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 南朝的经济
南朝除了发生刘宋的四方反叛、唐寓之暴动、侯景之乱外,社会相对稳定,从而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士族的庄园经济
东晋以来,宗室高官与世家大族广占田园。到南朝时,他们不仅拥有大量田地,而且封山固泽,垄断山泽的出产,剥夺百姓伐木打柴、捕鱼捉虾的机会,也影响了政府的收入。尽管宋武帝刘裕禁止霸占山泽,宋代侨姓大族谢灵运的《山居赋》描写他的庄园仍是“田连冈而盈畴,岭枕水而通阡”,生产五谷、瓜果、蔬菜、药材等丰富物资,还有飞禽走兽鱼类,衣食服用可以自给自足。会稽士族孔灵符的庄园“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这两家并非个别例子,以致宋大明初朝廷不得不对占固山泽也作出限制的规定:第一、二品官可占山三顷,三、四品二顷五十亩,五、六品二顷,七、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先已占者,不得更占;先占不足数者,可以占足。这是皇权对既成事实既加以承认、又力图限制的措施。但这一规定与谢、孔两家情况相较,可以想见其实际效果十分有限。因而到齐高帝时,又下诏禁止封略山湖。
赋役制度
耕种小块土地的广大自耕农,是南朝租税徭役的主要负担者。南朝初期,大体沿袭东晋每岁丁租五石、户调绢三匹、绵三斤的旧制。宋大明五年(461),改为民户岁输布四匹。由于户调输布,刘宋时田租户调往往合称租布。南齐制度与宋相同,但田租多以布折纳,也称为租布,而租谷折为布以后,又以其半折为钱交纳。这时田租户调合称为租调。齐时农民负担又有三调的名目,其内容主要有两种说法:⑴指调粟、调帛及杂调。⑵指布或绢、丝、绵三色。宋齐时,大体计资定课,即根据每户的田、桑、屋宅三项,估计资财,分为九等,九品混通,定出上述平均数额。梁代改为按丁征收,每丁租米五石以外,另交禄米两石,以供官俸,较宋齐为重。调则每丁布绢各两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较宋齐为轻。宋齐力役时限不见明文,可能已为二十日。梁代明确规定每丁岁不过二十日。丁中之制:半丁晋十三岁,宋齐十五,梁十六;全丁晋十六岁,宋齐十七,梁十八;六十一半丁,六十六为老,晋宋齐梁相同。单就全丁从役年龄而言,南朝较以前为宽。租调之外,百姓还有口钱、酒税、牛埭税、陂塘桥桁税等苛杂,以及其他临时性杂调与力役。宾客的赋役负担则更为沉重。
农业、手工业、商业
由于北方大批劳动人手南渡,生产工具与技术发展,水利灌溉发达,南朝农业有了较大发展:荒地开发,农作物产量提高,品种增加。尤其荆扬两州,土地人口占南朝疆境之半,“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牣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虽然主要手工业部门还是控制在官府之手,南朝的冶制、制盐、采煤、造纸、瓷器、漆器等手工业仍有发展。梁筑浮山堰,沉东西二冶铁器数千万斤,可见产量之高。东晋南朝在麻楮之外,利用桑皮、藤皮造纸,有白如霜雪的纸,也有各种彩色纸。纸往往以万枚计,屡见记载。青釉瓷器的烧制工艺和造型技巧,东晋南朝都有出色成就。
社会生产发展,使农民的多余产品可以拿到市场出售。宗室、显宦、高门士族则经营邸舍(货栈),放高利贷,从事商业以牟暴利。建康从孙吴以来即是南方政治经济中心,亦为南朝最大商业城市,经常是贡使商旅云集,方舟数以万计。梁时建康有二十八万户,以每户五口计,居民至少约一百四十万人,是6世纪世界上罕见的大都会。建康有大市四处,小市十余。市有令、丞等管理。此外的商业城市有江陵、成都等。襄阳、寿春是南北互市的主要地点,广州则是对外贸易的中心。
东晋一百年间,一直使用汉魏和孙吴时的旧币,政府没有铸造新钱。南朝市场商品流通增多,商品的价格总额增大,货币的需要量因而也大为增长。虽然东晋以来不断有废止钱币,代以谷帛的议论,但始终行不通。刘宋时大量铸造四铢钱,同时五铢钱等古钱仍旧流通。南朝与北朝不同,交易媒介主要是钱币,谷帛只占次要地位。宋代大将沈庆之指着自己的田地说:“钱尽在此。”宋时百姓租米调布部分折钱交纳;齐时钱与实物各半,成为定制,有些力役也折钱代役。钱币在宋代政府收入中的地位,仅次于米谷,而高于布绢。齐时各级政府费用、官吏俸禄都有一部分用钱开支,梁时百官俸禄都用钱支付。南朝货币主要由政府铸造,因江南铜的产量不足,钱币始终缺乏。有时允许私人铸钱,成色更差,造成币制混乱。好钱被政府或权势之家收藏,如梁临川王萧宏家有钱三亿余,齐武帝斋库也藏钱数亿。梁时铸铁钱,币制更形紊乱。钱百文为一陌,齐时已出现不足陌现象,以七十或八十为一陌,梁末甚至以三十五钱为一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