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的怆
参加李静姐姐的《情感方程式》一年多之后,有次,我亲爱的妈,在大概忍了很久之后,有天趁着大家都在兴头上忽然跟我说:“每次在电视里看到你在那儿说话,我都心惊肉跳,恨不得马上打电话把所有亲朋好友都约出来逛街,省得他们看到你!”
“?!”我不解,心里冒出来的只是“不够上镜”一类粗浅直接的理由。
我妈看了我一眼,在她的眼神中,我宛若一个怪胎,似乎只是碍于我是她生的,所以她才不好意思用这个词,但从她的语气里又能明显能嗅出这个意思:“你想想,你一个女孩子,前面立着个牌子,上面写着你的职业是‘作家’,然后,又听你在那儿大放厥词,对你根本就没经历过的各种感情问题都积极发表各种看法,啧啧啧,太可怕了,我想都不能想!”
我很爱我的妈妈,非常理解她的心情,只是,不解着这样一件很奇怪的情况:不知道什么从时候开始,如果是女的,年龄恰巧在20到35之间,自诩为“作家”者(尤其跟“情感”沾上点瓜葛的),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一件暗含可耻或晦涩的事情。
可是,那我前面的牌子上到底应该写什么呢?
就算不说是“作家”,而委婉地说成“自由撰稿人”,听起来也还是像个混子。是男混子也就罢了—“混子“之于男人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之于女的,就没那么容易释怀。
对呀,关于我的职业,一直是一个令我自己和周围人都困扰的问题。
连我身边很多很熟的朋友都自认为搞不清楚,而且大家常常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一点,有时让人非常尴尬。
这大概也不能赖别人,不知几时起,每次有人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都会习惯地一愣,然后眼珠在隐型眼镜地遮盖下不自然地转两下,看上去很像要说谎的表情。如果是不太熟的人,大约就会怀疑我接下来的回答是否诚实。这种情况遇到的次数多了,我也会根据当时的情形有针对性地挑选自以为适当的答案。
“我是XX的表妹”“我是XX的经纪人”“我是XX的会员”“我是XX甜品的忠实爱好者”。
越说越糊涂。
其实确凿的答案也没那么难以启口。是这样的:我平常赚钱糊口的工作是经营自己的公关公司,帮各种产品做创意推广,多年以来莫名其妙捧红过相当多的产品和人。但,在“公关”的概念模糊不清、从业之人啥德行都有的时下,这也成了“宁可不提”的行当。
这就让人为难了,“作家”不成,“公关”也没好到哪里去!
我有个朋友赶在传说中的“寡妇年”之前把自己匆匆嫁掉了。她出嫁前的几天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在我家促膝谈心,聊到一半,这女孩忽地怅然道,她嫁人之后会被冠以夫姓。想到一个我们熟悉的好女孩在未来的人生中将被叫做“龟田xx”—她嫁的是个日本人—听上去和她俊秀的样子完全不相称,大家顿时表现的都相当愤懑,除了我。
抛开民族大爱恨不说,在内心深处,我或许还隐约保留着某种封建毒瘤的残滓余孽,因此,暗自觉得,嫁人之后被冠以夫姓是一件相当甜蜜和荣耀的事情—当然我绝对不能想象自己姓龟田!呵呵,无意冒犯。对呀,即使非如此不可也还是有一些很优美的选择,比如“志摩”,什么的。
如果有一天,我被叫做陈秋微,林秋微或是志摩秋微,我都会欣然接受,除了男权主义的残余势力在我心底作祟没之外,还有,就是对于明确自己的身份有多么的在意!
如果不用继续在“作家”和“公关”里做差与更差的选择,那我宁可用“从夫姓”这么一了百了的方式给自己和别人都有个体面的交代:“Hello!莫西莫西!雷猴!邦恕! 我是X太太。”
当然,鉴于这又是另一个巨大的工程,所以,在新一年的《情感方程式》里,我的名字前面勉强出现了个跟这些都无关的简单头衔:“电台主持人”。
这个职业虽然在我的工作中所占比例不大,但至少不那么招人侧目,看起来仿佛安全了很多。
只是,有时候忍不住回头想,到底是谁,或是什么,造成了“当女作家可耻”的结果?
不知道。
前不久在一个报纸上看到著名导演田壮壮说“我们现在对电影缺少神圣感,这挺可怕的。”
不确定把这句话单独摆出来是不是能准确体现他的原意。
反正,只是断章取义地解读,这句话就已经很值得感慨和警醒。
想想看,其实“我们”缺少神圣感的事情又何止是电影。
这样说,好像要断了自己的后路,言下之意,如果要保留对创作的神圣感,那似乎就很难有足够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既然都警醒了,为什么还有胆色把这些东西变成出版物。
这真是一件两难的事……
只是每天笔耕不辍显然是不够的。
自己对自己说“心情神圣”也实在矫情又不具备说服力。
那剩下来呢?
还需要什么?
大约十年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有天傍晚在学校食堂听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听的很痴迷,就忘乎所以,没管好自己的嘴,不小心跟同饭桌的一位学长溜出一句心里话:“我这辈子如果能写出这样的一首歌,就死而无憾了。”
他丝毫不理会我以死相威胁的感叹,理智而不屑地笑说:“啊?你还敢有这想法呢?!我都没有!”
我大学学的是作曲,那位学长是系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以我们当时所受的学校教育,正非常地瞧不起流行音乐。
所以,以上简短的对话,至少有一个主旨表达的相当清楚,那就是,《当爱已成往事》的确是一首难得的佳作。
也是在同一年,我用了一学期的课余时间写了一篇不到五万字的小说,叫《空心》,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写完的小说。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电脑,完全是手写的,所以完成之后,又诚惶诚恐地买了一个新笔记本誊了一遍,我的同学喵喵还帮我用工笔画法画了封面。
然后,我把它拿给彼时我认识的唯一一位作家过目。
那位作家、也是我的好朋友,阿忆,在看过之后(其实我并不确定他看了没有,因为关于小说的情节他始终只字未提),跟我说:“放弃吧,写小说是需要天才的。”
我们那时正奔驰在北京的二环路上,这话让我掉了一颗不明所以的眼泪,阿忆因为才考的驾照,正非常专注地驾驶着他簇新的北京吉普,无暇留意到我的眼泪。
十年之后,事实证明,果然,在我认识的所有同学里,并没有谁能写出过挑战李宗盛《当爱已成往事》的作品。
十年之内,我还是坚持地写了很多小说或不是小说的文字,并且斗胆出版(也许是我的书商“斗胆”),虽然始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确不具备阿忆当年说的那种“天才”。
这真是一件两难的事情。
想到我有个小妹妹,在美国好多年,学了很多技能,不知为什么回国之后却忽然一心要当歌手。有次,她拿了她新录的demo给我听。我责无旁贷,给她讲了很多做这行的凶险无奈之处,她充耳不闻,到后来只是瞪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睛问我:“听说现在在国内,要想当歌手,就得跟很多人睡觉?”
我很讶异她的说法,大笑着更正道:“睡觉嘛,倒也不一定,不过你恐怕得忍受制作人改你的作品,并且接受企宣帮你设计的形象。”—忘了说,她是创作型艺人—听完这话她先略舒一口气,但紧跟着叹道:“那还不如睡觉呢!”
她说的时候眼睛里闪着亮光,我打心里感叹:“好年轻的女孩”
声明:这女孩决不是个没廉耻的轻浮之辈。
这句话的重点是,我想我很能了解她的感受,“创作”,对多数企图把“创作”当成职业的人来说,有着与保有忠贞同等重要的程度。
这能不能算做是一种“神圣感”呢?
或是说,如果不是因为要成全创作而非得跟什么人睡觉,或只是创作了睡觉的内容,那么,即使没有做作地演绎出每天焚香沐浴七叩九拜的谦恭,但它也至少不该令人感到可耻。
创作之怆,忽然就简化成对既定环境不能改变而又不确定是否迎合或追随的乏力感。
想到张爱玲的那句著名的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又想到张爱玲的一句不太著名的话:“有的人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想法去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
还想到张爱玲的另一句不太像出自她口语的话:“只要我活着,就要不停的写。”
或许,这刚好是能概括“创作”之于我的全部,有期待,担忧,以及决心。