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我的正义之旅 人间自有真情在
2004年春节的脚步又渐渐地靠近,远在家乡的父母频频来电催促我回家过年。流浪到北方后,虽然我也几次回过老家,但5年了,我没有回家陪亲人们度过一次春节。
春节前夕,远在北戴河的沈淑萍大姐,获知我孤身一人身居北方寒冷低矮的平房,获知我因连年的漫长官司,穷困潦倒,负债累累,身上根本无钱过年后,这位好心的大姐特意从北戴河坐了近3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北京看望我,还特意为我带来了海鲜、当地著名的“杨长子火腿肠”等特产和一大堆年货。
这个时候,沈姐给我带来了年前的快乐,也带来了由衷的愤慨:为这位热心大姐的案子,更为她的不幸遭遇。
我获知,因为我发表在《工人日报》上的那篇报道,后来被国内的其他多家报纸转载,使北戴河医院的“名声”传遍全国,让医院的领导面子很过不去,自然也激怒了本来早就对她极为不满的孙恒俊不顾医院全体员工的愤怒,罗列了一系列所谓的罪名,在一个月前将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干了长达32年的沈姐给整下岗,剥夺了在医院工作的权利!
从2001年6月开始,我曾先后6次前往北戴河,并3次出庭旁听,其中还有一次出庭做了一回代理人。我采访此案的时间先后长达4年之久。2003年7月19日,在由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工人日报》以整版篇幅发表了报道,随后,《京华时报》、《扬子晚报》等多家报纸转载了我的文章。只是,我没有想到,我的这篇文章不但没对沈姐起到任何帮助,反而给她带来了一连串的麻烦。
特别是,她做梦也没想到,与医院的正当诉讼竟会导致自己下岗。
早在2003年1月,一位好心院领导曾告诉沈:“小沈,你要有所准备,一旦你的官司败诉医院就让你下岗。他们说你的诉讼给医院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2003年12月12日,一位院领导和沈姐谈话时还特意指出:“到培训班里要好好学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沈姐问:“我有什么错误?”他说:“你与医院打官司就是错误。”
培训结束后,那几个与沈姐一起待岗的人都各自找岗位。果然不出所料,其他3人都回到了原岗位,只有沈姐一人到处碰壁。
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下发了一个通报,其主要内容是沈淑萍对自己为什么被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其他3人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培训综合测评结果:其他3人合格,惟有沈淑萍不合格。
其他三人被评为末位后,他们的主管院长在与他们谈话时分别都给他们指出了不足,但北戴河医院的主管院长在找沈淑萍谈话时说:“你的工作无可挑剔,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不足。” 也有个别院领导对沈姐说:“要不你就委曲求全承认错误吧,保住你的铁饭碗,别把工作丢了。”沈姐不能接受,所以她又决定找孙淑英讨说法,但多次找孙时,孙总是避而不见。
2004年1月10日下午,院方又专门为沈的问题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的紧急会议。一位副院长宣读了沈的学习总结,他还强调,就是报纸给医院带来了不好的声誉,她在总结中还不承认错误。
关于是否同意让沈淑萍上岗的问题,一位副院长说:“她这个人哪儿都好,就是报纸这点事,承认了不就行了吗?先给她做做工作”。沈姐觉得在整个过程中她没有任何错误,所以她也不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实和违心的检讨。同时,北戴河医院还在相关文件中认为“诉讼严重影响了医院声誉、严重干扰了工作秩序,需要浪费诸多精力……”
当沈淑萍多次前往院党委办和院长办公室询问有关原因时,孙淑英一直避而不见,那位医院的党委副书记朱新心振振有词地说:“这还用问吗?你不是一直要与医院打官司吗?你不是总爱请记者来批评我们医院么?现在就叫你下岗,有种你就去告去吧!”
朱还说,你应承认是报纸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医院经济收入不好,因为你开了几次庭,牵涉到很多人,还使院里20多人出庭做证,是你自己得罪了这些证人呀,所以他们才给你打低分……
2003年11月27日,北戴河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在“工作报告和人事制度改革报告”中明确指出:“……目前我们(院)尚有两例医疗纠纷正在法院审理中,由于医疗纠纷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声誉,也影响了业务收入,同时也影响医务人员的情绪,需要浪费许多精力来处理这方面的事情,严格(重)干扰破坏了医院的工作秩序。”
沈淑萍认为:孙在报告中所说的两起医疗纠纷除自己正在进行的诉讼外,另一起就是于丽梅状告医院的诉讼。
2003年底,北戴河医院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在医院四个主要系统开始实施,全院300多名职工按相关规定对在职人员工作进行投票评分,四个主要系统分别评出四名“末位”者,沈淑萍是其中之一。
沈淑萍对被评为末位有着自己的看法:“我被评为末位是因为与医院打官司,领导对我报复而采取的手段。”
一位医院领导向沈淑萍表示:“如果有末位评定(你被评为末位),主要是因为报纸刊登了你状告医院的事,给医院造成了影响……”该院领导还特意列举了工人日报刊登该案的情况。
一位医院职工明确表示:“院领导会议上的意思就是别给你(沈淑萍)打高分。”
另一位医院职工承认:“有院方领导曾暗示我给沈淑萍打低分。”
还有一位职工说:“某位院领导在一次会议上说,给缺心眼的、收红包的打低分,给医院带来不好影响的或者打官司的打低分。某人当时就说:那没别人,就是沈淑萍。”
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发布了“关于四名末位人员竞争上岗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医院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全院测评,有杨某、孙恒俊、刘某、沈淑萍四名同志测评为末位,按照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由医院人事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四名末位人员自2003年12月10日至30日进行了20天的培训,目前培训工作已结束。
“通过培训,杨某、孙某、刘某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自己的努力,在竞争上岗时被科室聘用。沈淑萍同志对自己为什么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她在给医院领导的信中说:我没有任何错误,我也不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实和违心的检讨”。经培训综合测评结果:杨某、孙恒俊、刘某三人合格,沈淑萍不合格。”
从通报下发以后,沈淑萍事实上成了北戴河医院在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惟一下岗人员。
不仅如此,院方在没有明确文字通知的情况下,于1月7日宣布在医院工作了长达32年的沈姐下岗,停止了沈淑萍的工作,并从2004年1月起恶意扣发所 有奖金和有关福利,扣除了沈淑萍的部分档案工资。
当我打电话到北戴河医院采访此事时,医院否认打击报复。
2004年1月12日,《工人日报》资深记者陈明和张伟杰特意来到北戴河医院,对沈姐下岗的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
2004年春节前,北戴河卫生局领导、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北戴河医院院长孙淑英和一名前医院院长,带着一大堆礼物特意来到《工人日报》社,企图阻止报社发稿,但被陈明记者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不过,这几位领导再次表示:“医院工作人员的末位淘汰制已进行了数年,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不可能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2004年2月21日《工人日报》以《原告沈淑萍:在被告北戴河医院下岗了》为大标题,以整版篇幅,发表了该报记者张伟杰和陈明对此事的详细报道。
下面是摘自相关报道的文字:
……从1997年实行至今,沈淑萍待岗是通过综合考评以后的结果。诉讼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医院不会因为沈淑萍告了医院就让她待岗……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不在办公室,我们找到了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新心。据朱新心介绍,孙淑英外出开会去了。
对于沈淑萍下岗属于打击报复的说法,朱新心给予了否认。
朱新心说:“北戴河医院的末位淘汰制远不给沈淑萍安排工作。”
记者数次问朱副院长沈淑萍数十年的工作表现,其没有正面回答。
记者又提出疑问:“沈淑萍有证据证明,数位医院领导和某些医院职工跟沈淑萍透露,其下岗就是因为她告医院并且被相关报纸报道,给医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朱新心表示:“如果有某些医院领导跟沈淑萍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也不能代表医院,只能代表他们个人。
我们医院领导班子仅就沈淑萍问题跟她个人正式谈过一次话,并且有谈话记录。”
记者为了弄清事实,向朱新心询问能否将正式谈话记录给记者看一下,朱新心一口拒绝。
……
陈明气愤地说,对沈淑萍这宗案子,无论阻力多大,我们一定会继续关注此案的每一步进展。
2003年10月,此案被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移交到河北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谁知,由于北戴河医院的作梗,此宗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又经历了一波三折,其中过程很是耐人寻味:先是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当原告再三提出要求作司法鉴定时,却遭到该院主审法官郑某的拒绝,对方反而要求原告按照法官的意思做医学鉴定,并称如果不听话开庭就判其败诉。后经沈淑萍多次投诉,此案又被重新送回中院。2004年4月,中院指定卢龙法院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北戴河人民医院先否认没有特护,只是一级护理,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后又称特护记录被原告沈淑萍偷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情况下,卢龙法院依职权委托省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以其诉讼案由是“医疗损害赔偿”,而不是医疗事故,故不同意法院此做法,并拒绝交纳有关鉴定费;后来,在法院的动员下,由被告北戴河医院承担有关鉴定费用。目前此宗在当地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响的民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此同时,2004年月初,北戴河区劳动人事局人事仲裁科对沈姐的人事仲裁申请给予立案。在此期间,沈姐还被位于北京海淀区某民族学院法学院的一位自称是名律师的女教师乔某某,以做司法鉴定要疏通关系为名,骗去了两万元的血汗钱。在我的帮助下,沈姐又愤而将这位要钱后从未对此案调查取证、不愿前往法院看案卷、连诉状都没写一个字、而且极为嚣张的乔某告上了法庭。2004年7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为沈姐讨回了公道。
与此同时,在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在为自己的官司而四处奔波的同时,亦为沈姐的官司四处申诉,并想方设法将她的案情递交给有关人士。最终,沈姐这宗与自己的任职医院诉讼及遭受到医院打击报复的案情,引起了著名医疗专家、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河北全国人大代表曲修霞和郭文香等多名人士的高度关注,并引起了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河北省省长白克明等有关领导的重视。
我的那场国内首宗自诉官司拖沓了5年,连开庭的机会都没有,所幸的是,打了5年官司的沈姐,她的这两宗官司都有了一定的眉目。三月的一天,她对我揶揄道说:“石野,你本来是在帮助我,真没想到你也一直在与人打官司,而且一打也是好几年。我们现在可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