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宠臣名相 周礼之父周公
周公,姓姬名旦,亦称叔旦。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同母弟弟。他一生经历了文王、武王、成王三代,曾辅佐武王灭掉殷商。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他摄政,出师东征,平定叛乱,分封诸侯,营建东都,制礼作乐,还政成王。
周公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他从小就孝敬父母,诚实忠厚,多才多艺,聪明伶俐,深得文王的喜爱。文王在世的时候,周公和他的哥哥姬发(后来的武王)常在他的左右,帮助处理政务。文王为周代的发展和强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他没有来得及灭掉商朝就死去了。
周武王继位后,周公成为武王的助手。这时候,周公的地位和老臣姜太公相当,都是武王左右最得力的大臣,共同筹划灭商大计,完成文王未完成的大业。经过牧野一战,商朝灭亡。
灭商后,如何处置殷商奴隶主和上层贵族,武王征求大臣的意见。周公提议说:“让殷人在他们原来的住处安居,耕种原来的土地。争取殷人当中有影响有仁德的人。”武王依计而行,分封了几个商朝贵族继续统治他们的领地,大大争取了殷人之心。不久,商朝贵族联合管叔、蔡叔叛乱,周公率军东征,平定了叛乱。
武王灭商后两年就病死了,临死嘱咐周公辅佐幼主成王。周公在辅佐成王时,一方面大量分封周氏子弟和功臣后代到各地为王,以巩固王室的统治,一方面在中央设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对全国进行统治。中央有太师、太保,辅助周王统治天下;有三事大夫:常伯、常任、准人,分别管理地方民事,选任政府官吏,负责司法审判等;有六大:大史、大祝、大卜、大宰、大宗、太大,分别负担诸行政事务和宗教祭祀活动;还有司徒(管农田耕作)、司空(管官职事)、司马(管军事军赋)、司寇(管司法)、虎臣(管宫廷侍卫)、膳夫(管出纳三命)、趣马(管天子马匹)等等。这些统称“内服”职官,都是专管朝廷事务的。
此外,还有许多“外服”职官,如侯、甸、男等是处理诸侯国事务的。在诸侯国内和卿、大夫的采邑里,也设立了一套政治军事组织。同姓诸侯除了和周天子保持着从属的政治关系以外,还和周天子保持着严格的宗法关系。宗法关系的中心是确认嫡长子的继承权。嫡长子的继承权有明显的政治性质,他不仅可以继承财产,而且可以继承政治地位。
分封制和宗法制,虽在周公以前就有,但是到周公执政和辅佐成王期间,这些制度更加完备了。周公正是通过这些制度,凭借着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队,把他对付殷人的那一套政策贯彻下去。周公实行这套办法是有效果的,经过10年努力,到成王当政时,政令可以下达到各封国的各国官吏。周朝的统治终于巩固了。
周朝的都城在丰镐(在今西安附近),远离中原,偏于西部。周公东征班师以后,决定营建东都洛邑(今洛阳市西),以便有效地控制东方,就近镇压殷族奴隶主的反抗。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东都建成。在洛邑营建成之前,周公还建立了一整套礼乐制度。所谓礼,指的是阶级社会划分等级名分的典章制度。礼非常复杂和繁琐,几乎包括了贵族们衣食住行丧葬婚嫁等一切行为规则。概括起来有5类:一为吉礼,用于祭扫鬼神;二是凶礼,用于丧葬凶荒;三为宾礼,用于朝聘接待;四为军礼,用于兴师动众;五为嘉礼,用于饮宴婚冠。所谓乐,就是音乐。这在当时是少数奴隶主才能享有的特权,什么等级什么场合用什么乐,有严格的区分,不能滥用。礼和乐相辅相成,是巩固周朝等级制度的手段。
当东都洛邑建成时,周公的礼乐也制成。这时成王已经长大,周公便把政权交给成王,自己退居辅佐地位。周成王迁都洛邑后,周公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庆典。在新都正式册封天下诸侯,并且宣布各项典章制度,也就是所说的“制礼作乐”。
周成王执政后,周公担心成王年少,贪图安逸,便写了一篇《无逸》,劝勉成王,要懂得勤劳辛苦的好处,不要一味贪图享受。要学习商代几个贤王和周文王的榜样,爱护百姓,励精图治,以便长久地享有王位。反之,不关心百姓疾苦,一味骄奢淫逸,就不会得到好下场。他举例说:当年殷王中宗在位,做事严肃谨慎,行动瞻前顾后,常常反省自己,不敢纵情享乐,荒废政事,所以做了75年国君。高家也善于治理国家,上下没有怨言,做国君达59年。祖甲长期在下面当下民,懂得民间疾苦,因此他继位以后,能爱护百姓,施以恩惠,不欺鳏寡,治国达33年。此后继位的国王,生下来就只会享受,整天沉迷于花天酒地之中,不晓得耕作的辛苦,不重视小民的劳动,所以,在位时间都很短,或者十年八年,或者五六年,或者三四年。他谆谆告诫成王,教导他成为一个有作为的国君,要像文王那样礼贤下土,治理好国家。
周公对成王的教导和辅佐,是有效果的。成王执政后,能按照周公规定下来的典章制度治理国家,重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在中原和沿海地区进行贸易活动,使商业走向发达。成王执政37年,继位的康王执政26年,出现了“成康之治”的繁荣景象,是我国奴隶制发展的鼎盛时期。
周公为了周王朝的事业,用尽了毕生的精力。到了晚年,他回到封的地方。后来得了病,他临终前嘱咐说:“我死后,一定要把我埋葬在成周地方,以表明我不敢离开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