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从“三分天下”到“八王之乱”:三国西晋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5.西晋的宗室分封与永嘉二十一州

263年,魏攻蜀,直抵成都,后主刘禅降魏,蜀汉亡。两年之后,司马炎逼魏元帝曹奂禅位,自称皇帝,建立晋王朝,史称西晋。晋太康元年(280年),出兵灭掉了孙吴。至此,三国鼎立的局面宣告结束,历史又进入了一个新的统一时期。

(1)西晋的宗室分封

在行政区划方面,西晋政权延续了三国时期的州——郡——县三级制。

然而,西晋的统一时间非常短暂,从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元年(280年)灭吴算起,到惠帝永宁元年(301年)“八王之乱”爆发止,一共才有二十一年的时间。西晋王朝短命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与西晋初年分封宗室王的举措是无法脱掉干系的。

西晋建立以后,为了避免重蹈曹魏宗室失位、藩王无权的覆辙,保证王朝统治的长治久安,晋武帝司马炎在当上皇帝不久,便下令分封宗室二十七人为王,以郡为国。在这二十七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皇子,除去三人是皇弟外,其他的二十四人都是乃祖司马懿的子弟,也就是司马炎的叔祖、叔父、从伯叔父等人,因此他们被称为宗室王或宗王。这一做法与西汉只有皇子与皇兄才能受封为同姓王的定规大为不同,这主要是因西晋初年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

其时,晋武帝没有皇子可以封王,但是如果要加固“磐石之宗”以拱卫皇权,分封宗室为王也就成为了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另外,与一般的开国皇帝不同,司马炎的这个皇帝位子做得很现成,司马氏替代曹魏的工作早在他的祖父司马懿和他的父辈司马昭、司马师两代人的手中即已完成,而司马懿的许多子弟为此事都曾付出辛劳,司马炎为表达对这些人的酬谢,也不得不把他的这些叔祖、叔父、从伯叔父等分封为王。

然而,由于这些宗室王与皇帝的关系不够亲近,实际上要达到拱卫皇室的功效,是极其难以实现的。所以西晋初年分封宗室为王的做法,自然是一失策之举。不过,这个错误形成的后果还不是很大。因为当时宗室王的封域不大,只有一郡大小的地方,而且不掌握地方政权,所食的租税也很有限,积聚不了雄厚的财力。如果仅仅是这些,还不会对中央政权构成太大的威胁。晋武帝所犯的大错,则是让宗室王们到地方上去做一些重要的州的都督,镇守一方。这本来是一种带有安抚性的做法。因自从武帝泰始元年分封以后,宗室王虽然一度对防止异姓势力发展、进而篡夺皇权起到了一些遏制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与皇权之间的矛盾也渐趋明显。面对日益发展的宗室王的势力,晋武帝想出了对付这些宗室王的两种办法:一是开始分封皇子为王,以此来分夺宗室王的权力;一是责令本来呆在京城的宗室王,到他们各自所分封的王国去住,以使他们远离政治权力的中心。但是当时京城生活条件优越,宗室王们都不愿意到他们自己的王国去。为了缓和这些宗室王们的不满情绪,晋武帝便采用了增加食邑的户数、在封国内设置军队,以及“使军国各随方面为都督”等一系列安抚的措施。然而这样一来却给这些宗室王们提供了一个将军政大权总揽于一身的绝好机会,逐渐形成了足以和中央皇权抗争的一股政治势力。

西晋时期,在郡国之上设有大约二十个州,重要的州又设有作为军事首长的都督,有的都督区辖有好几个州的地盘,权力很大。为了对付这些既握兵权,又掌民事,飞扬跋扈,称雄一方,同时又觊觎皇帝宝座,图谋不轨且出任都督的宗室王,有效的办法也只有一个,即以亲制疏,提高皇子王的地位,使之有能力与宗室王相抗衡。为此,晋武帝采取了两条具体措施:其一是让这些皇子王都到自己的封国里去,各自领州,担任都督,借此来分夺宗室王都督的权势;其二是打破自西汉中期以来只以一郡为国的旧规,扩大皇子王的封国领域,使皇子王国辖有二三郡,甚至三四郡之地,这是自从西汉景帝以来一直未曾出现过的现象,与当时宗室王仅领一郡之地形成明显的对照。

晋武帝采取上述安排的初衷,本来是想让皇子王们形成一个强大而有力的集团,用来对付宗室王集团,从而拱卫中央皇权。但是晋武帝无论如何也没有预料到的是,他寄予厚望的这些皇子王们同样各个心怀叵测,妄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当上皇帝,因此,晋武帝的这一措施并未能产生预期的效果。相反,倒是在他去世之后,皇子王与宗室王两大集团之间因存在的利益冲突而矛盾日趋激化,终于在白痴的晋惠帝当政期间,爆发了一场司马氏家族内部的大争斗。当时的汝南王司马亮、楚王司马玮、赵王司马伦、齐王司马冏、长沙王司马乂、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东海王司马越为争夺中央政权而彼此兵戈相见,上演了长达十六年之久的“八王之乱”。这场统治集团内部的混战,使中原地区遭到很大破坏,广大人民深受其害。西晋王朝的腐败统治,又导致了民族间的战乱,最终皇子王集团与宗室王集团与西晋王朝一起走向了灭亡,只剩下宗室王系统的琅邪王司马睿到江东建立起偏安一隅的政权,以延续晋的正统,而广大的北方,则长期陷入了五胡十六国的混乱动荡之中。

从西汉与西晋这两次相隔数百年的分封诸侯王的事件中,可以看出,行政区划(包括诸侯王国这种特殊的行政区划)的范围大小的变化,可以作为一种统治者使用的政治手段。西汉为了加强皇权,走的是一条逐步削减王国封域的道路;而西晋为了达到增加局部地方权力的目的,则采取了扩大王国封域的办法。很不幸的是,这两次分封都引发了内乱,都没有起到统治者最初想要起到的功效。这说明在郡县制推行的时代,再来复古,把土地分封给诸侯王,已经不再合乎时代的潮流了。因此,人们吸取了汉晋两代的教训,从隋代以后,这一制度便永远消失了,剩下的只是徒具象征意义的对皇子的虚封爵位,而不再让他们实际领有土地了。

(2)永嘉二十一州

西晋时期,州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元年(265年)从魏国手中夺得政权后,占据有司隶、兖、豫、冀、青、徐、幽、并、雍、凉、荆、扬、益、梁等十四州之地。五年后,晋武帝又分西北的雍、凉、梁三州之地设置了秦州。又过了两年,再割西南的益州之地而设立了宁州。咸宁二年(276年),又将东北部的幽州之地划出一部分,设置了平州。这样前后加起来,西晋其时共有十七州之地。

到了太康元年(280年),西晋最终将长江以南的吴国灭掉,得到了扬、荆、交、广四州,于是将南北二扬与二荆州合并,各为一州,以十九州之地统领着全国一百七十一个郡国、一千二百三十二个县(参见《西晋太康十九州示意图》)。

在太康十九州当中,荆、扬二州管辖的地区过于广大,所统领的郡县最多,对统治颇为不便。于是在惠帝元康元年(291年),将荆州与扬州各割一部分地区出来,设立了江州。到了永嘉元年(307年),晋怀帝又分荆州及江州之地,而设立了湘州。此州南以五岭为界,北以洞庭为限,实是后来湖南建省的源头。至此,西晋全境共有二十一州。

永嘉二十一州,是将《禹贡》等古书上所记载的理想州制与两汉到三国所实行的实际州制结合而成的产物,特别是其地域分配较为平均,可以说是一个划分得比较好的州制。但是这一州制实行没有多长时间,西晋王朝就在统治集团的内乱中,被自东汉以来入居内地的少数民族政权所推翻了。


西晋太康十九州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