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谱 第四节 内容与结构
古代的家谱在选官、袭爵、婚姻、社交、财产继承、睦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编修家谱时,都应把这些方面的内容收录进去,传示时人和后人。从家谱产生之时起,3000多年来,由于时代的不同,家谱内容的侧重也有所不同,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证明血统,是为袭爵和财产继承服务的,关于这点,可从甲骨实物和《史记》中的有关部分得到证实,先秦时期的家谱特别重世系,家谱的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均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相应比以往有所增加。魏晋以至唐代的家谱现在已基本无存,从现存的其他一些著作所引的零星资料和后人再整理的资料来看,仍可了解到一些基本情况,魏晋至唐代家谱的内容大致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当然首先书写的还是姓名,姓名包括字、号,还包括小名、异名、别名,然后记载生平,官爵(即使没有做过官,是处士也记录上谱),生卒年及特殊死亡原因(如何时、何故遇害等等),婚姻状况(妻妾姓名、排行,岳家门第,离、退婚),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做官、婚配的情况,著述、居住、迁徙、家族支系、坟墓等等,其中尤以地望、家世、官爵、自己及兄弟姐妹、子女的婚配等情况记录得比较详细。
宋代以后,家谱在政治生活中基本上不再发挥作用,家谱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因而,家谱的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宋元时代的家谱留传极少,明代的家谱现在保存较多,分析一下,宋代以后家谱基本上去掉了关于岳家的内容,而把记录的重点移到有关祖先、世系、恩荣、祠堂、居住、田产、坟墓,尤以子嗣和与血统有关的内容记载特详。宋代以后家谱内容,通常包括:⑴族姓源流:一般总要上溯到家族的始祖,大多上托帝王、名人,以表谱形式,列出家族流传世系。⑵恩荣:记录本家族列祖列宗的诸如科举、仕宦以及受到政府褒奖情况,即使没有做过官,也要写上处士,实在没有可书的,年纪活得大,则写上耆寿、寿妇等字样,努力使自己的家族门楣生光。⑶对每一个入谱之人,尤其是家族的重要人物,一般都有传记,详细记录他的名字、号谥、婚姻、生死经历、登谱之年、妻妾、节孝,尤其对子嗣记录特别认真,严格掌握入谱标准,对诸如养子、私生子、女儿、11岁以下死亡的幼殇以及入赘等情况,特别慎重,以防出现“冒宗”、“乱宗”之事,保证血统的纯净。⑷祖宅是先人们居住、生活过的地方,祠堂是祭奉祖先的场所,祖茔是列祖列宗长眠之地,尊崇祖宗对于团结族人,有着极大的意义。故对祠规、祠记、祠产、义庄、义田、家礼、家训及祖茔、祖屋的地形图等也记载较详。最后是家传,一般收录有声望先人的墓志铭、行状、寿序、年谱、像赞等传记资料,有些家谱后面还专列著述或艺文一节,收载家族先人的著述、诗文等。
中国古代的家谱,因为时代不同,作用不同,因而,记录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大致看来,越到后期内容越多,越到后来记录越详,与之相适应的是,家谱的格式在不同时代也不尽相同。
商周甲骨、青铜家谱仅录世系,格式上是每人一行,说明关系,较为简单。汉代的家谱格式大致有三种,一为横格表制,分代分格,按时代顺序排列,《史记》中有关各表是其代表;二是以姓名为单位,先叙得姓起源,再述世系和官位;三是一贯连写,汉代流传至今的两块碑文《孙叔敖碑》和《赵宽碑》是其代表。魏晋南北朝是分行写,或连行写,每代与前代空一格,这从现存北魏薛孝通贻后券、彭城王元勰妃李媛华墓志和刘宋临澧侯刘袭的墓志就可看出,不同的是后两块墓志不仅记述了自家世系,而且还详细记述了亲戚的谱录,这在后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南北朝时却是司空见惯的。唐朝的家谱,大多为合谱,一般是以姓为单位排列连写。宋代以后,又开始分代分格。明清时代的家谱,大多取法于此,卷首列世系总表,以备检查,然后每人半页,依辈排列。
家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已基本定型。明清两代,家谱的格式大致排列如下:
1.谱序:有自序和他序的区别,其内容为叙述修撰缘起,本谱的修撰历史、过程与内容大要及修订年月等,作用是宣扬本谱主旨,颂扬祖德,使子孙读来能敬祖向善。如果本谱是续修之作,那么,除收载新写的序外,以往历次修谱的旧序,也一并收入。有时为了增光族望,还专请当代名人作序,并将以往名人为列谱所作的序也依时代先后排列收载。谱序在有些家谱中亦有别称为“引”、“谱说”、“谱铭”、“谱券”等。
2.题辞:不是每部家谱都有的,大多是前代皇帝或名人为本家族或家谱的题辞,放在显著位置,目的是以此炫耀家世。
3.恩荣:集中记载历代皇帝对本家族或某些成员的褒奖,包括名种勅书、诰命、御制碑文等,有的还包括皇帝或地方官员为本家族题写的各种匾额。目的是通过重君恩来彰明祖德。
4.凡例:也有称谱例,主要是介绍本谱的编写体例,收录范围,结构特点,各种著录规则,本谱中各类目的立类理由,适用范围,各种可入谱和不可入谱人物的标准,以及诸如如何避讳等行文要求。
5.图:明清时代家谱的卷首,多数都有图版,内容不完全相同,一般总具有祖庙、祖茔、祠堂以及牧场、水源或住宅四至图。
6.节孝:宋代以至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出了节妇孝子,是全家族的光荣,因此,很多家谱在首卷都立节孝一章。
7.像赞,将本家族先人中显达之人.画出其仪容,置于卷首,以求达到光大族望,薰陶后人的目的,有些还刊载一些先人遗墨。
8.考:有疑则考。一个家族,存在几百年、千余年,自然有些事情不太清楚,可修谱时又必须写上,因此,只得进行考索。通常需要进行考证的,大抵有如下内容:姓氏来源、迁徙经过和原因、某些世系、仕籍、先人科名以及祠庙、祖茔等,也有的家谱将这些内容称之为谱镜、谱撮。
9.世系:也称世表、世系表、世系图、根图,是以图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通常是五代为一表。
10.世系录:也有家谱作世序、世系考、传实、行实、世录。是对世系表的解释,即记录一个人生、老、病、死、葬的简历,内容包括父名、排行、名、字、号、生卒年月日时、享年、官职、功名、德行、葬地、葬向、妻妾的生卒年月日时、封诰、岳家、子女、女嫁之人,有无富贵外孙等,特别重生死、血统。
11.派语:也称字辈,为记载族人的排行字语。封建时代,家族排行都是有一定寓意的,大多是由皇帝、名人、祖先确定,子孙后代,一代一字作为排序。如孔子后代排行字语为:希、伯、公、彦、承、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就是明清两代皇帝赐予的,孟、曾、颜三家亦一体遵行。字辈原为汉人专利,清代以后也曾为满族人采用,如清代皇室起名原无字辈,康熙朝始确定字辈,皇子名首字用“胤”,二字用“示”偏旁,皇孙名首字用“弘”,二字用“日”旁,乾隆、道光、咸丰三朝,又分别各增加四字,形成“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14代字辈。
12.传记:与世系录有点相似,不同的是世系录是本家族每个男性成员均有,而传记类则是家族中有功名贤能、特殊事迹、丰功传业、名可行世之人方可入传。传记又分为内传、外传两种,内传为有懿行的女子传记,外传为男子传记,可由后人自写,也可请当代名人写。
13.宗规家训:可单称为族规、祠规、家规、家训、家箴、规约,相当于家族法规,内容广泛,基本上为修身、齐家、忠君、敬祖、互助、守法等方面。其中一部分为规约,族人必须遵守,如有违犯,则以家法制裁。另一些为训语,主要为劝戒的内容,教人作人行世的道理,这部分通常称为家教。还有一部分为庙规,也称家礼,为家族祭祀礼仪,如祖庙、祠堂组成,祭祀规矩、程序,婚丧仪式等等。这部分内容是封建伦理道德在家谱中的集中体现。
14.祠堂、祠产、坊墓:记录家族祠堂的历史与现状、规制、神位、世次,以及祠产、义庄、义田、祭田的管理和祖茔及各房墓地的分布和坐向等。
15.先世考辨:主要为叙述家族历史,如得姓始末,始祖、支派、迁徙、分布情况。尤其是本支的迁徙、定居历史和各支外迁史,以及一些同姓、同宗的考辨等等。
16.志:家谱中另一种比较重要的内容,大多为家族中专门资料的汇集,如科名、节孝、仕宦、宗行、宗寿、宗才、封赠、族内学校、学产、历代祖屋、祖茔、祖产分布等等。这是明清家谱取法于史书中的“志”,即专门史而成。
17.杂记:其他类不收或遗漏的均在此处叙述,大多为本家族的一些专门资料,如男女高年、争讼、田产、茔地的契约、合约、合同、诉讼文书等,范围很广、很杂。
18.文献:也称著述、艺文、文苑,收载的均为本家族先人的著述,其中包括各种家规、家训、家范、墓志、行状、诗、文、帖、简、奏疏等。有的是全收,有的仅开列目录。
19.修谱姓氏:一般包括两项内容,一为领衔编纂人姓名,一为捐献经费人姓名,均列在谱末。
20.五服图:五服是封建家族法规的重要依据,很多家谱后附五服图,目的是为了令族人重视和了解,不得混乱。
21.余庆录:家谱修成,末尾照例留几页空白纸,上书“余庆录”,意为子孙绵延,留有余庆。
22.领谱字号:为了防止家谱外传,一般在家谱后都有顺序号,然后登记注册,某人领某号,定期抽查。
此外,在有些家谱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内容,如某些家谱专设义谱一类,收载族内各支所收异姓养子、义子的世系。有些家谱中收录有家族中重要人物的年谱资料等等。近代一些家谱后面,有的还附有一些统计图表,如人口等。
以上所说的家谱的各种格式,并不是每部家谱都完全具备的,由于时代、地区、家族的差异,所修成家谱的详略程度不会完全一样,其余诸如格式分合、排列次序也不会都完全一致,但总体来说,基本上还是按照上述次序排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