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阶级矛盾的发展与王莽改制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暴动
西汉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同时是愈来愈严重的土地兼并过程,也是农民重新走上流亡道路的过程。还在所谓文景之治的升平时期,就隐伏着深刻的阶级矛盾。贾谊为此警告文帝说:“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也。国已屈矣,盗贼直须时耳!”贾谊笔下的“盗贼”,指的就是行将出现的农民暴动。
汉武帝统治时期,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到颇高的水平,非遇水旱,则农民大致可以勉强自给;另一方面,豪强之徒兼并土地、武断乡曲的现象,比以前更为严重。官僚地主无不追逐田宅、产业和牛羊、奴婢,交相压榨农民。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在完成了辉煌事业的同时,也耗尽了文、景以来府库的积蓄,加重了农民的困苦。贫困破产的农民,多沦为豪强地主的佃客、佣工,受地主的残酷剥削。农民卖妻鬻子,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形,董仲舒曾建议“限民名田”,“去奴婢,除专杀之威”,和“薄赋敛,省徭役”。他认为,如果富者足以表现尊贵而不至于骄奢,贫者足以维持生活而不至于忧苦,那么,财富不匮,上下相安,维持统治就容易了。显然,董仲舒的思想和建议,着眼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而不符合其眼前利益,所以无法实行。从此以后,农民的困苦更是有加无已。
武帝前期,东郡(治今河南濮阳)一带有农民暴动发生。以后流民愈来愈多。元封四年(前107),关东流民达到二百万口,无户籍者四十万口,天汉二年(前99)以后,南阳、楚、齐、燕、赵之间,农民起义不时发生,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在关中,也有所谓“暴徒”阻险。起义农民建立名号,攻打城邑,夺取武库兵器,释放死罪囚徒,诛杀郡守、都尉。至于数百为群的农民,在乡里抢夺地主的粮食财物,更是不可胜数。汉武帝派“直指绣衣使者”分区镇压,大肆屠杀,但是农民军散而复聚,据险反抗,不屈不挠。汉武帝又作《沉命法》,并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如果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暴动,罪至于死。
在农民反抗斗争逐渐兴起的时候,汉武帝刘彻认识到要稳定统治,光靠镇压是不行的,还要在施政上有所转变,使农民得以喘息。他寄希望于“仁恕温谨”的“守文之主”卫太子(即以后所称的戾太子)。他曾对卫太子之舅、大将军卫青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凌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太子敦重好静,必能安天下,不使朕忧。”但是此时汉武帝还没有实现这一转变的决心。在他迟疑不决的时候,征和二年(前91)直指绣衣使者江充以穷治宫中巫蛊的名义逼迫卫太子,激起卫太子在长安的兵变。结果,江充被杀,卫太子也兵败自经而死。经过这一段曲折过程以后,武帝追悔往事,决心“与民休息”。他在征和四年断然罢逐为他求仙药而伤民糜费的方士,拒绝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屯田远戍,停止向西修筑亭障,并且下诏自责,申明此后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养马者得免徭役)以补缺,只求不乏武备而已。同时,他还命赵过推行代田法,改进农具,以示鼓励农业生产。这样,农民暴动暂时平息了。
昭、宣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武帝死后,霍光辅佐八岁的昭帝,继续实行武帝晚年的政策,“与民休息”。短短的几年内,流民稍还,田野益辟,政府颇有蓄积,西汉统治相对稳定。
昭帝始元六年(前81),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与郡国所举贤良、文学六十余人辩论施政问题。贤良、文学力主罢盐铁、酒榷、均输官,以示节俭,并进而对于内外政策提出许多主张。这就是有名的盐铁之议,桓宽的《盐铁论》一书,即根据这次辩论写成。贤良、文学之议,对于“休养生息”政策的继续实行,对于安定局面的继续维持,起了促进作用。但是他们关于盐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多未被西汉政府采纳。始元六年七月,诏罢郡国榷酤和关内铁官,其余盐铁等政策,仍遵武帝之旧。
汉宣帝刘询是戾太子之孙,起自民间。他继位后慎择刺史守相,平理刑狱,并继承昭帝遗法,把都城和各郡国的苑囿、公田假给贫民耕种,减免田赋,降低盐价。这些政治经济措施,使阶级矛盾继续得到缓和,农业生产开始上升。由于连年丰稔,谷价下降到每石五钱,边远的金城、湟中地区,每石也不过八钱,这是西汉以来最低的谷价记录。过去,每年需要从关东漕运粮食六百万斛,以供京师所需,宣武五凤年间(前57~前54)大司农从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各郡籴粟运京,关东漕卒因此罢省半数以上。这是三辅、河东等地农业有了发展的具体说明。沿边许多地方这时都设立了常平仓,谷贱则籴,谷贵则粜,以调剂边地的需要。更值得注意的是,沿边的西河郡(今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附近)以西共十一郡以及二农都尉,都因长期的屯田积蓄,到了元帝初年,有了可供大司农调拨的钱谷。
官府手工业继续得到发展。齐三服官,蜀、广汉以及其他各郡工官,东西织室,生产规模都很庞大。铜器及铁器制造等手工业呈现繁荣景象。所以班固称赞宣帝时技巧工匠器械,元、成间很难赶上。
汉宣帝被封建时期的历史家称为“中兴之主”,刘向赞扬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文帝)之时。但从另一方面看来,当时西汉统治集团积弊已深,豪强的发展和农民的流亡,都已难于遏止,所以阶级斗争的形势外弛内张,实际上比文帝时要严重得多。胶东、渤海等地,农民进行暴动,早已发展到攻打官府、抢夺囚徒、搜索朝市、劫掠列侯的程度,连宣帝自己也承认当时民多贫困,“盗贼”不止。
西汉末年阶级矛盾的尖锐化
元帝时,西汉社会险象丛生。农民由于受乡部胥吏无端勒索,尽管由政府赐给土地,也不得不贱卖从商,实在穷困已极,就只有起为“盗贼”。元帝为了怀柔关东豪强,消除他们对西汉王朝的“动摇之心”,甚至把汉初以来迁徙关东豪强充实关中陵寝地区的制度也放弃了。儒生京房曾问元帝当今是不是治世,元帝莫可奈何地回答:“亦极乱耳,尚何道!”
成帝时,西汉王朝走上了崩溃的道路。成帝大兴徭役,加重赋敛。假民公田的事不再见于记载。外戚王氏逐步控制了西汉政权,帝舅王凤、王商、王音、王根等兄弟四人和王凤弟王曼之子王莽相继为大司马大将军,王氏封侯者前后共达九人之多,朝廷中重要官吏和许多刺史郡守,都出于王氏门下。外戚贪贿掠夺最为惊人。红阳侯王立在南郡占垦草田至几百顷之多,连贫民开辟的熟田也在占夺之列。王立把这些土地高价卖给国家,得到的报偿超过时价一万万钱。外戚在元帝时势力还不很大,资产千万者不多;他们后来家财成亿,膏田满野,宅第拟于帝王,都是在成、哀的短期内暴敛的结果。其他的官僚也依恃权势,大占良田,丞相张禹买田至四百顷,都有泾渭渠道灌溉,地价极贵。土地以外,他们的其他财物也极多。哀帝宠臣董贤得赐田两千余顷,贤死后家财被斥卖,得钱竟达四十三万万之巨。
商人的势力,这时又大为抬头。长安、洛阳等地多有资财数千万的大商人。成都大商人罗裒垄断巴蜀盐井之利,还厚赂外戚王根、幸臣淳于长,依仗他们的势力,在各郡国大放高利贷,没有人敢于拖欠。
成帝即位不久,今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相继爆发了农民和铁官徒的暴动。建始四年(前29),有东郡茌平(今山东茌平)侯毋辟领导的暴动。阳朔三年(前22),有颍川(今河南禹州)铁官徒申屠圣等的暴动。鸿嘉三年(前18),有自称“山君”的广汉(今四川金堂)郑躬所领导的暴动。永始三年(前14),有尉氏(今河南尉氏)儒生樊并等和山阳(今山东金乡)铁官徒苏令等的暴动,苏令暴动经历十九郡国,诛杀长吏,夺取库兵,声势最为浩大。
哀帝时,西汉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师丹建议限田、限奴婢。孔光、何武等人拟定了一个办法,规定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三十顷为限;占奴婢则诸王最多不超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一百人,以下至吏民三十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为吏。这个办法受到当权的外戚官僚们的反对,被搁置起来了。
农民处境如当时的鲍宣所说,“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哀帝采纳阴阳灾异论者的主张,企图用“再受命”的办法来解脱西汉统治的危机。他自己改称“陈圣刘太平皇帝”,改元“太初元将”。这充分暴露了西汉统治者空虚绝望的心情。
王莽代汉和改制
在农民战争迫在眉睫、西汉王朝摇摇欲坠、“再受命”说风靡一时的时候,王莽继诸叔之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势。当丁、傅等外戚和其他达官贵人激烈反对限田之议时,太皇太后王氏(即原来的元帝王皇后)表示,愿意把王氏家族除冢茔以外的田地全部分给贫民。平帝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损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连引不附王氏的郡国豪杰,死者以百数;另一方面,他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让他们支持自己夺取政权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以及献祥瑞、呈符命者,络绎于途。这些人都力图证明汉祚已尽,王莽当为天子。
平帝死,孺子婴立,王莽继续辅政,称摄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关中二十三县民十余万群起响应,一度震动长安,但都被压平了。居摄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为了解决西汉遗留的社会矛盾,王莽陆续颁布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王莽下诏,历数西汉社会兼并之弊,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问题和奴婢问题。诏令说到权势之家占田无数,而贫弱之人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又置奴婢市场,把奴婢同牛马关在一起,专断奴婢性命。针对这种情况,诏令宣布:天下的土地,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男口不足八人而土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按一夫百亩的制度受田。有敢表示违抗者,流放四裔。
王莽颁布这个诏令的目的,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封建土地所有权和奴婢的社会地位,而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以图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的不可胜数,因此他们强烈反对这个诏令。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改变这个诏令,宣布王田皆得买卖,犯买卖奴婢罪者也不处治。这样,王莽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很快就失败了。不过王莽所定王田、私属之制和山泽六筦之禁,名义上还存在,直到地皇三年(公元22),即王莽政权彻底崩溃前夕,才正式宣告废止。
始建国二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筦,企图以此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封建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每季的中月,司市师评定本地物价,叫作市平。物价高过市平,司市师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师按本价收买。民因祭祀或丧葬需钱,可向钱府借贷,不取利息;欲经营生计而缺乏本钱的,也可低利借贷。
六筦是由国家掌握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等五项事业,不许私人经营;同时控制名山大泽,向在名山大泽中采取众物的人课税。六筦中除五均赊贷一项是平准法的新发展以外,其余五项都在汉武帝时实行过。王莽用来推行五均六筦的,多是一些大商贾,这也同武帝以贾人为盐铁官一样。但是武帝凭借强大的国家力量,能够基本上控制为国家服务的商人;而王莽则没有这样的力量可以凭借,所以对这些人也无能为力。这些人乘传巡行,与郡县通同作弊,盘剥人民,损公肥私。所以王莽实行五均六筦,同武帝实行同类措施相比,其结果也就各异了。
居摄二年,王莽加铸错刀、契刀、大钱等三种钱币,规定错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钱一值五十,与原有的五铢钱共为四品,同时流通。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错刀、契刀与五铢钱,另作小钱,与大钱一值五十者并行,并且颁令禁挟铜炭,以防盗铸。始建国二年,王莽改作金、银、龟、贝、钱、布,名曰宝货,凡五物(钱、布皆用铜,共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人民对王莽钱币毫无信任,都私用五铢钱,王莽又加严禁,人民反抗不已。王莽迫于民愤,暂废龟、贝等物,只行大、小钱,同时加重盗铸的禁令,一家铸钱,五家连坐,没入为奴婢。地皇元年,王莽又尽废旧币,改行货布、货泉二品。
货币不合理的变革,引起了经济混乱,加速了王莽财政的崩溃和人民的破产。他滥行五家连坐的盗铸法,实际上恢复了残酷的收孥相坐律。犯法的人没为官奴婢,铁索系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到达钟官以后,还要易其夫妇,以致愁苦而死者十之六七。这项法令增加了汉末以来奴隶问题的严重性,使人民受苦最深,人民的愤恨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张。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郡县名和行政区划,都大大加以改变。他还恢复五等爵,滥加封赏。官吏俸禄无着,就想方设法扰民。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乱愈来愈大。他为了挽回威信,拯救危亡,一面继续玩弄符命的把戏,一面发动对匈奴和对东北、西南边境各族的不义战争。沉重的赋役征发,战争的骚扰,残酷的刑法,使农民完全丧失了生路。据官吏报告,人民苦于法禁烦苛,手足无措;尽力耕耘,不足以给贡税;闭门自守,又受邻伍铸钱挟铜的株连。奸吏烦扰人民,人民无路可走,不得不起为“盗贼”。严重的天灾也不断袭击农村,米价高达五千钱、万钱一石,甚至黄金一斤只能易豆五升。这种情况更促使农民暴动风起云涌。西汉宗室旧臣反对王莽的斗争也不断发生,而且逐渐与农民的斗争发生联系。在西汉统治的穷途末路中登上历史舞台的王莽,不能解脱社会危机。更始元年(公元23),王莽政权终于在起义农民的打击下彻底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