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 30 章
孔云彩不打算睡觉,可枕头上的薄荷香气钻入鼻孔安定了心神,没过一会儿她坚持不住,耷拉着眼皮,渐渐沉睡。
睡梦中无知觉翻了身,不小心触到背上的伤,痛意袭来,她轻轻皱起眉头,嘴中咕哝地抱怨一下。
还要再睡,眉心却有一凉意触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去看。
“你回来了?”
花骏点点头,修长手指落在她肩侧,揉捏一阵。
“背上有伤,夜里只能这般睡了。”
一整夜都趴着睡?
孔云彩在他力道下呲牙咧嘴地忍过酸麻感,摆摆手,“都敷了药,很快就好了。”
不仅不趴着睡,她还想睡前泡一会儿热水呢。
今天下晌在船上的亲密事后,她身上一直不爽利,这会儿精神转过来了,自然起念头。
“饭菜买好了吗?”
她看帘子外边的天色,不知是不是因为雨天,黑得有些过分。于是又看向铜漏。
这一看吓一大跳,都这个时辰了!
“我这是睡了多久呀?”
起身下地,丈夫一副小心谨慎的模样,待她跟那市集上的瓷器娃娃一般,“没有那般严重,你这样子显得我像是怀胎十月了。”
怎么不严重?
一匝长的伤疤呢!
花骏紧跟在她身后,一路往灶屋去。
花大苗正蹲在灶膛跟前盯着火候呢,孔云彩一进门瞧着竟是公爹在忙活,惊得险些蹦起来。“爹,不用你来。是我的错,竟睡懒觉,误了吃饭的点了。”
花大苗也不同她推让,儿媳妇让起,他便起了,落座到食桌上,扭头看,果然儿子又蹲在灶膛跟前了。
他满意地点点头。
不枉费他做父亲的言传身教,妻子在的时候,他就不信什么男人不做饭的死规矩,烧火做饭都料理得来。
儿子没养成坐着享受、把妇人的辛劳视作理所应当的性子,他这个爹当得还是很有表率的。
“骏呀,今儿酒楼客人多?”
要不然为何如此晚归来?
花骏:“不知道。”
也是,儿子往日不在街面上瞎逛达,不常去酒楼,自然不了解。
花大苗描补出解释,又问:“明日可有旁的事情?”
花骏摇头,孔云彩也摇头。
“那就去县里走一回客吧。”
花大苗漫不经心地道,“你姑六十整寿,不去,族里又要说闲话了。”
花骏点头应下。
热水腾开,温在锅中的菜式很快上桌。
桃分巷子前边不远处就是一处老酒楼。
是本地颇受欢迎的一家客店。
其中八珍鸭肉是一道经典。
孔云彩却有些食不知味。
心里一直在想方才公爹说的事情。
县里的姑姑?
难道就是花骏做县官表哥的娘?
她早已知晓这位尊贵人就是那日在门前的郑老夫人。
一想到那个嚣张、一副看不起人的伺候丫头嘴脸,她十分忐忑,总觉得去县里这一趟做客,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当晚歇下前,她跟丈夫谈心。
热水浴在她央求之下终于得逞,此时花骏正坐在床榻一侧,软布沾了烈酒,一点点地擦拭小妻子背上的红肿处。
因为泡了热水,一道疤线越发得狰狞,手上动作轻得似羽毛,心里却想着教训那彪子不够狠,就该将他两只手都剁了才是!
却听——
“我今儿晚上没吃好,童童,你知道为什么不?”
花骏手指一顿,有些困惑。
吃得不好?“我看你吃了半只鸭子呀。”
酒楼的八珍鸭肉为求好看,过分糖色,花骏吃过一块总觉得腥甜,便不再吃了。
可小妻子却格外香嘴,吃得嘴不停歇,他怕她撑着,中途想要伸手拦,幸亏她还是知道自己的胃口深浅,只吃了半只。
孔云彩回头怒视,“半只鸭子而已,很多吗?”
委屈又气愤,脸颊鼓囊囊的,就跟山林间的小松鼠一般。
好可爱。
花骏心头一热,忍不住俯首,吻向殷红香唇。
然后...被一只白嫩香手一把用力推开。
亲不到嘴,亲个手手也是好的。
他从善如流地在掌心一触。
孔云彩迅速收回手掌,偏过头不看他。
不能看!一看他那张俊脸蛋,就没办法生气。
“相公,半只鸭子很多嘛,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花骏无声笑起,知道她是故意捉狭。
“半只鸭子罢了,整个鸭场我都给你包了。”
屋中瞬时响起一阵呵呵笑声。
闹过了,孔云彩开始说正事,“明日去县里做客,咱们得预备些什么礼才好呢?”
在她看来,这门亲戚可是贵亲。
保不准明日去了,席面都是县里的尊贵人,她害怕礼物不到位,拿出手的时候遭了嫌弃。
故而想要先商量一番。
倒不是她一个儿媳妇自作主张,不问公爹的意思。
实在是公爹那句‘人去了就行’也太糊弄了。
花骏:“人去了就行。”
下一瞬,小腿处挨了一计粉拳,不仅不疼,跟挠痒痒的力道差不多,但是他分别出了小妻子的认真。
于是,想想道:“其实,咱家这一支的和县里花家没多少交情。”
“这是为何?”
“族谱上县里那一支是花家的主族,镇上这一支是分□□边瞧不上我们。”
他重新敷上药,等着药膏干,一边说花家的细致情况。
这是外边人不曾听到的家门内里,孔云彩自然专注。
原来在东塘镇上的这一支是花家的分支。
分支有大房,就是她家。二房在庄子上。
主□□边人口冗杂,是县里的望族,族中人口加起来足有一百来号呢。
两支原都是在县里的,直到几年前才分开,各在一处土地上过日子。
“那为什么分开呢?”
孔云彩问。
孔家人口简单,族谱什么的也没有,再加上她爹分家,买了小房舍过自己的日子。
但是她娘曾提起过早年没分家,各房生活在一处的日子。
大家凑在一起过,磕磕绊绊不少,大打出手也不是稀罕事。
却有一个好处,逢上灾年或是难事,大家长在上头,不至于叫下边的小辈们受世道磋磨。
她娘说嫁给爹的第三年正赶上了洪灾,庄稼收成都毁了,若不是有太爷爷存下一笔埋土银子,只怕一家都要饿死。
所以她很好奇为何自己婆家这一支会辟出另过。
那可是县里呀...
繁华如云,街巷四通八达,还有城墙护卫,距离府城也更近,在她心里是个很好的地方呢。
听了她一番言语,花骏安静许久,开口时声音便闷闷的,“以前家里不富裕,爹会跟着主支的人去外地做生意,一乘船少说要走两三个月。我和娘在族中的日子...并不好。”
并不好已经是委婉的说辞。
实则,他和娘在县里的日子很苦。
因为是分支的人,家里没有成年汉子守着,弱子独母,常常受欺负,家里有的时候连一把米都攥不下锅。
爹挣了钱也没用,功劳不是他的,是主□□些称呼带‘爷’的人的。
心情好了,便如同打发要饭的一样,施舍他们些米粮罢了。
实在穷,没饭食了,他娘便帮着人家浣衣挣几个铜板。
可有些人就是看不了他们好,诉到族长跟前,说是他娘丢了花家的脸面,让族中那些读书的儿郎在外边书院抬不起头。
于是连帮人做事挣钱的意愿都被剥夺了。
“我小的时候,族里边人给起绰号,叫瘦条鬼。”
他道,“因为经常吃不饱饭。”
“那些人真是讨厌。”
孔云彩愤恨地挥挥拳头。
是呀,是讨厌。
所以他学会用刀以后,第一件事儿便是当着那些议论的人,一刀一刀地片杀了一只活鹅。
那只鹅的主人便是嘲笑他是瘦条鬼的人之一。
自打那之后,那人见了他乖得就跟一只夹尾巴狗,恨不能遁地。
“这样的日子过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孔云彩一时感慨,心底怜爱他幼时悲惨的经历,一只手抬起,忍不住捏捏他的耳朵,“幸亏你们搬走了。”
搬走的缘由倒不是这个。
可花骏不愿意提起,只轻轻笑一下。
“药干了。”
孔云彩唔一声,收回手时,疑惑地看向手指顶端。
烛光被他遮掩去一点,她有些看不清,“你耳朵上沾了什么东西?”
有点红红的...
她往有光亮处凑,正要凑在鼻子跟前闻闻,温热的巾帕已经落了上来,拂去了所有痕迹。
她抬头,看到丈夫如常,又或许是有些懊恼的神情。
“是脏污,添柴的时候不小心碰上了。”
“不带礼确实不妥,你觉得什么东西合适呢?”
孔云彩下意识顺着他问思索,“六十大寿是整寿,咱们这边是很看重的。时间上来不及,若不然去附近庙里请一尊菩萨相也好......”
花骏见她不揪着,心中微微舒了口气。
大约是那人反抗时候,自己不小心,所以沾到一点痕迹吧。
他看着光亮处凝神思索的小妻子,不由发怔。
那样的脏事必不能让她知道,她喜欢的是一个踏实持家、老实本分的丈夫。
她喜欢这样的,那他就一定是这样的!
“相公,不然就从家里抱两匹好缎子,你觉得呢?”
“娘子明智。”
“嘿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在忙搬家的事情,所以更新稍微晚一点,稍微迟一点
见谅
后续会恢复稳定日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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