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 分裂与融合
十六国时期是一个民族分裂时期,同时又是各族大融合的时期。由于各族统治者的暴行和暴政,给人民带来严重灾祸。社会经济和文化遭到严重破坏,但被破坏的经济在不同时期有所恢复,西南、西北、东北几个地区在不同程度上还有所发展。被破坏的传统文化终于保存下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西部和北部各族文化,甚至还吸收了外来文化。经由这场动乱,内迁各族的社会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进一步接受汉族成熟了的封建制度,有的由家长奴役制进入封建社会。各族成员都按照各自的阶级成分逐渐分别与汉族地主和农民两大阶级融合。在一百三十六年中,有的种族名称基本上已经消失,例如匈奴、羯、巴氐、河西鲜卑,都已成为汉族的组成部分。
(唐长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