王判断自己会死后有灵,特别宠爱这些花季少女也说不定,那样当然还能继续亲近,鬼人同乐。
可是假如这是魏王的心思,那魏王又对夫人们过于冷淡了,难道说当真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偷不如捞不到手的伴舞小姐?
也可能是魏王担心婢妾、歌伎下岗待业断收入,那点低保费还是免不了饥寒交迫,这是因人设岗照顾大家有饭碗;也可能是魏王深谋远虑做两手准备:不管将来灵魂何在,咱都有备无患!
不管魏王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了,总得说来现在的曹操尊重的是生命,挂念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这比他屠城杀人抵军粮时可爱多了!
鲁迅先生认为曹操“至少一个英雄”,易中天教授断言曹操是个“可爱的奸雄”,“而且,是一个有几分可爱也有几分奸诈的英雄。”老孙说句公道话:唯有面临西归的曹操确实可爱,因为这时的曹操已经绝对不再英雄也不再奸诈。
当然,各人的看法允许有不同,例如:那些处于围城待屠中的人们,估计不会觉得曹操可爱,更不会认为曹操是英雄。
曹操是如何想的已经不重要了,遗令刚颁不久,一代奇才曹操头风恶疾再次发作,这次曹操没有能捱过去,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公元220年),曹操病逝于洛阳!对,魏王现在是皇帝级别,应该称:魏王崩于洛阳。
常言说,盖棺定论。那时的人们正在给曹操盖棺,现在的人们却未曾给曹操定论!曹操得罪哪路神仙了?
这定论老孙敢做!为曹哥码了近一年的字,不找他索点润笔银子,还能不让给曹操侃两句悼词?
小时候趴在奶奶怀里听拉呱,当时的小子金山就明白了两个词:好人、坏人。
大了后才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不好不坏的人,而且占绝大多数;并且好人有时也办坏事,坏人有时也办好事。
曹操属于最后这类人。
大自然用多少巧合才造出一个生命来?拿生命不当回事的人,都会被同类贴上坏人的标签!
但曹操是个有绝大本事的坏人,本事越大,破坏的能量就越惊人。
曹操是位全身沾满了无辜者鲜血的旷世奇才,文功武略,冠绝古今天下,尤其老年,昏荒无度之时,偏又智慧不减,内斗犀利,外战威风,说他是个神经质的杀人狂也不为过。
这是位嗜好吸食无辜者鲜血的旷世枭雄!
也是个关键时刻的懦夫:没敢大方的抢过那顶皇冠来戴在自己的头上!如果是那样,就绝对早就被宣传成一个旷古英雄!因为史书上肯定会这样记载的:千古英主曹孟德!开创了魏武盛世!
老爸魏王曹操没敢做的事,儿子魏王曹丕好像极为勉强的去做了,当年十月二十九日,曹丕在皇帝刘协的再三劝说下,为难的接过了这顶推辞了三次都没有推掉的皇冠,高兴的戴在了自己头上。
至此,一个四百二十六年之辉煌与屈辱并存的梦幻成为了过去,永远载入了人类的历史,因为一个王朝而诞生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大汉王朝寿终正寝!一霎时:天不下雨,天不刮风,天上有太阳!
自古说天无二日,地无二主,现在红太阳照边疆,四海能一举升平否?
二代领导的威望毕竟难比一代,对国内外形势也没有起啥震动性的绝大影响,反而给刘备做了个称帝榜样,刘备也在群臣的耐心劝说下总算当上了皇帝;江东孙权勉强忍了几年——毕竟已经向魏称臣——但最后还是称帝于江南。中国历史的天空一下出现了三个太阳!名副其实的三国时代才算开始了。
死后的曹操也跟着沾了大便宜,终于圆了皇帝梦,从这时魏王曹操才被追尊为太祖武皇帝。太祖称谓流传到今天,大家都知道:太祖就是那个生前虽没皇帝招牌,但比皇帝脸皮还厚、心肠还狠、权力还大、比皇帝还皇帝的太祖武皇帝。
要是曹操活着当了太祖呢?老百姓还会骂他吗?那就不好说了,多少个开国皇帝都类似于曹操,也是不知被百姓们在心里操了多少遍娘!
有首电视剧插曲歌词挺形象: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百姓心中的曹操就是真实的曹操,鲜活而永远不死!
这不,又是一个五月十三,窗外又沥淅起了温馨的小雨,一阵稚嫩的童声飘过,村头的儿歌还是老词:“五月十三,不用看天,关老爷磨刀,要杀曹操,曹操变鬼,要喝凉水……”
一年一度五月十三,老天爷都会给关老爷的磨刀石添水,百姓们也会向从前一样去跟着助威,这个不知名称的节日将年复一年的过下去,兴许要过上一万年……
曹操同志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散曲一支,结束全书:
撕一把泥儿烂的狗肉,灌上碗烧酒,香辣溢满喉。喊一嗓陈年的古曲儿,甩几把水袖,生旦净末丑。
演了一通三国,话了几句曹刘,趁醉疯一回,借酒狂个够。伙计们,贼着点儿眼神,管着点儿舌头,少操点儿闲心,把酒味儿品透,别叫那古人笑咱傻冒头。
咱唱的是戏里春秋,演的是茅坑里的石头!硬是假硬,臭是假臭,只剩下眼珠子滴溜溜的真风流,把古今的韵事炖她个烂透。
不想当专家,不愿做教授,但求个活得明白,多乐少愁。
千斑血泪王侯事,万种风情草木秋。一年一度春常到,四季轮回水照流。
青天黑土一统业,比不上今天手里的热馒头!黄齿白首有啥求?无非是明年能有个好年头。
小民重于天下,人命大过风流,没有了万千生灵,还用这什么地球!
(全书完)
子金山歇笔于两○○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