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 第三节 张献忠、李自成参加起义

在崇祯初年群雄并起的历史条件下,张献忠、李自成这两位后来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的人物也先后参加了起义。关于他们的家庭、早期经历和参加起义的情况,各种史籍的记载很不一致。由于起义农民的领袖人物大抵出身于社会底层,在旧王朝统治下他们是被人忽视的芸芸众生,因此要弄清他们“微时”的经历相当困难。

张献忠,陕西延安人,一说属军籍延安卫柳树涧人,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九月十八日。他的家庭情况众说纷纭,但都缺乏可靠的根据。有的记载:“张献忠,亦秦人。父业履,母织席。献忠自少读书不售,遂与逃兵三百人起而为盗,转掠豫楚间,号八大王。”有的说他“儿时随父贩枣至四川内江。以驴系绅坊,粪溺污其石柱。绅仆骂之,鞭其父,令以手掬他所。时献在边,怒目不敢争,誓云:‘我后来时尽杀尔等,方泄吾恨。’后入蜀,内江民无噍类。”还有的记载说,“张献忠,陕西肤施人,阴谋多狡。父快,屠沽而贱,母沈,并早死。献忠依丐徐大为活。尝窃邻人鸡,偶见詈之。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其残忍之心,少年已萌。及长,益无赖。适流贼王嘉胤作乱,献忠投之,号八大王,又号黄虎。”另一种说法是:“张献忠,本铁匠子,年少刚狠,承造军器,官吏有陋规,而煤铁有馀。后煤铁既少而陋规日增,工食克扣而限期更迫,匠不堪命,因以倾家,而追逼复首及之。乃入王嘉胤党,贼中称为八大王,自称为西王。”吴伟业在《绥寇纪略》中叙述张献忠事迹时,开头就说,“张献忠,不知其所自起”,接着又介绍了一种说法:“相传献忠肤施人,隶延安卫籍,固将家子。少时从军犯法,得总兵陈洪范救免,刻楠檀为洪范像事之。其为贼也,与汝才同起……。”关于张献忠曾经在明政府军中服役的说法流传得很广,但并不大可靠。

从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材料来看,张献忠的家庭情况,仍然是弄不清的问题之一。某些比较可靠的文献表明,张献忠少年时代大概曾经受过一些教育,达到粗通文字的水平。例如,乾隆《宝丰县志》记载了这样一段逸事,崇祯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献忠所部起义军攻克河南宝丰县,“劫集诸生于城东河仄龙王庙。各问姓名,令勿惊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欵语良久,遣各入城,遂拔营去。”张献忠在青年时期曾经当过延安府的捕役,常常受到同事的欺侮,有不胜压抑之感,乃“拊髀叹曰:嗟,大丈夫安能久居人下耶!”于是决然舍去,参加了农民起义。在同官军作战中,他“临战辄先登,于是众服其勇”,很快就成了一支队伍的领导人,自号西营八大王。从这时起,直到崇祯十六年建立大西政权,“八大王”的旗号出现在黄河、长江流域的许多地方,在各部起义军中是一支名震遐迩的部队。

李自成,陕西米脂县人。明朝末年,这里的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早在万历年间,米脂县的农民就在明政府的赋税重压下大批地逃亡。当时的一位知县张可立,对米脂的困苦情况作过这样的描写:


“本县原额地粮草站,除免征奏豁,其实征之数,开载别册,一览瞭然矣。先以十三里之民,耕种前地,办纳前粮,尚多荒逋。矧并里之后,暵疲之馀,在者仅二里耳。地之愈荒,粮之愈逋,无怪也。且宽衍川地,尽属军屯;峻塉山冈,方为民产。春当种而冻弗消,秋未收而霜已降。糊口实难,竭泽奚忍?目今催督之令,急于星火,参罚之例,严于震霆。有司即工于催科,如罄室之民何哉!……未荒者因荒粮之赔而尽荒,未逃者因逃粮之加而尽逃。窃不知县事所终矣。边地之荒,边民之苦,人人知之、悯之。其招来之法,非不明且具也。行之数年,效未一睹,何哉?抛荒之册甫上,督征之令已下,不曰荒者难征也。抚字之望甚殷,参罚之章□贷,不曰存者赔难也。岂惟百姓剥肤,有司亦束手矣。因荒荒熟,因亡亡存,民之苏也,其何日之有?”


在万户萧疏、百姓流离的环境中,李自成经历了人世间最早的磨炼。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他出生在米脂县双泉里的一个农户家里。祖父名叫李海,父亲李守忠,母亲的姓氏有金姓、吕姓诸说。家境十分贫寒。自成乳名黄娃子,一作黄来儿,幼年曾经被舍入寺庙,唤作黄来僧,后来又到地主家放羊。成年之后,应募到本县圁川驿充当驿卒。按照谭吉璁的说法,自成“二十一岁应募银川驿马夫”,如果所言有据,则当为天启六年(一六二六年)。

史籍中保存了一些李自成参加起义以前,备受官府和豪绅欺辱的情况。费密《荒书》记载说:


“父亡,自成年长无依,为米脂县圁川驿马夫。艾乡绅之门有石坊,艾送客忽见自成坦卧其上,怒之。他日又溺于艾乡绅门墙,擒入,箠楚乱下,系于庭柱。艾之季子出,手持饼啖。自成饥甚,向艾子乞余饼。季子骂曰:‘我宁饲狗,岂以与汝?’投饼于地,脚踏而去,自成深恨。艾乡绅又送官责治,适自成骑死驿马二匹,追赔比较甚严;又骑死一匹。遂欲走亡,无可依者。”


郑廉在《豫变纪略》里,也有一段类似的记载:


“(自成)为驿卒,能得众。时岁洊饥,邑官艾氏贷子钱,自成辄取之。逾期不能偿,艾官怒,嗾邑令笞而枷诸通衢烈日中,列仆守之,俾不得通饮食。盖欲以威其众也。诸驿卒哀其困,移诸阴而饮食之。艾仆呵骂不许。自成忿然曰:‘唉,吾即死烈日中何害?’则踉跄力荷其枷仍坐烈日中,竟不饮食,虽惫甚不少屈也。众益哀之,不胜其忿,遂閧然大譁。毁其枷,拥自成走出城外,屯大林中,不敢出。然犹未至伤人也。而县尉则乘羸马率吏卒执弓刀而往捕之。林莽箐密,不敢入。相持良久,日且暮,众不得已,杖白梃一閧而出。县尉惊,堕马死;吏卒溃而奔,弓刀器械悉为其有。是夜遂乘势袭城,奋袂一呼,饥民群附,一夜得千馀人,出而走,转掠远近。旬日间其势益众,又与盗相通为声援,往来奔窜,号曰闯将,俨然自为一部矣。”


李自成后来在发布的《永昌元年诏书》中曾经说,“朕起布衣,目击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看了上面的两段引文可以知道,这决不是无根之语,而是如实地反映了他在明王朝统治下所经历过的苦难生涯。

崇祯二年,明廷下令裁减驿站经费,作为驿站马夫的李自成又身受其害,被迫离开了驿站。次年,陕西灾荒更趋严重,隔河的山西省又以“防寇”为名,禁止把粮食卖往陕西。陕北的米价涨到六钱银子才能买到一斗米。饥民们大批流亡外地,参加起义的不少。“米脂人从贼者十之七,邑几空。”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李自成领着本村一批走投无路的群众,参加了不沾泥领导的队伍,踏上了农民革命的征途。康熙《米脂县志》说,“明末李自成,银川驿之一马夫耳。因裁驿站、饥荒,无所得食,奋臂一呼,卒至土崩,不可救!。”这段话多少说明了明朝末年反动统治阶级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劳苦群众的揭竿而起,为自身的灭亡造成了一大批掘墓人。

在起义农民的队伍里,李自成号称闯将,他领导的那一支部队称为“八队”。史称自成“猛勇有胆略”;“御众严,号令一,领一军不敢仰视,以故制胜,雄于诸寇。”英勇战斗加上纪律严明,这就是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逐渐在明末农民战争中崭露头角,创立丰功伟绩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