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从“三分天下”到“八王之乱”:三国西晋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4.三国时期两种特殊的行政制度——遥领与虚封

在秦汉时期,刺史与太守所管辖的州郡都是有实际区域的,是实实在在的行政区划。汉代所分封的诸侯王国同样也是有实土的政区。然而,到了三国时期,出现了遥领与虚封,使得行政区划变得可以没有实土而仅仅是一种虚构。

对于遥领与虚封,一般是这样界定的:“遥领者,不入版图之地,而别于国内他处设刺史、郡守以辖之也。虚封者,则仅有封爵而无实土之谓也。”这就是说,遥领是用不属于本国的州郡来设置刺史与太守,而虚封则是受封的诸侯王只有一个虚的封号,其封域却在他国的境内。这种制度是分裂时期的特殊产物。当时,魏、蜀、吴三国各据一方,其中的每一方都期待着有一天能打败另外两个对手,自己一统天下。于是在这一愿望没有实现或无望实现时,便只好用遥领与虚封的方法,在精神上满足一下自己。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实例。

史书上记载,黄权曾任魏国益州刺史,田豫为平州刺史,但是黄权在担任益州刺史时,益州正是蜀汉的重地,不可能属于魏国,而田豫作平州刺史时,该地区也还在公孙氏政权控制之下,同样不可能属魏。

至于吴、蜀两国,遥领与虚封的作法尤为盛行。黄龙元年(229年),吴蜀两国相约划分天下,冀、兖、并、凉四州属蜀,豫、青、徐、幽四州属吴国,两国各在其范围内设置刺史、州牧。但是这些地方,当时实际上都是魏国的领地,吴、蜀两国不可能在这些地方设置名副其实的刺史、州牧,不过是名义上的遥领罢了。另外,吴、蜀两国还虚封了不少的诸侯王,如蜀有鲁王刘永、梁王刘理、北地王刘谌等,吴国有南阳王孙和、鲁王孙霸、齐王孙奋,这些所封的地方也都在魏国境内,蜀、吴两国并不实际占有。

魏、蜀、吴三国为西晋统一之后,产生遥领与虚封制度的政治基础已不存在了,因此这一制度便随之消亡了。此后,在南北朝时期,这一制度又曾复活了一段时间,但其遥领与虚封的规模,已远不如三国时期兴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