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最后一抹天光黯淡下去,夜色坠下,落地窗明净的玻璃映出包厢内点点璀璨的灯影。

以及,各自端坐在餐桌一侧的两道身影。

沈叶霓双手叠放在膝上,悄悄地挺直脊背。

如果对方只是一个陌生人,她反倒不会感到拘谨,话题可以随意聊,偏偏他是长辈,位高权重,是现在整个盛氏高高在上的掌权人。

能在北城的上流圈里如鱼得水,必定城府深沉,他的手腕绝不会像面上这么温和斯文。

就连盛墨南,平时再怎么狂妄,在他面前也是轻易不敢放肆的。

沈叶霓在心里思忖着该如何与这位小叔叔交流。

这时,盛书洲先开口了:“昨晚忘了跟你说一声恭喜。”

嗓音很清润。

沈叶霓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画展顺利开幕的事。

她微微一笑:“谢谢。”

盛书洲:“怎么没有邀请我?”

沈叶霓显然没料到他会这样问,一时哑然。

她确实没有给他发画展开幕式的邀请函,当时拟邀请人名单时,她甚至没有考虑过他。

她不是什么名家,不过一个小小画展,或许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没想到,今天会这样面对面坐在这里,一起共度晚餐。

“对不起,我的不是。”沈叶霓干巴巴地解释,“主要是怕您忙,所以不敢打扰。”

她眨了眨眼睛,眼波如水,顺势邀请他:“小叔叔,您要是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光临我的画展,指导一二,我一定会受益匪浅。”

盛书洲看着她,唇边含着一抹淡笑,“是吗。”

沈叶霓:“展览时间有半个月,您什么时候有空?”

她其实只是客套一句,盛书洲未必对她的画感兴趣,他要是真的答应去看展,她反而会惶恐,怕自己的作品稚嫩,不能入他的眼。

盛书洲微微沉吟:“再说。”

果然如此。

沈叶霓松了一口气。

盛书洲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正好侍应生来上菜。

两人之间的氛围因此松弛下来,用餐时,他亲手为她布菜,沈叶霓有些受宠若惊。

他谈吐不俗,举止文雅,从头到尾非常绅士。

沈叶霓感觉,盛书洲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不好相处。

她心想,小叔叔大概是真的把她当成一家人了。

餐尾,上了一道黑松露蘑菇汤。

喝汤时,沈叶霓为了方便,将一侧头发撩到身后,不经意地露出了颈侧的一抹红痕。

她肤色白皙,便衬得那抹红痕格外明显。

也格外暧昧。

像是被染指过。

沈叶霓低头喝汤,突然敏锐地察觉到一道视线。

她抬眸,发现对面的男人正盯着她看,镜片后的眸色有些沉郁。

她不由愣了一下。

“小叔叔,怎么了?”

盛书洲的目光依然停留在她身上,只是眸色微敛。

他直直地看着她,薄唇一动:“霓霓。”

乍然从他口中听到这么亲昵的称呼,沈叶霓明艳的脸上怔色一滑而过。

不过他这么叫她也很正常。

如果他叫她“沈小姐”,反倒太过生疏。

沈叶霓应了一声,看着他,等待他的下文。

盛书洲上身向后靠了靠,指尖缓缓地摩挲着袖扣,半晌,才淡声开口:“你和墨南的感情很好?”

似乎是长辈关心小辈的语气。

沈叶霓微微一顿,她和盛墨南订婚,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这些日子相处以来,也没有培养出多少感情。

她不喜欢盛墨南,只希望借盛家之力,把沈家拉起来。

但坐在对面的男人姓盛,是盛墨南的小叔叔,她自然不能说实话,只是点点头,脸上露出两分恰到好处的甜蜜和娇羞。

“嗯,我们感情很好。”

“是吗。”盛书洲轻轻地笑了笑,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他平静地说:“那就好。”

两人用餐的时间并不长,这一顿饭结束时,才刚过八点。

起身时,沈叶霓不敢和盛书洲并肩而行,下意识落后他半步。

盛书洲并未多言,两人一起坐电梯下楼。

电梯里,两人之间相隔不到半臂,沈叶霓闻到他身上清冽的木质调香。

淡淡的,又很沉稳,像在大雪洗涤过的北国之夜,万籁俱寂,壁炉里干燥的雪松枝燃烧过后弥漫的香气。

盛书洲扶了一下金丝边眼镜,侧眸看她,温声问:“晚餐还愉快吗?”

沈叶霓眼睫轻轻一眨:“跟您共度晚餐,非常愉快。”

不知道是礼貌还是真心。

盛书洲唇角无声地勾了勾,没有再说什么。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两人走出电梯。

会所大厅前,泊车员已经把一辆白色的宾利欧陆GT开过来,停稳在两人面前。

英系车的车身线条流畅优雅,钻石切割的车前大灯璀璨奢华,车牌是高调的连号,足见车主非富即贵。

盛书洲今晚自己开车,没有饮酒,主动上前打开副驾的车门,一只大手护在车顶,让沈叶霓上车。

若是周秘书此时在场,一定要感叹,能得到这份待遇的,恐怕只有沈叶霓一人。

“谢谢。”沈叶霓敛了敛黑色的裙身,优雅地坐上车。

盛书洲从车头前绕过,坐上主驾,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是直接送你回家?”

“嗯。”沈叶霓顿了一下,怕他不知道自己的住处,又补充说,“不是沈宅,我住在天鹅湾。”

“好。”

盛书洲没有问她为什么不在沈家住,启动车子,欧陆在夜色下离开会所,朝天鹅湾的方向驶去。

二十分钟后,车子停在天鹅湾。

沈叶霓解开安全带,转眸看盛书洲,桃花眼中流转着盈盈笑意:“小叔叔,谢谢您的晚餐,也谢谢您送我回来。”

盛书洲:“不必客气。”

沈叶霓:“那我下车了,您回去开车慢点,注意安全。”

车内光线昏暗,盛书洲看着她,没有做声。

沈叶霓没有等到他的回应,有些尴尬,便转身去开车门,手刚挨到车门把手,盛书洲却突然叫住她。

“霓霓。”

沈叶霓:“小叔叔,您还有事?”

盛书洲打开自己的手机递到她面前,唇边含笑:“加个微信,方便以后联系。”

沈叶霓回到家,刚打开门,一阵十分动感的音乐就钻进她的耳朵里。

走进客厅,不出所料,余笙正在电视机前跳操,身上灰色的运动背心汗湿了一大片。

沈叶霓皱眉。

病才刚好,身体正虚着,就开始这样折腾。

余笙回头看到她,兴奋地朝她招招手,“霓霓,你回来了,快来,我们一起跳。”

沈叶霓走过去,没有加入她,而是直接关掉了电视。

“你不要命了?”

余笙不以为然,一边用毛巾擦汗,一边说:“生命在于运动嘛。”

沈叶霓哼了一声,撇下她:“那你跳吧,我不管你了。”

走到沙发那边,沉着脸坐下。

余笙见她似乎是生气了,连忙跟过去哄着:“好啦,知道你是关心我,我不跳了。”

沈叶霓这才捏了捏对方的脸,起身去倒了一杯温水过来,递给她:“多喝热水。”

余笙笑着接过:“你对我最好。”

她一口气喝了大半杯,八卦地问:“霓霓,今晚和你的小叔叔一起吃饭,感觉怎么样?”

沈叶霓:“吃个饭而已,能怎么样?”

她随意地把头发抓起来,用一个钻石抓夹夹住,准备去洗澡。

余笙突然像发现了什么,惊叫起来:“霓霓,盛墨南今晚给你种小草莓了?”

沈叶霓懵:“什么小草莓?”

余笙凑近看她脖子上的那抹红痕,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这里,不是被盛墨南啃的吗?”

“怎么可能。”沈叶霓立刻起身去照镜子,果然看到脖子上的红痕。

别说,确实很像吻痕。

沈叶霓并不在意:“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蚊虫叮咬的吧。”

之前有点痒,还挠过两下。

余笙:“真的不是盛墨南弄的?还以为他送你回来时,你们难舍难分……”

“想什么呢。”沈叶霓打断她,“盛墨南因为工作的事,吃饭中途就先走了,留下我在那面对小叔叔,还以为会很不自在,结果也还好。”

盛书洲跟她想象中有点不一样。

“啊?”余笙眨了眨眼睛,“那岂不是变成了你和盛书洲的约会?”

沈叶霓马上打了闺蜜一下:“约什么会,你清醒一点,他现在是我小叔叔。”

余笙想说什么欲言又止,突然话锋一转:

“对了,霓霓,你看微博没有?大画家,你火了。”

沈叶霓眉梢微微一挑:“火了?”

她有个微博账号,叫“画画的霓霓”,平时喜欢在上面发自己的画,粉丝数区区几千。

“你在画展开幕式上的发言视频被传上网了,转发量惊人,这样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小姐姐谁不爱?自己家世优越,未婚夫又是顶级豪门,简直妥妥的人生赢家,甚至还有人磕你跟盛墨南的CP,给你们俩取了个CP名,叫什么‘呢喃’夫妇。”

余笙在网上冲浪,把微博上关于沈叶霓的信息简略概括了一下。

沈叶霓:“……”

呢喃夫妇。

什么破CP名,难听死了。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打开微博,一眼就看到私信爆了。

粉丝数也破万了。

沈叶霓打开私信看了看。

有赞美,也有诋毁,还有一些不堪入目的骚扰信息。

乱七八糟的。

更离谱的是,有人竟然跟她借钱,开口就是几万,认为她这么有钱,几万块对她来说根本不算是钱。

沈叶霓无语了一阵,把私信关闭。

突然暴涨的热度,又有多少是真正因为欣赏她的画呢?大多是因为她的美貌,以及她的家世罢了。

沈叶霓兴致寥寥地退出了微博。

“我去洗澡了。”

沈叶霓回卧室,丢下手机,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

躺到床上,睡前习惯性地刷朋友圈。

突然想到今晚加了盛书洲。

对于这位清隽矜贵,才二十八岁就身居盛氏集团高位的小叔叔,说不好奇他的私生活,是假的。

沈叶霓点进盛书洲得朋友圈。

并不是干干净净的一片空白,一眼过去,很多内容,只不过,都是一些金融科技方面的资讯。

沈叶霓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往下滑了几页,都是这方面的内容。

见翻不到有用的信息,她撇了撇嘴,正要退出去,这时,一条非常简短的朋友圈突然闯入视线。

只有意义不明的两个字。

漩涡。

漩涡?

什么意思?

沈叶霓看了一眼这条朋友圈发布的时间。

4月20号。

沈叶霓莫名觉得这个日期有点熟悉。

哦,这是她和盛墨南订婚的日子。

但这两个字显然不会和这个有关。

猜测不出盛书洲发这两个字的含义,沈叶霓打了个哈欠,觉得有点困了。

明天她还有一个采访,得早点休息。

沈叶霓退出盛书洲的朋友圈,把手机放到一旁,关灯睡觉。

半山别墅。

餐厅里,盛墨南和母亲席明珠正在吃早餐。

两名佣人分别在一旁伺候。

沉稳的脚步声传来。

盛书洲走进餐厅,灰色的衬衫配黑色西裤,衬出男人极其优越的身形。

修劲如松。

佣人替他拉开餐椅,今天早上吃的是中式早餐。

在佣人替他盛粥时,盛书洲看了一眼对面的盛墨南,问:“事情解决了?”

盛墨南知道他是在问昨晚的事,点点头:“解决了。”

盛书洲便不再说什么,开始用餐。

一旁的席明珠说:“墨南,过两天是你奶奶的寿辰,记得叫霓霓过来吃饭。”

盛墨南:“已经跟她说了。”

席明珠:“霓霓是个好女孩,已经订婚了,你以后一定要对人家好一点,别再惦记那个林安然了。”

盛墨南皱眉,“啧”了一声:“妈,我早就跟林安然断了,您以后别再提她了,听着都烦。”

“还不耐烦了。”席明珠白他一眼,“谁叫你以前为了那个女人要死要活的。”

“行了,求求您,别提这茬了。”盛墨南说,“下周我去一趟香港,参加一场艺术品拍卖会。”

“艺术品?”席明珠看着儿子,“怎么,跟霓霓在一起,耳濡目染,开始玩艺术了?你懂吗?”

“我怎么不懂?”盛墨南眉梢一扬,“霓霓喜欢大卫·霍尼克的作品,我要把他的画拍下来,到时送给她一个惊喜。”

盛书洲动作微微一顿,抬眸看了侄子一眼。

盛墨南察觉到他的目光,看向他,问:“小叔叔,怎么了?”

盛书洲放下筷子,淡声问:“你和霓霓打算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盛墨南:“还没有和她商量过,我觉得明年二月正好。”

盛书洲拿过佣人递过来的热毛巾,慢条斯理地擦手:“婚期不用定得那么远,八月底正好。”

“八月底?”盛墨南沉吟,“可现在已经五月了,时间会不会有点赶。”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准备了。”盛书洲说,“你难道不想早点和霓霓结婚?”

盛墨南笑了一下:“我当然想,恨不得马上娶她。”

盛书洲也笑。

席明珠赞同地点点头:“早点完婚也好,正好过两天你奶奶过寿辰,趁这个机会和沈家商量一下,再找空灵寺的玄机大师挑一个黄道吉日,要是八月有好日子,就把婚事办了。”

席明珠看向盛书洲,语重心长:“书洲,你别光操心墨南的婚事,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娶妻生子是人生大事,你快三十了,总是不急怎么行?”

盛书洲的母亲常年吃斋念佛,不理世事,对儿子的婚事也从来不闻不问,只得席明珠这个做长嫂的来催一催。

盛书洲拿起手机,闻言,微微一笑:“好。”

他低头,发了一条消息出去。

「霓霓,今天有空吗?」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开始找到点感觉了,希望能保持住

侄子:我想马上娶霓霓

小叔叔: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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