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 各族所建政权的性质

建立政权的诸少数族原先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的早已解散部落,人民已成为州郡编户,他们早就和汉人一同生活在封建社会里,部分秦、雍之地的氐羌就是这样;多数还保留部落组织形式,其中有的可能已进入封建社会,但还带有浓厚的氏族社会残余,并州的匈奴可能处于这种情况;有的似乎还逗留在家长奴役制阶段,比如鲜卑。不论诸族原先的发展阶段怎样有差异,由于他们置身于一个成熟了的封建社会中,在封建经济的基础上建立政权,因此基本上都是封建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