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一份“特别请求书”

  赖水强今年刚好53岁,属于生在旧中国,长在新社会的那一代人,思想里传统的东西还是占主导地位。赖昌星刚做走私生意时,作为大哥的他就提醒过,我总感到你这是变着法子和国家玩猫腻,玩国家就是玩共产党,共产党是你小子玩的吗?你玩过了头,总有一天共产党要找你算账的!

  赖昌星笑大哥思想太保守,与改革开放不合拍,说大哥这是杞人忧天。

  赖水强算是明白了道理,赖昌星朋友越交越多,生意越做越大,捞钱越捞越猛,且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对他捧着、顺着,没见过他有什么闪失呀。

  想明白后,赖水强开始着急。本是同根生,相差何其远。你们三兄弟(赖昌星、赖昌标、赖昌图)全是“远华”董事会成员,你们正大碗吃肉,还不兴也给我一杯羹。赖水强跟着登上“远华”贼船……

  追忆回去,恍如做了一场噩梦,好在噩梦醒来还能看到阳光。

  被逮捕后,赖水强几次在办案人员面前重申他的观点,看来人的世界观是个危险的阵地,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去占领的话,资本主义想必就要乘虚而入,要去占领。这个教训值得总结。

  “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赖水强又背上毛主席语录,他说他要“挽救家族”。

  1999年12月24日,赖水强给专案组领导写了一份《特别请求书》,希望解除对自己的监视居住,予以取保候审。

  赖水强把《特别请求书》递交上去后,就意识到这是自己一时感情冲动的产物。专案组能否完全相信他的话?能放他出去?他真的没有把握。

  可不管成还是不成,赖水强还是盼望着专案组早日有个回音。

  侦捕组起草了一份《关于利用赖水强的工作意见》报告,并附上赖水强的《特别请求书》,一并递交给专案组有关领导。

  有人同意“逆用”方案。认为,赖氏家族犯罪成员现在星离雨散,而大部分又都逃往境外,硬碰硬的冲冲闯闯,“逮”他们归案谈何容易。通过赖水强的搭桥引路以及通过亲情感召、政策攻心将潜逃在外的赖氏家族成员“劝降”回来,倘若此举成功的话,对侦破“远华”大案,对专案工作的进展确实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赖水强到案后认罪态度是好,也的确配合专案组做了一些已有见效的工作。但对他提出的“劝降”及“大义灭亲”的设想和决心表示疑义。况且,就是赖水强积极配合做工作的话,赖氏家族涉案人员能否听信于“大哥大”,能否回国投案自首,这也是个未知数。倘若赖水强以“劝降”作为由头取保候审后跑了,或者他根本完不成“劝降”任务,此举同样会给侦破工作带来不可低估的重大损失,而社会上各种谣传将会变本加厉,专案组将陷入被动的状态。

  与赖水强接触最多的当是侦捕组的刘处。刘处提出自己的看法,根据赖水强前段时间一系列的表现,加上我们与他具体接触的感觉,我们认为赖水强做出承诺的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借鉴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相信此次行动可以取得预期效果。当然,为确保万无一失,我们还会进行必要和周密的部署。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根据专案组领导的指示适时调整工作部署。

  专案组领导最后表了态,并在《关于利用赖水强的工作意见》报告上签署意见:原则同意此方案。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情况随机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