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唐以后纪传体各史的特点与长短 第四节 《元史》与《新元史》

《元史》(图17),明宋濂等撰。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八卷,列传97卷,记载了元朝自太祖成吉思汗元年(公元1206年)至顺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总计约160多年的历史。


图17 《元史》,明洪武三年内府刻本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就下令修撰《元史》。第二年二月开局编撰,以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埙〔xun勋〕等16人为纂修。他们以徐达从北京缴获的13朝实录和《经世大典》为基础,仅用188天就写成159卷。因顺帝一朝无实录可据,无法撰写,于是派欧阳佑等12人到北方调查搜集史料。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二月重开史局,以朱右等15人为纂修,用143天续修了53卷,然后把两次修纂者合编在一起。两次修史,用时不足一年,实际编写者又多所更换,前后两批人工作互不衔接,草率匆忙,以致错漏甚多。

根据朱元璋的要求,《元史》写得文字比较浅显,叙事明白,而且全书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有别于其他官修正史的一般体例。

本纪部分,除顺帝一朝是专程搜访得于耳闻目睹的珍贵史料外,其他各朝均是现已失传的元代历朝实录的摘抄,史料价值比较高。各篇帝纪内容详略悬殊,原因在于原始资料多寡不同。太祖、太宗和定宗、宪宗三卷本纪叙事十分简单,定宗卒后三年竟未记一事。有的时期史料丰富,就详加记叙,如《世祖纪》多达14卷,《文宗纪》一年即为一卷,《顺帝纪》也有10卷之多。这样做虽然失于整理删削,却起到了保存史料的作用。

《元史》的志写得比较好,很受世人重视。它收录了很多宝贵史料,反映了元代多方面的社会生活内容。其《选举》、《百官》、《食货》、《兵》、《刑法》等志本于虞集主修的《经世大典》。《天文志》反映了元代杰出科学家郭守敬的研究成果。《历志》是根据郭守敬的《授时历经》和历算家李谦的《授时历议》编写的。《地理志》本于岳铉〔xuan眩〕等主修的《大元大一统志》。《河渠志》参考了欧阳玄的《河防记》及《海运纪原》、《河防通议》等多种有关地理著作而编撰的。上述不少书早已失传,是《元史》的志为我们保存了这些著作的精华。作者取消了《艺文志》,企图在列传中包括有关内容,使元朝一代书目无以保存。

《元史》新创《释老传》,专记宗教方面的重要人物,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的传播、发展和历史地位等内容。《元史》的列传有详于文人,略于蒙古将相大臣的现象,这也是受当时史馆资料限制所致。但就见于列传的蒙古人、色目人而言,其中有些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一些当时有较大历史影响的人物,只有通过《元史》才能了解他们的生平事迹。

《元史》所记有些是元代社会特有的现象,如“作佛事则《本纪》必书,游皇城入之《礼乐志》”,受到坚持儒家传统观念者的非议,但当时的社会现实确实如此。此外如《地理志》附录河源、西北地、安南郡县等项,《祭祀志》附国俗旧礼,《食货志》增创岁赐一卷,都是根据元代实际情况保留下来的重要史料。

《元史》由于仓促成书,又出于众手,编纂方面有不少谬误,例如前后重复,时见抵牾,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重出,译名不一,史实乖误,纪年失次等,毛病相当多,受到后人众多非议和责难。

《元史》初版于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书成不久,就有朱右作《元史拾遗》,解缙作《元史正误》,为之纠谬补缺。清代以来,不断有人重修元史,它们各有优长,但都不能取而代之。《元史》仍是一部受人重视的比较原始的基本资料,其目前较好的版本是经过认真校勘考订的中华书局点校本。

自清末以来,整理汲取前人研究成果,参考中外有关资料而撰成的元史专书有数种。其中,屠寄的《蒙兀儿史记》写得最好,考订审慎,熔旧史新材于一炉,可惜没有写完。曾廉的《元书》虽体例完整,却内容简陋。后来最受重视的就是柯劭忞〔min民〕的《新元史》。

《新元史》初稿完成于1919年,后来时加修订,1930年写成最后定本。北洋军阀时期的大总统徐世昌曾为之作序,并颁布总统令,将其列入正史。因此,二十四史之外,加上《新元史》,于是有了“二十五史”的说法。

《新元史》规模较大,包括本纪14篇26卷,表五篇七卷,志13篇70卷,列传154卷,共计257卷。其主要成绩在于将明清以来关于元史研究的诸多成果予以综合性的整理,对《元史》原有的各种错误缺点做了大量的修订、改正、补充和调整的工作,把新旧史料重新汇编组织为一部比较系统严密的专书。其较重要的增补,如新加《序纪》一篇,补充成吉思汗建国以前之事甚详。对于推翻元朝统治的红巾军起义,特立《韩林儿传》做有系统的记载,并增补了许多重要史实。列传部分新增了许多人物,如蒙古时期帖木哥斡赤斤、忽都虎、阿里不哥,元朝建立以后的朱清、张瑄、旭迈杰、倒剌沙、赵天麟、郑介夫等,都是《元史》未曾立传而其人在某一方面有重要地位和影响者。《元史》有传者,不少篇或增加了新的内容,或对史实有所订正。

《新元史》的补充修订工作进行得也不彻底,许多该做的工作也没有做。如《元史》缺《艺文志》,清代钱大昕等人曾陆续有所补撰,而《新元史》仍缺此篇,未予补全。除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已尽量采用外,其他已知的西方史料也未能充分利用。元代宗教发达,新书仅略为增补数人,而未能详叙也里可温和回回等教的事迹。修订补充时多直录旧作原文,剪截拼合,未能融会贯通,连成一气,因此全书笔调不大一致。有些译名纷歧,令人难以辨别。《新元史》取材未出旧学者的范围,其体例和观点一仍旧贯。作者虽入民国,仍以清代遗老自居,其立场与史学思想均相当陈旧。由于其据以修订补充《元史》的原书俱在,其史料价值反不如旧《元史》多为原始资料来得珍贵。这也是《新元史》无法取代《元史》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