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算计(修)

第8章 算计

第二天江絮早早地就起来了,要去公社,还要去农场,不早点出门等到农场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不过难得早起,她是真的哈欠连天,眼睛都还有点睁不开。

早饭吃的玉米糊、红薯和野菜炒鸡蛋。

最近大队收获了不少,像是玉米、红薯这些差不多都收完了,也就先给每家每户都分了一些,加上自家自留地收的,虽说都是粗粮,但好歹能吃上饱饭了。

何况,因为最近攒了不少鸡蛋,项春兰也就没平时那么抠搜了,破天荒地,连着几天都炒了鸡蛋。

天天吃鸡蛋呐,城里人也没这生活水平啊!

除了江絮,一家子都对最近的伙食都心满意足。

江絮还困着,吃了个红薯就不吃了。项春兰把她碗里的玉米糊给江安国父子仨分了分,眼见江絮从屋里推了自行车出来,赶忙放下碗筷跟了上去。

江絮今天穿了白衬衣蓝布裤,肩上挎了个时下最流行的军绿色印红五星的挎包,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了编了个俏皮的侧麻花,简简单单的打扮,却因为分外明艳的面容和窈窕的身材,而显得亭亭玉立。

项春兰瞧自家闺女,自然是哪哪都满意,边往江絮挎包里塞水煮鸡蛋边叮嘱:“这鸡蛋你回头路上饿了吃,妈给你的钱票都收好了吧,到了公社就买点自己吃的用的,可别舍不得花钱。”

江絮笑着点头:“妈,你放心吧,我铁定把钱票都花光了才回来,不然巴巴地骑车这么老远过去,多亏得慌呀。”

项春兰马上说:“可不是,那么远的路骑着也是挺累的,要不是农忙,合该让你哥骑车载着你去。”

闺女骑车累,儿子力气大,让儿子骑车载着闺女去,没毛病。

江絮失笑:“妈,你真好。”

对不住哥哥们了,她就喜欢这种被偏爱的感觉。

母女俩在门口说话,隔壁田大妈探头探脑地偷听,时不时还得翻个白眼。

田大妈是真搞不懂项春兰,这人就跟被鬼迷了心似的,真是满心满眼的都是闺女。

听听她说的,什么怕江絮舍不得花钱,也不瞧瞧这满大队的,还有比江絮更能花钱的吗,江絮可真是吃要好,穿要好,就连去公社上个学,都要磨着家里给买了自行车,这可是自行车,全大队也就大队长家还有一辆!

还有什么让儿子骑车载闺女去,哎呦喂,去公社才多少路,谁不是两条腿走着去的,江絮都有自行车了,骑着过去才多少功夫,就这还累?再说,大老爷们有力气也不是这么使的,有这力气,多挣点工分不好吗?

“可真是老天没眼了,像我这么好的人,没儿子还没自行车,就项春兰这样的,竟是什么都有。”田大妈日常嘀嘀咕咕,盯着江絮的自行车,满脸的羡慕嫉妒恨。

江絮母女俩倒是都没在意,隔壁成天神神叨叨的,她们都习惯了。江絮骑上车迅速地走了,项春兰也匆匆忙忙地回家。

秋日清晨,空气清新凉爽,非常的舒服。

江絮踩着脚踏,很快地穿过屋宇间的村道,到了村口。没到上工时间,地里没看见人,只有黄澄澄的稻谷低垂脑袋在秋风中轻轻摇曳。不过江絮很快听见身后有人喊她,她拧了下刹车,扭头一看,不禁蹙了蹙眉。

江月快走几步到江絮面前:“小絮,你这是要去公社啊?”

江絮扶着自行车,淡淡反问:“嗯,有事?”

江月觉得江絮的态度有点奇怪,她们是堂姐妹,平时关系不说多好吧,总归还过得去的。而且江月是知道的,江絮这人吃软不吃硬,所以相处时她一贯都是态度很好的,也因此,时不时地还能在江絮这里沾点便宜。

但今天江絮的态度明显带了几分疏离,江月甚至有种对方很厌恶自己的错觉。

这么想着,江月仔细打量江絮两眼,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江絮不是一向都这样么,不爱跟人主动打招呼,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就因为这,村里那些讲究辈分的,背后不知多不喜呢,倒是便宜了她,得了不少厌恶值。

江月带着几分隐秘的得意,脸上表情却温和亲热:“我这不是要去县里,小絮你捎我一程到公社吧,我来骑车载你。”

想让江絮骑车载人当然是不可能的,但自己载她过去,依着江絮的性格,铁定是巴不得少骑一段路的。

江月心下笃定,上前就想接过自行车龙头,江絮手上一别,还是那副淡淡的样子:“我喜欢自己骑车。”

“我这细胳膊细腿的,也没力气载你。”说完一踩脚踏,就骑着车走了。

江月怔愣了下,难以置信地看着江絮远去的背影,江絮什么时候这么不好忽悠了,而且瞧她的样子,好像真是不太待见自己。

可是,为什么?

“小月,这一大早的,你是去上工还是要出门啊?”刘杏花,嗯,就是江小志他妈,碎嘴媳妇刘杏花,她挎着篮子经过,瞧见江月呆呆站在那儿,脸上表情还有些阴沉,不禁好奇问。

江月回过神:“杏花嫂子。”

她眼神闪了闪,低了低眉,语气带着几分委屈:“我想去县里,刚巧碰见江絮也去公社,本来想让她骑车捎我一程的,哪知道她说不行,说喜欢自己骑,也不想带我。”

顿了下,又说:“其实公社也不远,我自己走去也没什么,不过大家都是亲戚,她这么冷漠真是怪叫人难受的。”

大家都是亲戚嘛,这话铁定能引起刘杏花的感同身受,进而对江絮产生不满。

依着刘杏花的性子,这事估计很快就会在大队传开了,恨人有笑人无嘛,大家都没有自行车,只有江絮有,想也知道多招人恨了。

然而让江月没想到的是,刘杏花听完却说:“小月,虽说亲戚之间是该互相帮忙,可你也不瞧瞧,那可是自行车,这么金贵的东西,多个人多份重量的,换了谁也得心疼呀。你也说了,公社其实不远的,赶紧走去吧,早去早回哈。”

刘杏花深深地觉得,江月这孩子是不错,就是不太懂人情世故。

那可是自行车,再是亲戚,也不好随便开口的。

江絮是大气,可人家也不是傻的呀。

江月:“……”

江絮骑着自行车,这时候的路别说水泥了,沥青路都很少,坑坑洼洼的,所以骑车也是很颠簸的,不过江絮倒是兴致勃勃的,毕竟她已经很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了。

所以说,江月说什么骑车载她的鬼话,她才不会搭理。

何况她也不是之前那个一无所知的江絮了。

上辈子她家遭难的时候,江月却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丈夫一路高升,她也随军进了部队工厂,并且很快进入了工厂的领导层,后面更是以此为基础,展开了自己的商业版图。

那时候江月是有能力帮助他们的,江柳甚至曾跑到军区找过江月,想要借点钱渡过难关,哪知道连军营的门都没能进去,江月根本就不见他。

上辈子江絮只觉世态炎凉,但其实也能接受。毕竟哪怕江月从小到大受了她家不知多少帮衬,哪怕她大哥二哥待这个堂妹跟亲妹妹似的,但人家确实也没有帮忙的义务。

甚至身边的人都埋怨她太作害了一家人,甚至最后家破人亡的时候,江絮也以为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的报应。

直到她重生。

重生之后,她不只拥有了蚂蚁空间,她还获得了一些其他的信息。

比如,她生活的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名为七零年代娇软美人的书,书的女主就是江月,而她只不过是衬托女主存在的对照组、炮灰女配。

再比如,作为女主,江月拥有一种叫亲和力的天赋技能,这个技能使她轻易获得旁人好感,并且拥有无比的好运。而这个天赋技能虽说厉害,却需要别人的厌恶值来供养,也就是说江月需要绑定一个人,这个人越被人讨厌,江月的亲和力越强,这个人越倒霉,江月的运气也越好。

而这个被绑定的人,就是她。

难怪上辈子江月每次遇上什么沟沟坎坎,总能化险为夷、因祸得福,倒是她家,原本红红火火的日子,却是越过越差,就跟遭了什么诅咒似的。

江絮也是知道了这一切后才明白,不是他们遭了诅咒,而是他们的身边有一头死死盯着他们、随时会扑上来喝血吃肉的白眼狼。

换了从前,江絮可能第一时间就得冲到江月面前,狠狠给江月几个大逼斗,不过毕竟多活了一辈子,倒是不会像从前那么冲动了。

她又没有证据,什么女主什么天赋技能的,说出去别说没人信了,没准还得给她扣个宣扬“四旧”的罪名。

何况,既然是女主,除了那个所谓的亲和力天赋技能,应该还有女主光环之类的吧,她就这么正面跟人家刚,那真是脑子进水了。

更何况,江月重要吗,报仇重要吗,这些再重要都没有自己一家人好好地生活重要。

上辈子家破人亡的惨痛江絮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大概是有了上辈子的人生经验,重生以后江絮非常的冷静理智,她很明白,自己的首要目标就是带着一家人过好日子,安安稳稳地躲过接下去的天灾人祸,对付江月,那都是其次的。

很快地,江絮就把遇见江月的事抛诸脑后了。

她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公社,直接就冲到了国营饭店:“你好,我要二十个大肉包!”

过惯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乍猛猛地回到缺衣少食连肉都吃不少一口的年代,可真是太难熬了,她要吃肉,吃肉,吃肉!

“江絮?”

一个惊讶到有些难以置信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江絮扭头瞥了眼,就见旁边木桌上坐着的一对男女,都正表情复杂地看着她。

江絮眯了眯眼,反应了几秒,才想起来眼前这有点面熟的两个人是谁,于是居高临下道:“谁啊你们?”

可真是冤家路窄了,这对男女正是朱奋民和张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